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所持拟出租资产所涉及其持有的五套房地产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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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所持拟出租资产所涉及其持有的五套房地产招租

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所持拟出租资产所涉及其持有的五套房地产招租
标的名称 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所持拟出租资产所涉及其持有的五套房地产招租
项目编码 DSCQ2024E* 出租底价 4,300,000 元/年
价格说明 出租底价为含税价,税率5%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4-10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4-23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一、出租标的范围及位置

本次出租资 (略) (略) 2号( (略) 四段30号),建筑面积共5982.38平方米,其中,“单身宿舍(锦江之星4-6层)”“卫生所”“出租-招待所、卫生所、商业房”空置,“出租-食堂”“出租-商业房”仍在租赁中,租期到2024年5月31日。具体范围详见下表。

标的名称

用途

所在层数

建筑面积(㎡)

现状

备注

出租-食堂

商业

总2层/1层

790.40

租赁中

租期到2024.05.31

庄子村饭店

单身宿舍(锦江之星4-6层)

宾馆

总6层/4-6层

660.25

空置

原瑞莱斯酒店

卫生所

宾馆

总6层/1-3层

659.74

空置

原瑞莱斯酒店

出租-招待所、卫生所、商业房

宾馆

总6层

2459.00

空置

原瑞莱斯酒店

出租-商业房

商业

总2层/1层

741.00

租赁中

租期到2024.05.31

临街底商

商业

总2层/2层

672.00

租赁中

租期到2024.05.31

庄子村酒店包间、商业办公

注:如无特别说明,以下所称资产或出租资产均指上述出租标的。

本次出租标的房屋权属方 (略) ,房屋权证为成房产权监证字第*号、成房产权监证字*号(部分)、成房产权监证字*号、成房产权监证字*号、成房产权监证字*号,权证面积共5982.38平方米。

二、环境周边情况

出租资 (略) 武侯 (略) 2号( (略) 四段30号),地处 (略) (略) 交汇口, (略) 玉林片区核心商圈范围,距离天府广场、盐市口、 (略) 等传统商业街区、府南河绿道等休闲观光景点仅几分钟车程。周围 (略) 成熟生活小区, (略) 百货商业、文化教育、综合娱乐、医疗保障等共同区域的黄金商业地带,交通便利发达,距离地铁1号线、8号线、18号线出口50米左右。周围公交车站77、79、114、153、15、109、59、61、12、78、99、118、16、139、92、机场专线1号线 (略) 主城区任一区域。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中蓝晨光化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7C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武侯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略) 四段30号
注册资本(万元) 15,05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联合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0GBL5F38
批准单位名称 中蓝晨光化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中蓝晨光化 (略) 2024年第4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4-03-26
批准文号 晨院总经理办公会纪〔2024〕4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4,300,000 元/年
价格说明 出租底价为含税价,税率5%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保证金、履约押金支付方式:

保证金为*元(大写:*万元整)、履约押金金额为三个月的房租。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保证金、履约押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

二、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保证金、履约押金的退回

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由出租方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 银行转账方式将保证金、履约押金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一)《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终止和解除后,承租方搬离租赁资产物业;

(二)承租方无《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违约情形;

(三) 承租方已结清全部使用租赁资产物业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气、物管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四)承租方已办理完毕租赁资产物业移交手续并取得物业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

(五)承租方与出租方确认双方租赁事宜已完结并签署权利义务终结确认书。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9年10月(含装修期)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保证金和第一期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第一期清租金。

四、租金支付方式为: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租金不变,自2027年1月1日开始,以三年为周期,每周期(当期第一天起)递增3%,依此类推。租金按季度支付,具体支付额度和方式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五、成功承租后,承租方应在租赁期第一年内投入不少于*用于本次招租房产的改造装修,如承租方达不到要求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注册资金不低于*元。公司成 (略) 要求注册资本已实缴并提供相关材料(如章程、转账证明、验资报告等);公司成立年限大于三年的企业,须具备三年持续盈利能力,并提供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意向承租方及其股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中国执行 (略) http://**等查询结果,查询打印件时间不早于报名前5个工作日)。

4.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

5.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资产招租采取整体招租,不允许整体转租,承租方分租须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除临街底商之外其他区域必须由承租方负责经营。

2.出租标的主要有临街商铺、饭店、酒店、办公场所等。

3.本次资产招租。同等条件下现承租方成都和创熙悦 (略) 具有优先承租权。

4.意向承租方应全面了解与认可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标的物现状、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出租环境、是否出租、已出租商铺原有租赁合同、租赁标的物用途限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意向出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确认无误后与出租方签订《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意向承租方凭已签订的《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标的踏勘地点、时间请意向承租方与招租方提前沟通,现场踏勘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如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5.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应负责与原有已出租商铺经营者进行续租、清退及后续相关事宜的处理。如非原承租人竞得,双方应理解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期限(以实际移交为准)。如在原租期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承租方也可提出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6.装修期的约定

6.1酒店、饭店等业态的装修期

6.1.1 零星装修期:整个租赁期限内最多给予2个月零星装修期,租赁期第1年给予1个月,第6年给予1个月(具体为租赁期的第7月、第67月)。

6.1.2 停业装修期:若承租方发生停业装修,承租方停业装修3个月以上时,业主给予承租方停业装修期,具体方案如下:

(1) 若本区域实际停业装修大于等于3个月小于5个月(不含)时,则给予该停业装修区域1个月的停业装修期;

(2) 若本区域实际停业装修为5个月(含)以上时,则给予该停业装修区域2个月的停业装修期。

6.1.3无论承租方是否多次装修,前述零星装修期和停业装修期不重复计算,租赁期间业主给予承租方的累计装修期最长为4个月。

6.2 临街商铺的装修期

临街商铺作为一个整体,若整体装修,给予1个月的装修期。

6.3 在承租方实际发生零星装修/停业装修时,承租方向业主提交装修期申请,同时提供装修合同或查看装修现场留存照片(视频),提请业主同意后给予相应装修期。

7.租赁房屋的配电设施、消防设施、燃气等公用工程设施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公用工程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或安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由承租方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及出租方管理要求对HSE、燃气等公用工程进行改造,由承租方建立出租标的内的独立消防控制系统并负责运维,由承租方对现有临街商铺增加烟感探头和消防广播。租赁房屋的水、电、气须由承租方独立开户自主管理。租赁期内自行负责对房屋内装修装饰、 (略) 、给排水管道、燃气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改造或重新装修、消防报审、政府批文等以保证房屋现状符合相关安全、经营标准。

8.租赁期限届满且不再续租后,承租方应将租赁物业的基础设施、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配电设施、燃气设施、消防系统、安保系统、外墙立面、门窗等)无偿交付出租方,且不得做任何损毁。

9.本次评估不公开也不备查,其他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不公开,公告期间可到西南联交所查询。

10.最终承租方确认方式。

10.1若首次挂牌公告期满,征集到2家及以下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一个挂牌周期。

若延期挂牌期满,征集到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仍为2家及以下(含首次挂牌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家数),则本次招租标的流标;

若延期挂牌期满,征集到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为3家及以上(含首次挂牌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家数), (略) 络竞价环节。

10.2若首次挂牌公告期满,征集到3家及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环节。

11.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租金、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付的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5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4-23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以系统确认成交为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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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其他方式:按照公告约定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其他方式:按照公告约定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苟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28-*
项目报名联系人 王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 (略) (http://**)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 (略) (略) 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 (略) 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 (略) 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 (略) 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 (略) 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 (略) 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 (略) 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所持拟出租资产所涉及其持有的五套房地产招租
标的名称 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所持拟出租资产所涉及其持有的五套房地产招租
项目编码 DSCQ2024E* 出租底价 4,300,000 元/年
价格说明 出租底价为含税价,税率5%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4-10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4-23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一、出租标的范围及位置

本次出租资 (略) (略) 2号( (略) 四段30号),建筑面积共5982.38平方米,其中,“单身宿舍(锦江之星4-6层)”“卫生所”“出租-招待所、卫生所、商业房”空置,“出租-食堂”“出租-商业房”仍在租赁中,租期到2024年5月31日。具体范围详见下表。

标的名称

用途

所在层数

建筑面积(㎡)

现状

备注

出租-食堂

商业

总2层/1层

790.40

租赁中

租期到2024.05.31

庄子村饭店

单身宿舍(锦江之星4-6层)

宾馆

总6层/4-6层

660.25

空置

原瑞莱斯酒店

卫生所

宾馆

总6层/1-3层

659.74

空置

原瑞莱斯酒店

出租-招待所、卫生所、商业房

宾馆

总6层

2459.00

空置

原瑞莱斯酒店

出租-商业房

商业

总2层/1层

741.00

租赁中

租期到2024.05.31

临街底商

商业

总2层/2层

672.00

租赁中

租期到2024.05.31

庄子村酒店包间、商业办公

注:如无特别说明,以下所称资产或出租资产均指上述出租标的。

本次出租标的房屋权属方 (略) ,房屋权证为成房产权监证字第*号、成房产权监证字*号(部分)、成房产权监证字*号、成房产权监证字*号、成房产权监证字*号,权证面积共5982.38平方米。

二、环境周边情况

出租资 (略) 武侯 (略) 2号( (略) 四段30号),地处 (略) (略) 交汇口, (略) 玉林片区核心商圈范围,距离天府广场、盐市口、 (略) 等传统商业街区、府南河绿道等休闲观光景点仅几分钟车程。周围 (略) 成熟生活小区, (略) 百货商业、文化教育、综合娱乐、医疗保障等共同区域的黄金商业地带,交通便利发达,距离地铁1号线、8号线、18号线出口50米左右。周围公交车站77、79、114、153、15、109、59、61、12、78、99、118、16、139、92、机场专线1号线 (略) 主城区任一区域。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中蓝晨光化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7C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武侯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略) 四段30号
注册资本(万元) 15,05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联合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0GBL5F38
批准单位名称 中蓝晨光化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中蓝晨光化 (略) 2024年第4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4-03-26
批准文号 晨院总经理办公会纪〔2024〕4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4,300,000 元/年
价格说明 出租底价为含税价,税率5%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保证金、履约押金支付方式:

保证金为*元(大写:*万元整)、履约押金金额为三个月的房租。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保证金、履约押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

二、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保证金、履约押金的退回

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由出租方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 银行转账方式将保证金、履约押金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一)《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终止和解除后,承租方搬离租赁资产物业;

(二)承租方无《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违约情形;

(三) 承租方已结清全部使用租赁资产物业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气、物管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四)承租方已办理完毕租赁资产物业移交手续并取得物业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

(五)承租方与出租方确认双方租赁事宜已完结并签署权利义务终结确认书。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9年10月(含装修期)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保证金和第一期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第一期清租金。

四、租金支付方式为: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租金不变,自2027年1月1日开始,以三年为周期,每周期(当期第一天起)递增3%,依此类推。租金按季度支付,具体支付额度和方式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五、成功承租后,承租方应在租赁期第一年内投入不少于*用于本次招租房产的改造装修,如承租方达不到要求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注册资金不低于*元。公司成 (略) 要求注册资本已实缴并提供相关材料(如章程、转账证明、验资报告等);公司成立年限大于三年的企业,须具备三年持续盈利能力,并提供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意向承租方及其股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中国执行 (略) http://**等查询结果,查询打印件时间不早于报名前5个工作日)。

4.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

5.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资产招租采取整体招租,不允许整体转租,承租方分租须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除临街底商之外其他区域必须由承租方负责经营。

2.出租标的主要有临街商铺、饭店、酒店、办公场所等。

3.本次资产招租。同等条件下现承租方成都和创熙悦 (略) 具有优先承租权。

4.意向承租方应全面了解与认可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标的物现状、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出租环境、是否出租、已出租商铺原有租赁合同、租赁标的物用途限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意向出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确认无误后与出租方签订《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意向承租方凭已签订的《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标的踏勘地点、时间请意向承租方与招租方提前沟通,现场踏勘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如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5.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应负责与原有已出租商铺经营者进行续租、清退及后续相关事宜的处理。如非原承租人竞得,双方应理解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期限(以实际移交为准)。如在原租期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承租方也可提出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6.装修期的约定

6.1酒店、饭店等业态的装修期

6.1.1 零星装修期:整个租赁期限内最多给予2个月零星装修期,租赁期第1年给予1个月,第6年给予1个月(具体为租赁期的第7月、第67月)。

6.1.2 停业装修期:若承租方发生停业装修,承租方停业装修3个月以上时,业主给予承租方停业装修期,具体方案如下:

(1) 若本区域实际停业装修大于等于3个月小于5个月(不含)时,则给予该停业装修区域1个月的停业装修期;

(2) 若本区域实际停业装修为5个月(含)以上时,则给予该停业装修区域2个月的停业装修期。

6.1.3无论承租方是否多次装修,前述零星装修期和停业装修期不重复计算,租赁期间业主给予承租方的累计装修期最长为4个月。

6.2 临街商铺的装修期

临街商铺作为一个整体,若整体装修,给予1个月的装修期。

6.3 在承租方实际发生零星装修/停业装修时,承租方向业主提交装修期申请,同时提供装修合同或查看装修现场留存照片(视频),提请业主同意后给予相应装修期。

7.租赁房屋的配电设施、消防设施、燃气等公用工程设施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公用工程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或安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由承租方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及出租方管理要求对HSE、燃气等公用工程进行改造,由承租方建立出租标的内的独立消防控制系统并负责运维,由承租方对现有临街商铺增加烟感探头和消防广播。租赁房屋的水、电、气须由承租方独立开户自主管理。租赁期内自行负责对房屋内装修装饰、 (略) 、给排水管道、燃气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改造或重新装修、消防报审、政府批文等以保证房屋现状符合相关安全、经营标准。

8.租赁期限届满且不再续租后,承租方应将租赁物业的基础设施、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配电设施、燃气设施、消防系统、安保系统、外墙立面、门窗等)无偿交付出租方,且不得做任何损毁。

9.本次评估不公开也不备查,其他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不公开,公告期间可到西南联交所查询。

10.最终承租方确认方式。

10.1若首次挂牌公告期满,征集到2家及以下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一个挂牌周期。

若延期挂牌期满,征集到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仍为2家及以下(含首次挂牌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家数),则本次招租标的流标;

若延期挂牌期满,征集到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为3家及以上(含首次挂牌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家数), (略) 络竞价环节。

10.2若首次挂牌公告期满,征集到3家及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环节。

11.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租金、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付的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5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4-23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以系统确认成交为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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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其他方式:按照公告约定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其他方式:按照公告约定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苟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28-*
项目报名联系人 王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 (略) (http://**)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 (略) (略) 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 (略) 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 (略) 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 (略) 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 (略) 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 (略) 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 (略) 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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