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公开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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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公开拍卖公告

我校拟对部分报废资产进行处置,现通过公开方式选定一家资产处置机构,对我校的报废资产进行处置。具体内容如下:

一、处置内容及要求

处置内容:图书信息楼二楼挡风门的拆除、清运等(以现场实物为准)。

处置要求:将上述资产全部按要求安全拆解,并运走处置,完全清场,并办理相关回收手续。拆除过程中,不能造成周边环境粉尘、噪声等污染,应保护原有建筑设施及场地周边设施、设备安全,满足处置人其他要求。

处置时间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天内,完成拆除、处理、运输、清理现场、手续办理等所有相关任务。

二、竞拍人资格和要求:

1.竞拍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能够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竞拍人具备完成本项目的人员和相关设备。

3.按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报价开启现场需提供缴纳证明。

三、报名时间、方式

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竞拍人无需到达现场。潜在竞拍人报名邮箱递交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联系项目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裴老师:0373-*)。

报名指定邮箱:*@*ttp://**

四、现场踏勘

竞拍人进行现场踏勘,请按以下时间和相关人员联系踏勘事宜。

踏勘现场时间:2024年4月15日上午09:00-12:00

联系人:郎老师*

五、拍卖的形式和规则:采取公开拍卖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竞价保证金

凡参与本项目报价的竞拍人,需在报价单开启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金额为*仟元整(¥2000.00)

未成交的竞价保证金将在评审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并交完成交款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全部处置任务后无息退还。

七、报价要求:

1. 本次竞价底价为*(*仟元整),报价不得低于该底价。

2. 本次竞价采取一轮报价,竞价价格精确到元。

3. 各竞拍人根据踏勘现场情况,对照报废物品进行报价(报价时需携带单位公章),报价单上须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需密封递交,报价单密封需用不透明材料进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4. 报价单需在报价开启时间前进行密封递交 (略) 勤政楼二楼225房间,超过规定时间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将不予接收。

5. 各竞拍人不得相互串通与本次处置有关的各项事宜,各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干扰、阻挠。发生打架等事故自行负责,若发现竞拍人有上述行为的,将取消该竞拍人竞拍资格。

八、报价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4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略) 勤政楼二楼229房间

评审方式:按价格高低确定排名的前后,报价最高者为本项目的成交人(即高于竞价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

成交单位必须在成交当日到财务处缴纳残值(刷银行卡),凭缴款收据到勤政楼二楼225开具出门证明。

九、处置资产搬运要求:

成交单位必须按处置协议要求将所处置资产在规定时间内搬运完毕并清洁完现场,否则从竞价保证金中扣除保管费和保洁费。

十、竞价人须知:

1. 成交单位在成交后以各种理由反悔,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 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自理。

3. 成交单位在成交后当日之内签定合同并一次性交完成交款项。成交单位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处置任务后全额无息退还。所有票据请自行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价(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部分扣除:

a、成交后不及时与我校签订合同和不及时缴纳处置金的;

b、成交后未履行本次拍卖规定全部义务的;

c、签订合同后擅自转包他人的;

d、未及时完成处置任务的。

成交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成交单位在完成处置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注意安全,由此带来的责任、纠纷由成交单位完全承担,与我校无关。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设备,处置垃圾要运走,场地要清除干净。

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4月9日


我校拟对部分报废资产进行处置,现通过公开方式选定一家资产处置机构,对我校的报废资产进行处置。具体内容如下:

一、处置内容及要求

处置内容:图书信息楼二楼挡风门的拆除、清运等(以现场实物为准)。

处置要求:将上述资产全部按要求安全拆解,并运走处置,完全清场,并办理相关回收手续。拆除过程中,不能造成周边环境粉尘、噪声等污染,应保护原有建筑设施及场地周边设施、设备安全,满足处置人其他要求。

处置时间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天内,完成拆除、处理、运输、清理现场、手续办理等所有相关任务。

二、竞拍人资格和要求:

1.竞拍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能够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竞拍人具备完成本项目的人员和相关设备。

3.按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报价开启现场需提供缴纳证明。

三、报名时间、方式

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竞拍人无需到达现场。潜在竞拍人报名邮箱递交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联系项目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裴老师:0373-*)。

报名指定邮箱:*@*ttp://**

四、现场踏勘

竞拍人进行现场踏勘,请按以下时间和相关人员联系踏勘事宜。

踏勘现场时间:2024年4月15日上午09:00-12:00

联系人:郎老师*

五、拍卖的形式和规则:采取公开拍卖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竞价保证金

凡参与本项目报价的竞拍人,需在报价单开启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金额为*仟元整(¥2000.00)

未成交的竞价保证金将在评审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并交完成交款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全部处置任务后无息退还。

七、报价要求:

1. 本次竞价底价为*(*仟元整),报价不得低于该底价。

2. 本次竞价采取一轮报价,竞价价格精确到元。

3. 各竞拍人根据踏勘现场情况,对照报废物品进行报价(报价时需携带单位公章),报价单上须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需密封递交,报价单密封需用不透明材料进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4. 报价单需在报价开启时间前进行密封递交 (略) 勤政楼二楼225房间,超过规定时间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将不予接收。

5. 各竞拍人不得相互串通与本次处置有关的各项事宜,各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干扰、阻挠。发生打架等事故自行负责,若发现竞拍人有上述行为的,将取消该竞拍人竞拍资格。

八、报价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4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略) 勤政楼二楼229房间

评审方式:按价格高低确定排名的前后,报价最高者为本项目的成交人(即高于竞价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

成交单位必须在成交当日到财务处缴纳残值(刷银行卡),凭缴款收据到勤政楼二楼225开具出门证明。

九、处置资产搬运要求:

成交单位必须按处置协议要求将所处置资产在规定时间内搬运完毕并清洁完现场,否则从竞价保证金中扣除保管费和保洁费。

十、竞价人须知:

1. 成交单位在成交后以各种理由反悔,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 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自理。

3. 成交单位在成交后当日之内签定合同并一次性交完成交款项。成交单位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处置任务后全额无息退还。所有票据请自行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价(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部分扣除:

a、成交后不及时与我校签订合同和不及时缴纳处置金的;

b、成交后未履行本次拍卖规定全部义务的;

c、签订合同后擅自转包他人的;

d、未及时完成处置任务的。

成交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成交单位在完成处置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注意安全,由此带来的责任、纠纷由成交单位完全承担,与我校无关。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设备,处置垃圾要运走,场地要清除干净。

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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