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2024-3号、2024-4号、2024-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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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2024-3号、2024-4号、2024-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徽自然资源告字〔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徽县人民政府批准,徽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宗地编号2024-3号、2024-4号、2024-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出让

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系数

绿地率

建筑限高

出让

年限

竞 买

保证金

2024-3号

位于徽县水阳镇泰山村快捷通道西南侧,具体位置以宗地图为准。

2639.6

平方米

工业

用地

≥0.8

≥40%

≤15%

/

50年

*元

约合3.9594亩

2024-4号

位于徽县江洛镇邱张门村,具体位置以宗地图为准。

2021.02

平方米

工业用地

1.0≤容积率≤3.0

30%-60%

≤15%

/

50年

*元

约合3.032亩

2024-6号

位于徽县银杏树镇银杏村,具体位置以宗地图为准。

3531.73

平方米

商业用地

≤1.5

≤45%

≥25%

20米

40年

*元

约合5.298亩

注;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按挂牌方式出让的,起始价及加价 (略) (略) 挂牌公示栏。

二、 (略) (略) 交易编号:B*1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金未交清的;

3.其他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于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5月7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公开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 (略) 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2.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7日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出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申请竞买人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 (略) (略) 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六、出让方式的确定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达到3家(含3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3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

出让方式于2024年5月7日18:00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同时通知起始价及增价幅度,挂牌期间继续接受竞买申请,申请时间延续至2024年5月17日17:00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4年5月8日16:00时

2.拍卖地点: (略) (略) 交易多功能厅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20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9:00-11:30,14:30-17:00

3.挂牌及报价地点: (略) (略)

4.挂牌出让会地点: (略) (略) 交易多功能厅

八、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自2024年4月11 (略) (略) 领取《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4-3号、2024-4号、2024-6号)》。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徽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3.本次出让宗地成交价款不含出让方代扣的各种税费,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4.受让人开发建设必须符合《 (略) 总体规划(2010—2030)》、控制性详规和规划条件通知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5.依据《关于印发〈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418号)文件精神,宗地出让成交后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6.徽县2024-4号宗地上有被徽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的地上附着物,已委托评估机构对地上附着物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价为34.*元,该地上附着物作为宗地附属物同2024-4号宗地一并予以出让。

7.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4-3号、2024-4号、2024-6号)》载明的为准。

徽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十、联系方式

1.徽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陈亮 联系电话:0939-*

2. (略)

联 系 人:张琳 联系电话:*

徽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1日

 (略)  签于 2024/04/10 18:30:49

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徽自然资源告字〔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徽县人民政府批准,徽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宗地编号2024-3号、2024-4号、2024-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出让

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系数

绿地率

建筑限高

出让

年限

竞 买

保证金

2024-3号

位于徽县水阳镇泰山村快捷通道西南侧,具体位置以宗地图为准。

2639.6

平方米

工业

用地

≥0.8

≥40%

≤15%

/

50年

*元

约合3.9594亩

2024-4号

位于徽县江洛镇邱张门村,具体位置以宗地图为准。

2021.02

平方米

工业用地

1.0≤容积率≤3.0

30%-60%

≤15%

/

50年

*元

约合3.032亩

2024-6号

位于徽县银杏树镇银杏村,具体位置以宗地图为准。

3531.73

平方米

商业用地

≤1.5

≤45%

≥25%

20米

40年

*元

约合5.298亩

注;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按挂牌方式出让的,起始价及加价 (略) (略) 挂牌公示栏。

二、 (略) (略) 交易编号:B*1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金未交清的;

3.其他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于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5月7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公开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 (略) 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2.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7日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出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申请竞买人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 (略) (略) 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六、出让方式的确定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达到3家(含3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3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

出让方式于2024年5月7日18:00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同时通知起始价及增价幅度,挂牌期间继续接受竞买申请,申请时间延续至2024年5月17日17:00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4年5月8日16:00时

2.拍卖地点: (略) (略) 交易多功能厅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20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9:00-11:30,14:30-17:00

3.挂牌及报价地点: (略) (略)

4.挂牌出让会地点: (略) (略) 交易多功能厅

八、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自2024年4月11 (略) (略) 领取《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4-3号、2024-4号、2024-6号)》。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徽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3.本次出让宗地成交价款不含出让方代扣的各种税费,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4.受让人开发建设必须符合《 (略) 总体规划(2010—2030)》、控制性详规和规划条件通知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5.依据《关于印发〈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418号)文件精神,宗地出让成交后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6.徽县2024-4号宗地上有被徽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的地上附着物,已委托评估机构对地上附着物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价为34.*元,该地上附着物作为宗地附属物同2024-4号宗地一并予以出让。

7.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4-3号、2024-4号、2024-6号)》载明的为准。

徽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十、联系方式

1.徽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陈亮 联系电话:0939-*

2. (略)

联 系 人:张琳 联系电话:*

徽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1日

 (略)  签于 2024/04/10 18: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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