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路灯灯杆户外广告经营权招租
昆明市路灯灯杆户外广告经营权招租
昆明市路灯灯杆户外广告经营权招租 |
标的名称 | 昆明市路灯灯杆户外广告经营权招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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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A*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6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4-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4-15 | |||||||
是否联合出租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一、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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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标的为90天, (略) 主城区1 (略) 管路灯灯杆户外广告设施,涉及机场高速、二环快速系统、 (略) 、东三环、 (略) 主干道(灯杆分布信息见附件1, (略) 城市管理局批准的范围为准)。 | |||||
资产数量 | —— |
二、出租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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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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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 昆明 (略) | ||
评估/询价基准日 | 2023-07-01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城建 (略)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07-07 | |||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询价值 | 详见子标 | |||
账面净值 | —— | |||
备注 | ——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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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详见子资产公告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租赁期限 | 90天(起租日以合同为准)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投资人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出租标的所涉及的《租赁合同》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出租公告之内容,同意按《租赁合同》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成为投资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意向投资人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并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广告(含公益广告及商业广告)画面制作安装工作由出租方负责,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4、涉 (略) 灯灯杆户外广告设施进行迁移,设施迁移安装工作由出租方负责,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5、涉及到政府行为(包含重大会议、重要节日及活动宣传等情况)要求公益换画及迁移,投资人必须按要求执行,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6、投资人保证1/2灯杆广告设施必须用于发布公益广告,如若商业画面无法满足剩余1/2灯杆广告设施,则需发布公益广告,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本意向承租方已向昆明 (略) 查阅了标的物的相关资料,且到标的物现场查看、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物的全部现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于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2、本意向承租方接受公告中各项条款的要求,承租标的。 3、本意向承租方同意标的的承租价格不低于公告的挂牌价格,并同意以在竞价中的最后报价承租标的。 4、本意向承租方同意于公告截止时前递交交易保证金(到账为准),并按昆明 (略) 规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5、项目成交后,承租方同意按照公告的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协议出租除外)、签订《租赁合同》及交纳成交价款,并按本确认书的收费标准向昆明 (略) 支付服务费。 6、本意向承租方已认真阅读并承诺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上的所有条款,并对所查阅的标的相关资料严格保密。 7、本意向承租方保证报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8、如本意向承租方有违反以上承诺或违反相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意昆明 (略) 按照有关交易规则进行违约处理。 9、昆明 (略) 作为服务方,对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任何违约、违法行为不承担责任。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广告或广告经营等相关服务内容。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省、市三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的(承租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1/2灯杆广告设施必须用于发布公益广告,如若商业画面无法满足剩余1/2灯杆广告设施,则需发布公益广告(承租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
报名提交材料 | 1、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基本账户信息等合法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2、提供承诺书。 3、如有委托代理,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
报名材料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权属情况: 根据《 (略) 管理局关于昆明市路灯灯杆户外广告经营权招租有关事宜的回复意见》, (略) 城建 (略) (略) (略) 灯灯杆广告经营权招租工作。 2、租赁免租期: 无免租期。 3、履约保证金: 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4、租金递增方式: 本项目在租赁期内不递增 。 5、标的租赁用途: 灯杆户外广告投放。 6、相关管理费: 无。 7、租金支付方式:费用分三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广告经营权租赁费及广告设赁费;第二次支付剩余租赁费用的50%;第三次支付剩余尾款。 8、是否有原租户: 无原租户。 9、标的其它情况: 本项目以现状进行租赁, 意向承租方一经报名,就视为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的合同条款。 |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 | 详见子资产公告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4-04-15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1、意向投资人须在公告截止日17:00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达昆明 (略) 监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昆明 (略) |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略) 支行 | |||||||||||
账号 | *50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处置办法 | 一、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 (略) 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1、意向投资人经本所确认为投资人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限拒不签署交易合同;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8、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遴选程序的; 9、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投资人均不应价的; 10、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投资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11、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2、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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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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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6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六、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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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马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871-*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马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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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路灯灯杆户外广告经营权招租 |
标的名称 | 昆明市路灯灯杆户外广告经营权招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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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A*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6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4-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4-15 | |||||||
是否联合出租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一、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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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标的为90天, (略) 主城区1 (略) 管路灯灯杆户外广告设施,涉及机场高速、二环快速系统、 (略) 、东三环、 (略) 主干道(灯杆分布信息见附件1, (略) 城市管理局批准的范围为准)。 | |||||
资产数量 | —— |
二、出租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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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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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 昆明 (略) | ||
评估/询价基准日 | 2023-07-01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城建 (略)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07-07 | |||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询价值 | 详见子标 | |||
账面净值 | —— | |||
备注 | ——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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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详见子资产公告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租赁期限 | 90天(起租日以合同为准)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投资人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出租标的所涉及的《租赁合同》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出租公告之内容,同意按《租赁合同》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成为投资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意向投资人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并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广告(含公益广告及商业广告)画面制作安装工作由出租方负责,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4、涉 (略) 灯灯杆户外广告设施进行迁移,设施迁移安装工作由出租方负责,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5、涉及到政府行为(包含重大会议、重要节日及活动宣传等情况)要求公益换画及迁移,投资人必须按要求执行,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6、投资人保证1/2灯杆广告设施必须用于发布公益广告,如若商业画面无法满足剩余1/2灯杆广告设施,则需发布公益广告,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本意向承租方已向昆明 (略) 查阅了标的物的相关资料,且到标的物现场查看、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物的全部现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于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2、本意向承租方接受公告中各项条款的要求,承租标的。 3、本意向承租方同意标的的承租价格不低于公告的挂牌价格,并同意以在竞价中的最后报价承租标的。 4、本意向承租方同意于公告截止时前递交交易保证金(到账为准),并按昆明 (略) 规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5、项目成交后,承租方同意按照公告的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协议出租除外)、签订《租赁合同》及交纳成交价款,并按本确认书的收费标准向昆明 (略) 支付服务费。 6、本意向承租方已认真阅读并承诺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上的所有条款,并对所查阅的标的相关资料严格保密。 7、本意向承租方保证报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8、如本意向承租方有违反以上承诺或违反相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意昆明 (略) 按照有关交易规则进行违约处理。 9、昆明 (略) 作为服务方,对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任何违约、违法行为不承担责任。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广告或广告经营等相关服务内容。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省、市三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的(承租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1/2灯杆广告设施必须用于发布公益广告,如若商业画面无法满足剩余1/2灯杆广告设施,则需发布公益广告(承租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
报名提交材料 | 1、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基本账户信息等合法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2、提供承诺书。 3、如有委托代理,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
报名材料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权属情况: 根据《 (略) 管理局关于昆明市路灯灯杆户外广告经营权招租有关事宜的回复意见》, (略) 城建 (略) (略) (略) 灯灯杆广告经营权招租工作。 2、租赁免租期: 无免租期。 3、履约保证金: 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4、租金递增方式: 本项目在租赁期内不递增 。 5、标的租赁用途: 灯杆户外广告投放。 6、相关管理费: 无。 7、租金支付方式:费用分三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广告经营权租赁费及广告设赁费;第二次支付剩余租赁费用的50%;第三次支付剩余尾款。 8、是否有原租户: 无原租户。 9、标的其它情况: 本项目以现状进行租赁, 意向承租方一经报名,就视为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的合同条款。 |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 | 详见子资产公告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4-04-15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1、意向投资人须在公告截止日17:00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达昆明 (略) 监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昆明 (略) |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略) 支行 | |||||||||||
账号 | *50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处置办法 | 一、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 (略) 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1、意向投资人经本所确认为投资人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限拒不签署交易合同;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8、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遴选程序的; 9、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投资人均不应价的; 10、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投资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11、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2、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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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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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6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六、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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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马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871-*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马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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