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攀枝花市2024年第2期拍卖第2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攀枝花市2024年第2期拍卖第2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2024年第2期(拍卖第2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 面积 | 主要规划条件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 起拍价 | 增价幅度 |
2023—D7# | 位于东区五道河 | 出让面积*.46平方米(约29.55亩) | 本宗地涉及《五道河石家湾综合渣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选址暨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的高IK01—1002/2023—01地块,用地性质为采矿用地(1002),用于建设综合渣场的挡渣坝、集液池、消力池等设施。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D7#、2023—D8#宗地规划条件》。 | 采矿用地10年 | *元 | *元 | * 元 |
2023—D8# | 位于东区五道河 | 出让面积*.17平方米(约22.86亩)。 | 本宗地涉及《五道河石家湾综合渣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选址暨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的高IK02—*/2023—01地块,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容积率≥0.7,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D7#、2023—D8#宗地规划条件》。 | 工业用地10年 | *元 | *元 | *元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2023—D7#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产业准入:其他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1190)。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元/亩。项目建设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严禁建设限制类、淘汰类,不得新增钢铁产能项目、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及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危险化学品产业、新(改、扩)建尾矿库选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岸线距离。
3、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4.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
5.2023—D7#、2023—D8#宗地相邻,为了工业产业配套的统一性,竞买人在报名竞买本宗地时,必须同时报名参加本次一同公告拍卖的2023—D8#宗地竞买,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宗地拍卖时,在起始价无人应价的情况下,竞买人必须举牌应价。若任意一宗地流拍,视为竞买人违约,上述两宗地拍卖均无效。
6.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 (略) 设施、 (略) 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 (略) 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东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7.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 (略) 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8.竞得人改变用途用于其他开发的,报市政府审批。
9.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0.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且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1.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 (略) 、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2.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确保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有关要求和景观效果。附属绿化用地布局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2019)执行。
13.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4.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关于拟出让2023—D7#、2023—D8#宗地核实情况的说明》,2023—D7#宗地已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经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东区大队现场核实,无违法用地行为。宗地范围内现状构筑物为综合渣场坝体,其使用功能符合规划用地性质。本宗地基础坝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评审意见,以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均表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根据《 (略) 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五道河石家湾综合渣场工程监管的函》,东区政府已按“安全三同时”相关要求组织了本宗地基础坝安全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符合安全相关要求。2023—D7#宗地内已修建的建(构)筑物与宗地一并出让,已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地上建(构)筑物进行评估,评估价共4967.*元,出让的溢价部分属于土地出让收入。
15.竞得人须按照地上建(构)筑物评估价单独缴纳价款,价款缴纳方式、缴纳时间等要求由东区政府予以明确,东区政府负责资产移交的协调工作。若未来产权办理时建(构)筑物的测绘面积与本次面积有误差,对本次缴纳价款不作调整。
16.土地、房屋竞得人可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民法典》及有关政策规定,同步申报办理本次竞得的土地、房屋不动产权登记。办证的申报要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凭证、完税凭证、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房屋已经竣工的证明材料、房屋安全鉴定材料、消防验收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房产测绘报告等。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审核过程中认为应依法补充提交相关资料的,对申请人实行一次性告知。
17.宗地位于东区五道河,由东区人民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3—D8#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产业准入:其他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1190)。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元/亩,项目竣工投产后年亩均税收≥*元/亩。项目建设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严禁建设限制类、淘汰类,不得新增钢铁产能项目、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及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危险化学品产业、新(改、扩)建尾矿库选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岸线距离。
3.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4.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
5.2023—D7#、2023—D8#宗地相邻,为了工业产业配套的统一性,竞买人在报名竞买本宗地时,必须同时报名参加本次一同公告拍卖的2023—D7#宗地竞买,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宗地拍卖时,在起始价无人应价的情况下,竞买人必须举牌应价。若任意一宗地流拍,视为竞买人违约,上述两宗地拍卖均无效。
6.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 (略) 设施、 (略) 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 (略) 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东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7.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 (略) 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8.宗地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测试、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设设计规范要求。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竞得人改变用途用于其他开发的,报市政府审批。
9.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0.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21〕62号),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东区人民政府或指定的管理部门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凭建设投资协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严格按照《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且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1.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 (略) 、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2.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确保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有关要求和景观效果。附属绿化用地布局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2019)执行。
13.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4.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关于拟出让2023—D7#、2023—D8#宗地核实情况的说明》,2023—D8#宗地已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经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东区大队现场核实,无违法用地行为。宗地范围内现状地上建(构)筑物主要使用功能为综合渣场的附属设施,其使用功能符合规划用地性质。目前该宗地地上建(构)筑物已完成结构安全鉴定、消防设施评估,根据《 (略)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D8#宗地地上建(构)筑物结构鉴定的情况说明》,2023—D8#宗地地上已修建的建(构)筑物安全性鉴定结论为安全等级二级,建筑消防设施评定结论为合格。2023—D8#宗地内已修建的建(构)筑物与宗地一并出让,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地上建(构)筑物进行评估,评估价共584.*元。出让的溢价部分属于土地出让收入。
15.竞得人须按照地上建(构)筑物评估价单独缴纳价款,价款缴纳方式、缴纳时间等要求由东区政府予以明确,东区政府负责资产移交的协调工作。若未来产权办理时建(构)筑物的测绘面积与本次面积有误差,对本次缴纳价款不作调整。
16.土地、房屋竞得人可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民法典》及有关政策规定,同步申报办理本次竞得的土地、房屋不动产权登记。办证的申报要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凭证、完税凭证、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房屋已经竣工的证明材料、房屋安全鉴定材料、消防验收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房产测绘报告等。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审核过程中认为应依法补充提交相关资料的,对申请人实行一次性告知。
17.宗地位于东区五道河,由东区人民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三、竞买资格
(一) (略) 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失信主体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满足拍卖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竞买人在竞买报名时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文件。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拍卖文件的获取
1. 拍卖文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竞买申请人可在获取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8楼B区B808)( (略) 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B808室免费获取。
2. 获取时间。
2024年4月24日9时至2024年5月6日15时期间。
法定工作日:
(1)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9时-12时、13时30分至17时。
(2)2024年5月6日9时-12时、13时30分至15时。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提供相关服务。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B808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六、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资料的,经审查后将书面通知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5月7日10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9楼B区B901)( (略) 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9楼拍卖大厅举办。
八、竞买保证金的缴纳
竞买人在报名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存入。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15时。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攀枝花分行
账 号:*6196
九、其他公告方式。
本公 (略) 址同时发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 (略) 站
(http://**)
2.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 (略)
(http://**)
3.四川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4. (略) 自然资源 (略) 站
(http://**)
5. (略) (四川省· (略) )
(http://**)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8楼B区B808)( (略) 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
联系电话:0812-*
联 系 人:杨先生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1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综合科 2024年4月11日印发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2024年第2期(拍卖第2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 面积 | 主要规划条件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 起拍价 | 增价幅度 |
2023—D7# | 位于东区五道河 | 出让面积*.46平方米(约29.55亩) | 本宗地涉及《五道河石家湾综合渣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选址暨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的高IK01—1002/2023—01地块,用地性质为采矿用地(1002),用于建设综合渣场的挡渣坝、集液池、消力池等设施。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D7#、2023—D8#宗地规划条件》。 | 采矿用地10年 | *元 | *元 | * 元 |
2023—D8# | 位于东区五道河 | 出让面积*.17平方米(约22.86亩)。 | 本宗地涉及《五道河石家湾综合渣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选址暨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的高IK02—*/2023—01地块,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容积率≥0.7,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D7#、2023—D8#宗地规划条件》。 | 工业用地10年 | *元 | *元 | *元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2023—D7#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产业准入:其他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1190)。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元/亩。项目建设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严禁建设限制类、淘汰类,不得新增钢铁产能项目、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及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危险化学品产业、新(改、扩)建尾矿库选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岸线距离。
3、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4.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
5.2023—D7#、2023—D8#宗地相邻,为了工业产业配套的统一性,竞买人在报名竞买本宗地时,必须同时报名参加本次一同公告拍卖的2023—D8#宗地竞买,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宗地拍卖时,在起始价无人应价的情况下,竞买人必须举牌应价。若任意一宗地流拍,视为竞买人违约,上述两宗地拍卖均无效。
6.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 (略) 设施、 (略) 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 (略) 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东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7.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 (略) 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8.竞得人改变用途用于其他开发的,报市政府审批。
9.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0.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且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1.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 (略) 、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2.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确保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有关要求和景观效果。附属绿化用地布局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2019)执行。
13.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4.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关于拟出让2023—D7#、2023—D8#宗地核实情况的说明》,2023—D7#宗地已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经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东区大队现场核实,无违法用地行为。宗地范围内现状构筑物为综合渣场坝体,其使用功能符合规划用地性质。本宗地基础坝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评审意见,以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均表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根据《 (略) 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五道河石家湾综合渣场工程监管的函》,东区政府已按“安全三同时”相关要求组织了本宗地基础坝安全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符合安全相关要求。2023—D7#宗地内已修建的建(构)筑物与宗地一并出让,已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地上建(构)筑物进行评估,评估价共4967.*元,出让的溢价部分属于土地出让收入。
15.竞得人须按照地上建(构)筑物评估价单独缴纳价款,价款缴纳方式、缴纳时间等要求由东区政府予以明确,东区政府负责资产移交的协调工作。若未来产权办理时建(构)筑物的测绘面积与本次面积有误差,对本次缴纳价款不作调整。
16.土地、房屋竞得人可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民法典》及有关政策规定,同步申报办理本次竞得的土地、房屋不动产权登记。办证的申报要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凭证、完税凭证、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房屋已经竣工的证明材料、房屋安全鉴定材料、消防验收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房产测绘报告等。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审核过程中认为应依法补充提交相关资料的,对申请人实行一次性告知。
17.宗地位于东区五道河,由东区人民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3—D8#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产业准入:其他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1190)。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元/亩,项目竣工投产后年亩均税收≥*元/亩。项目建设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严禁建设限制类、淘汰类,不得新增钢铁产能项目、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及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危险化学品产业、新(改、扩)建尾矿库选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岸线距离。
3.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4.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
5.2023—D7#、2023—D8#宗地相邻,为了工业产业配套的统一性,竞买人在报名竞买本宗地时,必须同时报名参加本次一同公告拍卖的2023—D7#宗地竞买,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宗地拍卖时,在起始价无人应价的情况下,竞买人必须举牌应价。若任意一宗地流拍,视为竞买人违约,上述两宗地拍卖均无效。
6.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 (略) 设施、 (略) 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 (略) 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东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7.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 (略) 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8.宗地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测试、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设设计规范要求。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竞得人改变用途用于其他开发的,报市政府审批。
9.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0.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21〕62号),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东区人民政府或指定的管理部门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凭建设投资协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严格按照《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且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1.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 (略) 、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2.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确保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有关要求和景观效果。附属绿化用地布局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2019)执行。
13.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4.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关于拟出让2023—D7#、2023—D8#宗地核实情况的说明》,2023—D8#宗地已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经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东区大队现场核实,无违法用地行为。宗地范围内现状地上建(构)筑物主要使用功能为综合渣场的附属设施,其使用功能符合规划用地性质。目前该宗地地上建(构)筑物已完成结构安全鉴定、消防设施评估,根据《 (略)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D8#宗地地上建(构)筑物结构鉴定的情况说明》,2023—D8#宗地地上已修建的建(构)筑物安全性鉴定结论为安全等级二级,建筑消防设施评定结论为合格。2023—D8#宗地内已修建的建(构)筑物与宗地一并出让,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地上建(构)筑物进行评估,评估价共584.*元。出让的溢价部分属于土地出让收入。
15.竞得人须按照地上建(构)筑物评估价单独缴纳价款,价款缴纳方式、缴纳时间等要求由东区政府予以明确,东区政府负责资产移交的协调工作。若未来产权办理时建(构)筑物的测绘面积与本次面积有误差,对本次缴纳价款不作调整。
16.土地、房屋竞得人可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民法典》及有关政策规定,同步申报办理本次竞得的土地、房屋不动产权登记。办证的申报要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凭证、完税凭证、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房屋已经竣工的证明材料、房屋安全鉴定材料、消防验收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房产测绘报告等。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审核过程中认为应依法补充提交相关资料的,对申请人实行一次性告知。
17.宗地位于东区五道河,由东区人民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三、竞买资格
(一) (略) 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失信主体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满足拍卖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竞买人在竞买报名时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文件。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拍卖文件的获取
1. 拍卖文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竞买申请人可在获取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8楼B区B808)( (略) 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B808室免费获取。
2. 获取时间。
2024年4月24日9时至2024年5月6日15时期间。
法定工作日:
(1)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9时-12时、13时30分至17时。
(2)2024年5月6日9时-12时、13时30分至15时。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提供相关服务。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B808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六、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资料的,经审查后将书面通知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5月7日10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9楼B区B901)( (略) 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9楼拍卖大厅举办。
八、竞买保证金的缴纳
竞买人在报名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存入。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15时。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攀枝花分行
账 号:*6196
九、其他公告方式。
本公 (略) 址同时发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 (略) 站
(http://**)
2.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 (略)
(http://**)
3.四川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4. (略) 自然资源 (略) 站
(http://**)
5. (略) (四川省· (略) )
(http://**)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8楼B区B808)( (略) 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
联系电话:0812-*
联 系 人:杨先生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1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综合科 2024年4月1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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