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优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6.67%股权对应1000万元出资额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常州优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6.67%股权对应1000万元出资额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常州优 (略) 16.67%股权(对应*元出资额)
标的编号 N0101* 产权子类型 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4-12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5-2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常州优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武进经济开 (略) 502号E栋1-3楼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 栾玉成
成立时间 2017/03/27 注册资本(万元) 6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1NMRK6X6 所属行业 研究和试验发展
经营范围 从事纳米新材料、纳米复合绝热材料、建筑保温隔热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纳米复合隔热保温材料(除塑料、橡胶制品)、建筑保温隔热材料(除塑料、橡胶制品)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4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宥 (略) 83.33
2 常州西太湖新兴 (略) 16.67
内部决议 股东会决议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5.* -941.* -94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266.* 2912.* 354.*
审计机构名称 常州恒盛 (略)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11/30 2073.* -400.* -400.*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801.* 3069.* -267.*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06/30 1589.* -20.* -2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396.* 3063.* 333.*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345.*
评估基准日 2023-06-30
评估机构 江苏新大*房地产土地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6592.76 3063.19 3529.57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常州西太湖新兴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1N8BU47K
注册地(住所)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 (略) 8号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国有控股)
持有产(股)权比例 16.67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6.6700%
内部决策形式 股东会决议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决策文件 《常州西太湖新兴 (略) 股东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武进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常州优 (略) 股东的股份数额及比例如下表: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比例
上海宥 (略)
5000

83.33%

1624
61.89%
常州西太湖新兴 (略)
1000
16.67%
1000
38.11%
合计
6000
100%
2624
100%
2.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限制条件和他项权利纷争。
3.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标的企业存续性,标的企业仍将持续经营。
4.江苏新大*房地产土地 (略) 出具的苏新大*资估字(2023)第052号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如下: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06月30日常州优 (略) 注册资本6,*元整,实缴资本2,*元,本次评估的评估价值仅对应实缴资本部分,未考虑未缴资本对评估值的影响,但在选择评估方法时考虑上述因素对评估方法选择之限制。
(2)常州优 (略) 位于江苏武进经济开 (略) 502号E栋1-3楼的生产办公场所系向常州 (略) 租赁所得,租赁总面积11,52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年,从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E栋1楼18元/月.m2,E栋2楼、3楼12元/月.m2
(3)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11月6日发布的《对江苏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拟进行备案的公示》显示,常州优 (略) 正在认定报备为“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示中。本次评估设定常州优 (略) 期后已备案公示后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在对所委估的知识产权未来收益预测时考虑该认定通过后所产生的税收优惠可能影响评估之因素,若期后认定发生变化,则所涉及的评估值应作相应调整。
(4)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06月30日被评估单位报的无形资产中有4项专利,获得方式为受让,详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
发明名称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申请号
申请日期
原专利权人名称
变更生效日
1 一种纤维毡生产系统
实用新型
授权
CN*.3
2018/2/2
苏州万 (略)
2020年4月28日
2 一种萃取反应系统
实用新型
授权
CN*.0
2018/1/21
苏州万 (略)
2020年4月22日
3 一种砂浆组合物
发明授权
授权
CN*.0
2017/12/5
上海宥 (略)
2020年4月22日
4 一种介孔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在制备耐中低温隔热保温材料中的用途
发明授权
授权
CN*.4
2016/11/24
上海宥 (略)
2020年4月22日
(5)因委估知识产权中存在所有权人与发明人不是同一人,但被评估单位未提供发明人与专利所有权人之间签订的相关产品利润或收入抽成分配协议,故本次评估未对上述因素可能存在影响评估值之影响,若期后出现发明人与专利所有权人之间有签订有关协议影响的,则所涉及的评估值应作相应调整。
(6)本次对知识产权评估测算时虽已考虑被评估单位现有产能之限制之因素,但因知识产权价值 (略) 场价值与其关联产品规模产能相匹配因素考虑,在对委估知识产权未来收益预测时对其关联产品的产能在一定条件下可在现有产能基础上作了适当扩大产能的设定,若期后产能变化与本次预测有较大差异时,则所涉及的评估值应作相应调整。
5.江苏瑞远 (略) 出具的苏瑞远审字(2023)A-229号审计报告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于报告期对上海宥 (略) 应收款,与山东优 (略) 进行债权债务重组,将应付山东优 (略) 应付款7,*货款,抵充应收上海宥 (略) 货款, (略) 和上海宥 (略) 应收帐款已经结清。
(2)山东优 (略) 为上海宥 (略) 全资子公司,2023年7月4日,上海宥 (略) 将所持有山东优 (略) 100%股权转让给山东 (略) ,山东优 (略) 名称变更为:山东嬴城 (略) 。
6.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股权后遵守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详见备查文件)。
7.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手续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8.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9.常 (略) 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10.竞买方自备 (略) 络竞价,本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11.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在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后,方可查阅转让方提供的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
12.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常 (略) 、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3. 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苏瑞远审字(2023)A-229号、常恒会审(2023)第212号);
(2)资产评估报告书(苏新大*资估字(2023)第052号);
(3)法律意见书;
(4)标的企业2023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
(5) (略) 章程;
(6)《关于常州西太湖新兴 (略) 转让常州优 (略) 注册资本金比例16.7%(实缴资本金比例38.11%)股的实施方案》 ;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查阅以上材料,须向常 (略) 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下载)。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元) *.0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产交所指定账户。

2.受让方可采用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成交款。

(1)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必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扣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系统指定账户。

(2)分期付款支付:受让方必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支付至系统指定账户,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已缴纳保证金可抵扣首期成交款);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支付至产交所指定账户,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为经所在国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标的交割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服务费均到账且受让方已缴纳成交款后,常 (略) 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交易双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常 (略) 申请划转交易价款。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1.资料查阅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17:00(节假日除外);
2.资料查阅地点: (略) 新 (略) 1259-2号楼1105室。
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常 (略) 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3.如有未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原股东参与本项目,须遵照《常 (略) 国有股权交易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规范》执行。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4-12 09:00:00至2024-05-24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2024年5月24日17:00前向常 (略) 提交有效书面报名材料,并完成e交易线上注册报名手续,经常 (略) 及转让方资格审核通过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需向常 (略) 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经济组织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原件);
(3) (略) 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复印件);
(4)如 (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同意受让本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若为国有企业,应提供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文(原件);
(6)产权受让申请书、保密承诺(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7)产权交易合同样稿(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8)常 (略) 要求的其他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如期足额缴纳保证金*元(保证金不计利息)至指定账户,以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竞买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 (略) (略) 点操作转款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 (略) (略) 点操作)。

2.退还: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股权变更完毕后转为成交款,其他竞买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

1.如采取直接签约方式成交,缴纳服务费*元;

2. (略) 络竞价方式成交,缴纳服务费*元+竞价溢价部分的0.6%;

3.受让方须在常 (略) 通知的期限内向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张先生 杨女士
咨询电话 * *
咨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新 (略) 1259-2号11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其 他


,常州
标的名称 常州优 (略) 16.67%股权(对应*元出资额)
标的编号 N0101* 产权子类型 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4-12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5-2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常州优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武进经济开 (略) 502号E栋1-3楼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 栾玉成
成立时间 2017/03/27 注册资本(万元) 6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1NMRK6X6 所属行业 研究和试验发展
经营范围 从事纳米新材料、纳米复合绝热材料、建筑保温隔热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纳米复合隔热保温材料(除塑料、橡胶制品)、建筑保温隔热材料(除塑料、橡胶制品)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4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宥 (略) 83.33
2 常州西太湖新兴 (略) 16.67
内部决议 股东会决议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5.* -941.* -94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266.* 2912.* 354.*
审计机构名称 常州恒盛 (略)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11/30 2073.* -400.* -400.*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801.* 3069.* -267.*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06/30 1589.* -20.* -2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396.* 3063.* 333.*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345.*
评估基准日 2023-06-30
评估机构 江苏新大*房地产土地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6592.76 3063.19 3529.57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常州西太湖新兴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1N8BU47K
注册地(住所)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 (略) 8号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国有控股)
持有产(股)权比例 16.67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6.6700%
内部决策形式 股东会决议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决策文件 《常州西太湖新兴 (略) 股东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武进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常州优 (略) 股东的股份数额及比例如下表: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比例
上海宥 (略)
5000

83.33%

1624
61.89%
常州西太湖新兴 (略)
1000
16.67%
1000
38.11%
合计
6000
100%
2624
100%
2.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限制条件和他项权利纷争。
3.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标的企业存续性,标的企业仍将持续经营。
4.江苏新大*房地产土地 (略) 出具的苏新大*资估字(2023)第052号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如下: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06月30日常州优 (略) 注册资本6,*元整,实缴资本2,*元,本次评估的评估价值仅对应实缴资本部分,未考虑未缴资本对评估值的影响,但在选择评估方法时考虑上述因素对评估方法选择之限制。
(2)常州优 (略) 位于江苏武进经济开 (略) 502号E栋1-3楼的生产办公场所系向常州 (略) 租赁所得,租赁总面积11,52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年,从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E栋1楼18元/月.m2,E栋2楼、3楼12元/月.m2
(3)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11月6日发布的《对江苏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拟进行备案的公示》显示,常州优 (略) 正在认定报备为“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示中。本次评估设定常州优 (略) 期后已备案公示后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在对所委估的知识产权未来收益预测时考虑该认定通过后所产生的税收优惠可能影响评估之因素,若期后认定发生变化,则所涉及的评估值应作相应调整。
(4)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06月30日被评估单位报的无形资产中有4项专利,获得方式为受让,详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
发明名称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申请号
申请日期
原专利权人名称
变更生效日
1 一种纤维毡生产系统
实用新型
授权
CN*.3
2018/2/2
苏州万 (略)
2020年4月28日
2 一种萃取反应系统
实用新型
授权
CN*.0
2018/1/21
苏州万 (略)
2020年4月22日
3 一种砂浆组合物
发明授权
授权
CN*.0
2017/12/5
上海宥 (略)
2020年4月22日
4 一种介孔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在制备耐中低温隔热保温材料中的用途
发明授权
授权
CN*.4
2016/11/24
上海宥 (略)
2020年4月22日
(5)因委估知识产权中存在所有权人与发明人不是同一人,但被评估单位未提供发明人与专利所有权人之间签订的相关产品利润或收入抽成分配协议,故本次评估未对上述因素可能存在影响评估值之影响,若期后出现发明人与专利所有权人之间有签订有关协议影响的,则所涉及的评估值应作相应调整。
(6)本次对知识产权评估测算时虽已考虑被评估单位现有产能之限制之因素,但因知识产权价值 (略) 场价值与其关联产品规模产能相匹配因素考虑,在对委估知识产权未来收益预测时对其关联产品的产能在一定条件下可在现有产能基础上作了适当扩大产能的设定,若期后产能变化与本次预测有较大差异时,则所涉及的评估值应作相应调整。
5.江苏瑞远 (略) 出具的苏瑞远审字(2023)A-229号审计报告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于报告期对上海宥 (略) 应收款,与山东优 (略) 进行债权债务重组,将应付山东优 (略) 应付款7,*货款,抵充应收上海宥 (略) 货款, (略) 和上海宥 (略) 应收帐款已经结清。
(2)山东优 (略) 为上海宥 (略) 全资子公司,2023年7月4日,上海宥 (略) 将所持有山东优 (略) 100%股权转让给山东 (略) ,山东优 (略) 名称变更为:山东嬴城 (略) 。
6.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股权后遵守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详见备查文件)。
7.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手续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8.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9.常 (略) 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10.竞买方自备 (略) 络竞价,本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11.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在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后,方可查阅转让方提供的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
12.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常 (略) 、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3. 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苏瑞远审字(2023)A-229号、常恒会审(2023)第212号);
(2)资产评估报告书(苏新大*资估字(2023)第052号);
(3)法律意见书;
(4)标的企业2023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
(5) (略) 章程;
(6)《关于常州西太湖新兴 (略) 转让常州优 (略) 注册资本金比例16.7%(实缴资本金比例38.11%)股的实施方案》 ;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查阅以上材料,须向常 (略) 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下载)。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元) *.0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产交所指定账户。

2.受让方可采用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成交款。

(1)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必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扣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系统指定账户。

(2)分期付款支付:受让方必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支付至系统指定账户,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已缴纳保证金可抵扣首期成交款);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支付至产交所指定账户,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为经所在国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标的交割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服务费均到账且受让方已缴纳成交款后,常 (略) 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交易双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常 (略) 申请划转交易价款。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1.资料查阅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17:00(节假日除外);
2.资料查阅地点: (略) 新 (略) 1259-2号楼1105室。
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常 (略) 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3.如有未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原股东参与本项目,须遵照《常 (略) 国有股权交易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规范》执行。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4-12 09:00:00至2024-05-24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2024年5月24日17:00前向常 (略) 提交有效书面报名材料,并完成e交易线上注册报名手续,经常 (略) 及转让方资格审核通过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需向常 (略) 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经济组织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原件);
(3) (略) 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复印件);
(4)如 (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同意受让本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若为国有企业,应提供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文(原件);
(6)产权受让申请书、保密承诺(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7)产权交易合同样稿(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8)常 (略) 要求的其他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如期足额缴纳保证金*元(保证金不计利息)至指定账户,以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竞买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 (略) (略) 点操作转款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 (略) (略) 点操作)。

2.退还: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股权变更完毕后转为成交款,其他竞买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

1.如采取直接签约方式成交,缴纳服务费*元;

2. (略) 络竞价方式成交,缴纳服务费*元+竞价溢价部分的0.6%;

3.受让方须在常 (略) 通知的期限内向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张先生 杨女士
咨询电话 * *
咨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新 (略) 1259-2号11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其 他


,常州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