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万安县重点货物源头监管单位公示
关于2024年万安县重点货物源头监管单位公示
根据《 (略) 货运源头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方案》(吉交治超字[2021]1号)文件的通知要求,万安县交通运输局会同万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万安县水利局、万安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核实完成了万安县重点货物(运)源头单位监管台账,落实了重点源头单位及其监管部门、监管职责、监管方式等工作,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期限为七天,自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1日,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与我局进行联系。
联系地址:万安县交通运输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96-*
根据《 (略) 货运源头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方案》(吉交治超字[2021]1号)文件的通知要求,万安县交通运输局会同万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万安县水利局、万安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核实完成了万安县重点货物(运)源头单位监管台账,落实了重点源头单位及其监管部门、监管职责、监管方式等工作,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期限为七天,自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1日,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与我局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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