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两站建设材料采购项目-沥青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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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两站建设材料采购项目-沥青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万安县两站建设材料采购项目-沥青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2 作者: 来源:县城控集团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江西翊祥 (略) 受万安 (略) 的委托,对其万安县两站建设材料采购项目-沥青供应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国产产品)

数量(吨)

招标控制价(元/吨)

主要服务要求

沥青采购

约500

4150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注:所有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

合同履行期:按业主要求供货完500吨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招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别提醒:以上所有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还须另外准备一套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并在文件袋上注明响应人名称,代理机构概不接收零散资料。

(2)特定资格条件:无。

(六)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 (略) 、万安县 (略) 、万安县城控集团公众号。

方式: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4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万 (略) 内,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委托的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经正式委托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金金额:*万元整,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纸质保函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处,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函,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万元整,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本项目供货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付款与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履约期满后,由供应商提交双方确认的供货清单和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按销售价格及实际供料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专用增值税务发票(含材料及运输)。若提供的税务发票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如遇国家税务纳税政策调整的情况,中标人也应提前通知并适当进行价格调整,若因票据原因造成采购人审计、税务稽查风险,责任与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结算方式:沥青的结算金额=实际供货量(t)× 结算单价。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开标开启时请持:

(1)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开标现场资格验证,资格验证合格的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注:投标文件中也需提供以上有关资格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联系方法:

1.招标人:万安 (略)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96-*

地址: (略) 万安县商务写字楼23层

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翊祥 (略)

地址: (略) 青原区文天祥大道2号新华大厦2310号

电话:*

邮箱:*@*q.com

联系人:袁女士

万安县两站建设材料采购项目-沥青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2 作者: 来源:县城控集团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江西翊祥 (略) 受万安 (略) 的委托,对其万安县两站建设材料采购项目-沥青供应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国产产品)

数量(吨)

招标控制价(元/吨)

主要服务要求

沥青采购

约500

4150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注:所有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

合同履行期:按业主要求供货完500吨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招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别提醒:以上所有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还须另外准备一套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并在文件袋上注明响应人名称,代理机构概不接收零散资料。

(2)特定资格条件:无。

(六)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 (略) 、万安县 (略) 、万安县城控集团公众号。

方式: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4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万 (略) 内,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委托的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经正式委托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金金额:*万元整,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纸质保函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处,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函,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万元整,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本项目供货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付款与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履约期满后,由供应商提交双方确认的供货清单和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按销售价格及实际供料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专用增值税务发票(含材料及运输)。若提供的税务发票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如遇国家税务纳税政策调整的情况,中标人也应提前通知并适当进行价格调整,若因票据原因造成采购人审计、税务稽查风险,责任与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结算方式:沥青的结算金额=实际供货量(t)× 结算单价。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开标开启时请持:

(1)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开标现场资格验证,资格验证合格的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注:投标文件中也需提供以上有关资格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联系方法:

1.招标人:万安 (略)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96-*

地址: (略) 万安县商务写字楼23层

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翊祥 (略)

地址: (略) 青原区文天祥大道2号新华大厦2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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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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