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三角城建有限公司2%股权
浙江长三角城建有限公司2%股权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名称 | 浙 (略) |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 (略) -南湖区 | 注册地(住所)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大厦1幢办C1401-3室 |
法定代表人 | 张正山 | ||
成立日期 | 2019-12-05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2CXURR6K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基础设施工程、 (略) 工程、 (略) 工程、桥梁工程、铁路工程、港口和航道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隧道工程、水利工程、环保工程、智慧信息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服务;从事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钢材,电子产品,电线电缆,仪器仪表,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等。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全部放弃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嘉兴 (略) | 51.0000% | ||
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49.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623.* | 155.* | 11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9080.* | 183.* | 8897.* | |
审计机构 | 浙江中铭 (略) | ||
以下数据出自 2023年12月31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623.* | 155.* | 11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9080.* | 183.* | 8897.*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浙江中铭 (略)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2.公告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20个工作日内双方仍未签订交易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届时另 (略) 发布公告)。 5.本次转让标的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名称 | 嘉兴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南湖大道902号1幢三楼309室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何宇健 | 成立日期 | 2009-11-27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34M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交通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41C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4-03-08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嘉兴 (略) 公开挂牌转让浙江长三角城建有限公司2%股权的批复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交通 (略)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浙江长三角城建有限公司2%股权 |
转让底价 | 192.*元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 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3.本项目服务费由转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股权交易合同(样稿).docx 、 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docx 、 授权委托书.doc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范女士 | 电话 | 0573-*(工作日)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南 (略) 819号 8楼816室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顾先生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名称 | 浙 (略) |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 (略) -南湖区 | 注册地(住所)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大厦1幢办C1401-3室 |
法定代表人 | 张正山 | ||
成立日期 | 2019-12-05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2CXURR6K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基础设施工程、 (略) 工程、 (略) 工程、桥梁工程、铁路工程、港口和航道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隧道工程、水利工程、环保工程、智慧信息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服务;从事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钢材,电子产品,电线电缆,仪器仪表,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等。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全部放弃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嘉兴 (略) | 51.0000% | ||
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49.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623.* | 155.* | 11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9080.* | 183.* | 8897.* | |
审计机构 | 浙江中铭 (略) | ||
以下数据出自 2023年12月31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623.* | 155.* | 11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9080.* | 183.* | 8897.*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浙江中铭 (略)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2.公告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20个工作日内双方仍未签订交易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届时另 (略) 发布公告)。 5.本次转让标的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名称 | 嘉兴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南湖大道902号1幢三楼309室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何宇健 | 成立日期 | 2009-11-27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34M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交通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41C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4-03-08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嘉兴 (略) 公开挂牌转让浙江长三角城建有限公司2%股权的批复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交通 (略)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浙江长三角城建有限公司2%股权 |
转让底价 | 192.*元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 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3.本项目服务费由转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股权交易合同(样稿).docx 、 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docx 、 授权委托书.doc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范女士 | 电话 | 0573-*(工作日)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南 (略) 819号 8楼816室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顾先生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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