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业态要求:本次出租标的仅作饮品吧使用(不得售卖瓶装水及密封性瓶装饮料),不得改变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扣除全部承租押金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2、本次出租的标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3、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3年,挂牌价为该项目第1年的招租底价,租期内每年租金递增5%,租赁合同一年一签。 4、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 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李静,*。 6、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承租方对销售内容及价格进行公示,并按季度向出租方报备,接受出租方监督。出租方定期对商铺经营情况进行考核,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三次不整改终止合同。 8、承租方应做好自我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略) 职工及患者提供温馨便捷的服务,出租方对承租方经营的环境卫生、服务态度进行监督考核,考核优秀给与一定奖励。如出现投诉等不良事件,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如承租方发生行为恶劣事件或经 (略) 声誉、名誉,造成严重社会舆论影响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9、此次出租的标的内无上、下水,请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了解标的 (略) 铺设及施工要求,涉及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0、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 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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