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挂牌租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第号
长垣市挂牌租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第号
(略)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公告
编号:长垣市挂牌租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第2024-09号)
根据国家、 (略) 集体经营性 (略) 相关试点政策规定, (略) 人民政府核准,蒲东街道办事处罗镇屯村农民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协议租赁J2023-47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情况。J2023-47号宗地位于长垣县恒蒲标 (略) 北侧、罗镇屯村耕地东侧,不动产单元号为 *JB*W*,土地所有权人为蒲东街道办事处罗镇屯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号为长集有(2013)第*号,土地面积为1529.83平方米(合2.29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有偿使用方式为 租赁 ,土地使用年限为20年,交易方式为 挂牌 ,土地开发程度为 五通一平 。
二、宗地控制指标
1、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其它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2、产业准入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强度不低于 333 万元/亩,年产出效益不低于 416 万元∕亩(其它要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准入条件)。
3、约束性指标:年亩均税收不低于 / 万元,该指标纳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竞得人需严格遵从约定内容。
4、环境保护要求: (略) 环境保护 (略) 主导产业规划,禁止建设“十五小”、“新五小”等重污染企业。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须履行环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其它要 (略) 生态环境分局环保要求)。
5、其他内容。除以上指标外,《 (略)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竞得人还需与租赁人、 (略) 人民政府三方共同签订《 (略)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内容进行履约。
三、入市起始价。租赁起始价为:5452元/亩/年。
四、公示期。自2024年05月06日08时至2024年05月10日11时,共5日。
五、意见反馈途径和方式。相关单位或个人对本次协议公告持有异议的,应于截止日期前书面报建设大厦A座6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不接受电话及口头意见。
六、相关问题处理。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土地所有权人将与意向用地人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出让人名称: 蒲东街道办事处罗镇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出让人联系地址: 蒲东街道办事处罗镇屯村
挂牌人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挂牌人联系地址:建设大厦A座607室
挂牌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先生 0373-*
2024年04月12日
(略)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公告
编号:长垣市挂牌租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第2024-09号)
根据国家、 (略) 集体经营性 (略) 相关试点政策规定, (略) 人民政府核准,蒲东街道办事处罗镇屯村农民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协议租赁J2023-47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情况。J2023-47号宗地位于长垣县恒蒲标 (略) 北侧、罗镇屯村耕地东侧,不动产单元号为 *JB*W*,土地所有权人为蒲东街道办事处罗镇屯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号为长集有(2013)第*号,土地面积为1529.83平方米(合2.29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有偿使用方式为 租赁 ,土地使用年限为20年,交易方式为 挂牌 ,土地开发程度为 五通一平 。
二、宗地控制指标
1、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其它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2、产业准入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强度不低于 333 万元/亩,年产出效益不低于 416 万元∕亩(其它要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准入条件)。
3、约束性指标:年亩均税收不低于 / 万元,该指标纳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竞得人需严格遵从约定内容。
4、环境保护要求: (略) 环境保护 (略) 主导产业规划,禁止建设“十五小”、“新五小”等重污染企业。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须履行环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其它要 (略) 生态环境分局环保要求)。
5、其他内容。除以上指标外,《 (略)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竞得人还需与租赁人、 (略) 人民政府三方共同签订《 (略)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内容进行履约。
三、入市起始价。租赁起始价为:5452元/亩/年。
四、公示期。自2024年05月06日08时至2024年05月10日11时,共5日。
五、意见反馈途径和方式。相关单位或个人对本次协议公告持有异议的,应于截止日期前书面报建设大厦A座6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不接受电话及口头意见。
六、相关问题处理。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土地所有权人将与意向用地人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出让人名称: 蒲东街道办事处罗镇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出让人联系地址: 蒲东街道办事处罗镇屯村
挂牌人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挂牌人联系地址:建设大厦A座607室
挂牌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先生 0373-*
2024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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