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2024年第5期实物资产公开转让
溧阳市2024年第5期实物资产公开转让
标的名称 | 自动扶梯等一批废旧资产 | 标段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4-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13 17: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止 |
竞买须知 | 1、竞买方在参与项目竞价前,应仔细阅读本须知、项目公告等相关文件,全面了解竞买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具有受让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竞买方应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任何人使用其注册账户及 (略) (略) 溧阳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网站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方的行为。 3、实物资产以现场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方有权利及义务对实物资产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竞买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了解和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竞买方根据《项目公告》、《竞价交易规则》及交易中心相关规定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后,参与竞价。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买受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凭交易中心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交割书》至资产占有单位办理标的交付手续。资产占有单位与买受人在现场明确交付标的范围后,签署《实物资产交割书》等相关资料。标的交付后,买受人方可派遣工作人员现场看管、提取标的。 |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清单 | 自动扶梯等一批废旧资产 | ||
存放地 | (略) 码头西街江苏中关村孵化中心大楼 | |||
标的现状 | 标的目前闲置:八台自动扶梯目前 (略) 码头西街江苏中关村孵化中心大楼内的空地上。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略) 天目房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01月03日 | |||
评估价(元) | *.00 | |||
其他事项说明 | 1、标的为报废资产,均无随机附件及图纸、说明书、保修单、维修手册等相关资料,部分资产已破损、残缺,以实物现状为准(如空调无铜管、配件;设备无电线电缆等),交易中心对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具体范围、品名、型号、数量、品质等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2、零值资产不作价,数量仅供参考,以现场交接数量为准,交割时须一并提清。 3、大部分标的需买受人自行拆除,人工、运输成本较大,清单仅供参考,成交后按资产实际现状交接,不调整成交价格。 |
资产占有单位承诺 | 我方 (略) (略) 溧阳分中心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处置信 (略) (略) 溧阳分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处置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处置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资产处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资产处置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略) (略) 溧阳分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五)本次处置的资产现状与《资产清单》(包括不限于资产规格、型号、数量)一致。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单位承诺资产成交后,若因上述不一致导致资产交割纠纷的,由本单位承担并负责解决。 | |
资产占有单位基本情况 |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 | (略) (略) |
注册地址 |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 (略) 218号C幢307室 | |
转让行为批准 | 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 |
批准文件名称 | 《废旧资产处置审批表》 |
竞买方资格条件 | 1.竞买方必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3.竞买方参与项目时,应实名注 (略) (略) (http://**)会员(国有产权),按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价。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元) | *.00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 1、成交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结果无异议的,一次性付款的买受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逾期付款,将由买受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每天按成交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成交款缴纳账户: 户名: (略) (略) 溧阳分中心 开户银行: (略) 溧阳支行 账号:*308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方对受让资产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
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保证金金额(元) | *.00 | ||
保证金交纳期限 | 2024年05月13日 17时00分前按系统提示缴纳,禁止以其它方式缴纳及第三方代缴保证金。 特别提示: 1.请通过会员注册账(卡)号按系统提示缴纳,否则无效。 2.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划转,柜台划转(注:不能通过现金直接存入)。 3.请根据系统页面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汇入指定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状态为“已缴纳”,缴纳成功后方可参与竞价。切勿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此公告页面上的成交款缴纳账户。 | |||
处置方式 | (一)竞买方被确定为买受人的,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交割履约保证金,待标的交割完毕后退还,其他竞买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二)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买受人提交的资料与注册账户信息不一致的或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致使其未通过资格审查无法签约的; 2、成交后,买受人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合同书》的; 3、成交后,买受人不支付成交价款的; 4、以任何理由反悔,不按期办理标的过户、交割手续的; 5、采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本次竞价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交易规则的行为。 (三)买受人出现上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易中心或转让方有权视作买受人放弃标的。买受人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买受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该标的可再次挂牌交易。 | |||
标的交割 | 1、成交公告期满,结果无异议的,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所需材料至转让方处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办理标的交割手续,并将全部资产提取完毕。买受人须提交的材料有: ① 买受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已签字的复印件; ② 买受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④ 如买受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报送上述相对应的材料。 ⑤提交材料须与报名时的材料一致,否则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2、标的交割由转让方与买受人自行办理,交割完毕,双方签署《实物资产交割书》。 3、标的交割后,买受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提取标的期间,应服从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管理安排,不得扰乱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不能有吵闹、辱骂、斗殴、吸烟、赌博等不文明行为;标的的拆解与搬迁必须服从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安排;搬迁结束后不得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及产生的垃圾。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及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负责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在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如发生安全、环境等事故的,由买受人承担责任。 5、买受人不得损坏标的清单以外的其它资产、建(构)筑物及辅助、配套设施,不得破墙刨地,确需破墙才能搬运设备的,应征得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同意,并在标的搬迁后恢复原样。 6、买受人标的提取过程中,如发生逾期提取、损坏非竞价范围内物品,破坏建筑物及相关附着物的完整、安全等情形的,交易中心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造成的损失大于保证金的,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7、竞价成交后,如发现受让方不具备公告所示受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安全、拆卸等资质要求),取消其受让资格,并要求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因交易双方原因致使标的不能按期进行交割的,过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 9、因交易标的为废旧资产,买受人不得以受让标的缺少铭牌、技术资料、整机缺件等为理由提出赔偿或退标。 |
申请程序 | 报名时间 | 2024年04月15日 至 2024年05月13日 17时00分 | ||
报名手续 | 1.竞买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 (略) 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2.竞买方自备 (略) 络竞价,交易中心不提供竞价场所。 | |||
现场展示 |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05月13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码头西街孵化器大楼内 3.联系方式:姬宇成 * (联系后组织察看) | |||
注意事项 | 我中心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推广本项目,任何第三方发布、转载本项目的信息,均与本中心无关。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竞价 | 增价幅度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05月14日 10:00到2024年05月15日 10:00 | 延时竞价周期 | 60秒 | |
服务费 | ||||
其他约定事项(备注) | 后期交割过程中: 1、受让方在搬运设备之前须完成设备清查、设备毁坏程度等有关设备数量、质量以及存放环境等搬运前的情况确认; 2、转受双方交接完成后,受让方在进行设备搬运的过程中采用的运输方式和由此产生的各方面费用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3、受让方在搬运设备的过程中应尽到保障人员、设备安全和维护存放环境的义务。 | |||
附件下载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 | ||
技术支持 | 0519-* | |||
客服电话 | 400-998-0000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单位地址 | (略) (略) 8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409室/413室 |
标的名称 | 自动扶梯等一批废旧资产 | 标段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4-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13 17: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止 |
竞买须知 | 1、竞买方在参与项目竞价前,应仔细阅读本须知、项目公告等相关文件,全面了解竞买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具有受让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竞买方应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任何人使用其注册账户及 (略) (略) 溧阳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网站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方的行为。 3、实物资产以现场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方有权利及义务对实物资产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竞买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了解和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竞买方根据《项目公告》、《竞价交易规则》及交易中心相关规定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后,参与竞价。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买受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凭交易中心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交割书》至资产占有单位办理标的交付手续。资产占有单位与买受人在现场明确交付标的范围后,签署《实物资产交割书》等相关资料。标的交付后,买受人方可派遣工作人员现场看管、提取标的。 |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清单 | 自动扶梯等一批废旧资产 | ||
存放地 | (略) 码头西街江苏中关村孵化中心大楼 | |||
标的现状 | 标的目前闲置:八台自动扶梯目前 (略) 码头西街江苏中关村孵化中心大楼内的空地上。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略) 天目房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01月03日 | |||
评估价(元) | *.00 | |||
其他事项说明 | 1、标的为报废资产,均无随机附件及图纸、说明书、保修单、维修手册等相关资料,部分资产已破损、残缺,以实物现状为准(如空调无铜管、配件;设备无电线电缆等),交易中心对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具体范围、品名、型号、数量、品质等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2、零值资产不作价,数量仅供参考,以现场交接数量为准,交割时须一并提清。 3、大部分标的需买受人自行拆除,人工、运输成本较大,清单仅供参考,成交后按资产实际现状交接,不调整成交价格。 |
资产占有单位承诺 | 我方 (略) (略) 溧阳分中心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处置信 (略) (略) 溧阳分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处置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处置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资产处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资产处置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略) (略) 溧阳分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五)本次处置的资产现状与《资产清单》(包括不限于资产规格、型号、数量)一致。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单位承诺资产成交后,若因上述不一致导致资产交割纠纷的,由本单位承担并负责解决。 | |
资产占有单位基本情况 |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 | (略) (略) |
注册地址 |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 (略) 218号C幢307室 | |
转让行为批准 | 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 |
批准文件名称 | 《废旧资产处置审批表》 |
竞买方资格条件 | 1.竞买方必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3.竞买方参与项目时,应实名注 (略) (略) (http://**)会员(国有产权),按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价。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元) | *.00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 1、成交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结果无异议的,一次性付款的买受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逾期付款,将由买受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每天按成交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成交款缴纳账户: 户名: (略) (略) 溧阳分中心 开户银行: (略) 溧阳支行 账号:*308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方对受让资产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
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保证金金额(元) | *.00 | ||
保证金交纳期限 | 2024年05月13日 17时00分前按系统提示缴纳,禁止以其它方式缴纳及第三方代缴保证金。 特别提示: 1.请通过会员注册账(卡)号按系统提示缴纳,否则无效。 2.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划转,柜台划转(注:不能通过现金直接存入)。 3.请根据系统页面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汇入指定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状态为“已缴纳”,缴纳成功后方可参与竞价。切勿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此公告页面上的成交款缴纳账户。 | |||
处置方式 | (一)竞买方被确定为买受人的,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交割履约保证金,待标的交割完毕后退还,其他竞买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二)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买受人提交的资料与注册账户信息不一致的或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致使其未通过资格审查无法签约的; 2、成交后,买受人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合同书》的; 3、成交后,买受人不支付成交价款的; 4、以任何理由反悔,不按期办理标的过户、交割手续的; 5、采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本次竞价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交易规则的行为。 (三)买受人出现上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易中心或转让方有权视作买受人放弃标的。买受人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买受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该标的可再次挂牌交易。 | |||
标的交割 | 1、成交公告期满,结果无异议的,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所需材料至转让方处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办理标的交割手续,并将全部资产提取完毕。买受人须提交的材料有: ① 买受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已签字的复印件; ② 买受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④ 如买受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报送上述相对应的材料。 ⑤提交材料须与报名时的材料一致,否则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2、标的交割由转让方与买受人自行办理,交割完毕,双方签署《实物资产交割书》。 3、标的交割后,买受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提取标的期间,应服从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管理安排,不得扰乱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不能有吵闹、辱骂、斗殴、吸烟、赌博等不文明行为;标的的拆解与搬迁必须服从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安排;搬迁结束后不得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及产生的垃圾。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及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负责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在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如发生安全、环境等事故的,由买受人承担责任。 5、买受人不得损坏标的清单以外的其它资产、建(构)筑物及辅助、配套设施,不得破墙刨地,确需破墙才能搬运设备的,应征得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同意,并在标的搬迁后恢复原样。 6、买受人标的提取过程中,如发生逾期提取、损坏非竞价范围内物品,破坏建筑物及相关附着物的完整、安全等情形的,交易中心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造成的损失大于保证金的,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7、竞价成交后,如发现受让方不具备公告所示受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安全、拆卸等资质要求),取消其受让资格,并要求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因交易双方原因致使标的不能按期进行交割的,过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 9、因交易标的为废旧资产,买受人不得以受让标的缺少铭牌、技术资料、整机缺件等为理由提出赔偿或退标。 |
申请程序 | 报名时间 | 2024年04月15日 至 2024年05月13日 17时00分 | ||
报名手续 | 1.竞买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 (略) 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2.竞买方自备 (略) 络竞价,交易中心不提供竞价场所。 | |||
现场展示 |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05月13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码头西街孵化器大楼内 3.联系方式:姬宇成 * (联系后组织察看) | |||
注意事项 | 我中心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推广本项目,任何第三方发布、转载本项目的信息,均与本中心无关。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竞价 | 增价幅度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05月14日 10:00到2024年05月15日 10:00 | 延时竞价周期 | 60秒 | |
服务费 | ||||
其他约定事项(备注) | 后期交割过程中: 1、受让方在搬运设备之前须完成设备清查、设备毁坏程度等有关设备数量、质量以及存放环境等搬运前的情况确认; 2、转受双方交接完成后,受让方在进行设备搬运的过程中采用的运输方式和由此产生的各方面费用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3、受让方在搬运设备的过程中应尽到保障人员、设备安全和维护存放环境的义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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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 | ||
技术支持 | 0519-* | |||
客服电话 | 400-998-0000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单位地址 | (略) (略) 8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409室/41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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