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套磨煤机相关机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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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套磨煤机相关机器设备


项目编号

JWZC[2024]022

项目名称

4套磨煤机相关机器设备

出让方全称

(略)

挂牌价格

34.*元

挂牌期限

2024.4.15—2024.4.26

主 要
财务数据

评估值

34.*元

评估机构

山东华瑞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1月25日

评估报告文号

鲁华瑞诚岳评报字[2024]第1033号

决策及
备案情况

内部决策情况

(略) 会议纪要(济重工股份董事会纪要(2023)3号文)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略) 关于资产处置请示报告的回复

评估备案部门

(略)

标的所在地

(略) (略) ( (略) 内)

标的简介

本次转让标的为 (略) 所属4套磨煤机相关机器设备:主要包括设备本体(包括分离器、分配器等)、减速机、润滑油站、液压系统及电控、电动机等设备各四台套,共计83项。挂牌价格:34.*元。
转让标的以现场查勘为准,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其它事项可参考:鲁华瑞诚岳评报字[2024]第1033号《资产评估报告》。

现场查勘及报名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

受理查勘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3:30--17:00。

交易说明

1、本次资产转让项目意向受让方需缴纳保证金*元。

2、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本项目采用拍卖方式处置。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项目所涉及资产的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5、受让方须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 (略) 指定账户,逾期不签署合同、不支付相关交易费用的行为,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最终受让资格,承担违约责任。

6、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手续,受让方须承诺在1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拆除并清运完成。

7、资产移交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9、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方。

特别事项披露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

2、受让方需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拆迁所涉及到的备案、拆除,清运、安装、报检等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转让方配合相关手续的办理。

3、受让方在转让方场地的现场施工应严格执行国家及转让方有关安全、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接受转让方管理。

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满,采用拍卖转让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选择会员: (略)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保证金

缴纳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 户 银 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葛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

0531-*、*




项目编号

JWZC[2024]022

项目名称

4套磨煤机相关机器设备

出让方全称

(略)

挂牌价格

34.*元

挂牌期限

2024.4.15—2024.4.26

主 要
财务数据

评估值

34.*元

评估机构

山东华瑞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1月25日

评估报告文号

鲁华瑞诚岳评报字[2024]第1033号

决策及
备案情况

内部决策情况

(略) 会议纪要(济重工股份董事会纪要(2023)3号文)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略) 关于资产处置请示报告的回复

评估备案部门

(略)

标的所在地

(略) (略) ( (略) 内)

标的简介

本次转让标的为 (略) 所属4套磨煤机相关机器设备:主要包括设备本体(包括分离器、分配器等)、减速机、润滑油站、液压系统及电控、电动机等设备各四台套,共计83项。挂牌价格:34.*元。
转让标的以现场查勘为准,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其它事项可参考:鲁华瑞诚岳评报字[2024]第1033号《资产评估报告》。

现场查勘及报名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

受理查勘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3:30--17:00。

交易说明

1、本次资产转让项目意向受让方需缴纳保证金*元。

2、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本项目采用拍卖方式处置。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项目所涉及资产的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5、受让方须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 (略) 指定账户,逾期不签署合同、不支付相关交易费用的行为,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最终受让资格,承担违约责任。

6、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手续,受让方须承诺在1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拆除并清运完成。

7、资产移交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9、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方。

特别事项披露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

2、受让方需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拆迁所涉及到的备案、拆除,清运、安装、报检等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转让方配合相关手续的办理。

3、受让方在转让方场地的现场施工应严格执行国家及转让方有关安全、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接受转让方管理。

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满,采用拍卖转让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选择会员: (略)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保证金

缴纳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 户 银 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葛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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