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甄藏拍卖有限公司:叶城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阿合买其提砂岩矿、柯克亚乡菩萨村2号砖瓦用页岩矿矿山恢复治理产生的废弃矿渣拍卖公告
新疆甄藏拍卖有限公司:叶城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阿合买其提砂岩矿、柯克亚乡菩萨村2号砖瓦用页岩矿矿山恢复治理产生的废弃矿渣拍卖公告
受叶城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4月22日下午16:00时,在叶城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编号 | 项目名称 | 可拉运方量 (立方米) | 拉运时限(天) | 起拍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1 | 新疆叶城县阿合买其提砂岩矿矿山恢复治理产生的废弃矿渣 | * | 45 | 39.6 | 10 | 1 |
2 | 新疆叶城县柯克亚乡菩萨村2号砖瓦用页岩矿矿山恢复治理产生的废弃矿渣 | 4063.3 | 45 | 3.42 | 3.42 | 1 |
二、展示时间:
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1日18:00时止。
三、展示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1日18:00时止;(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 (略) 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深圳城2号楼12楼222号。
五、竞买登记手续及竞买人资格及有关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本次拍卖,近三年在矿产资源领域出现违法、违规等行为被自然资源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或个人,不接受报名申请;
(二)标的一、标的二均需在45日内拉运完毕。起始日期以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为准,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拉运、平整完毕,将视为自动放弃,剩余矿石资源由政府收回;
(三)本次拍卖以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现场竞拍,买受人需支付约定的拍卖佣金及前期资料编制费用(测量费*元;评估报告编制费*元);
(四)本次拍卖标的为不办理采矿许可证的零散闲置矿石资源,该项目区不允许设立筛分设备,本次拍卖的矿石资源不得现场筛分加工;
(五)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前期资料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人需按照《拍卖法》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开工前须到属地行业监管部门(乡政府、村委会)报备;并与叶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买受人在拉运和清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坚决不能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七)拉运、清理期间,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测量报告要求执行,严禁在项目测量、评估区外和核定标高以下私挖乱采;
(八)拉运结束后,必须按要求对地块进行平整恢复治理,做到场地平整,严禁出现高低不平的情况。
(九)买受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待拉运结束,经自然资源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及生态环境局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报名资料费1000元,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21日18:00时前,到 (略) 获取拍卖资料。
六、保证金缴纳:
户名: (略) 账号:1076 8444 2362 开户行: (略) 喀什经济开发区支行 行号:1048 9400 1079
七、其他说明:
本次拍卖不组织现场踏勘,买受人需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一经做出竞买决定,意味着接受标的的品质及一切现状,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缴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先生 * 电话:0998-*
(略)
2024年4月15日
受叶城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4月22日下午16:00时,在叶城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编号 | 项目名称 | 可拉运方量 (立方米) | 拉运时限(天) | 起拍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1 | 新疆叶城县阿合买其提砂岩矿矿山恢复治理产生的废弃矿渣 | * | 45 | 39.6 | 10 | 1 |
2 | 新疆叶城县柯克亚乡菩萨村2号砖瓦用页岩矿矿山恢复治理产生的废弃矿渣 | 4063.3 | 45 | 3.42 | 3.42 | 1 |
二、展示时间:
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1日18:00时止。
三、展示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1日18:00时止;(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 (略) 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深圳城2号楼12楼222号。
五、竞买登记手续及竞买人资格及有关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本次拍卖,近三年在矿产资源领域出现违法、违规等行为被自然资源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或个人,不接受报名申请;
(二)标的一、标的二均需在45日内拉运完毕。起始日期以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为准,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拉运、平整完毕,将视为自动放弃,剩余矿石资源由政府收回;
(三)本次拍卖以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现场竞拍,买受人需支付约定的拍卖佣金及前期资料编制费用(测量费*元;评估报告编制费*元);
(四)本次拍卖标的为不办理采矿许可证的零散闲置矿石资源,该项目区不允许设立筛分设备,本次拍卖的矿石资源不得现场筛分加工;
(五)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前期资料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人需按照《拍卖法》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开工前须到属地行业监管部门(乡政府、村委会)报备;并与叶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买受人在拉运和清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坚决不能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七)拉运、清理期间,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测量报告要求执行,严禁在项目测量、评估区外和核定标高以下私挖乱采;
(八)拉运结束后,必须按要求对地块进行平整恢复治理,做到场地平整,严禁出现高低不平的情况。
(九)买受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待拉运结束,经自然资源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及生态环境局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报名资料费1000元,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21日18:00时前,到 (略) 获取拍卖资料。
六、保证金缴纳:
户名: (略) 账号:1076 8444 2362 开户行: (略) 喀什经济开发区支行 行号:1048 9400 1079
七、其他说明:
本次拍卖不组织现场踏勘,买受人需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一经做出竞买决定,意味着接受标的的品质及一切现状,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缴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先生 * 电话:0998-*
(略)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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