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广宇路381号无公害蔬菜批发市场11、12号楼一层的8套房屋整体拍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广宇路381号无公害蔬菜批发市场11、12号楼一层的8套房屋整体拍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特别提醒:除公告中写明的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中介服务。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辅助咨询电话。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 (略) 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公示栏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 (略) (略) 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略) 潼 (略) 将于2024年5月20日10时至2024年5月21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网址:http://**,户名: (略) 潼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潼南区梓潼街道办 (略) 381号无公 (略) 场11、12号楼一层的8套房屋整体拍卖。
拍卖对象 | 权属证号 | 房屋坐落 | 房屋用途 | 所在楼层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 | 208房地证2011字第*号 | 潼南县梓潼街道办 (略) 381号无公 (略) 场11、12号楼一 (略) | 非住宅 | 1层 | 29.69 |
2 | 208房地证2011字第*号 | 潼南县梓潼街道办 (略) 381号无公 (略) 场11、12号楼一 (略) | 非住宅 | 1层 | 28.8 |
3 | 208房地证2011字第*号 | 潼南县梓潼街道办 (略) 381号无公 (略) 场11、12号楼一 (略) | 非住宅 | 1层 | 28.88 |
4 | 208房地证2011字第*号 | 潼南县梓潼街道办 (略) 381号无公 (略) 场11、12号楼一 (略) | 非住宅 | 1层 | 29.12 |
5 | 208房地证2011字第*号 | 潼南县梓潼街道办 (略) 381号无公 (略) 场11、12号楼一 (略) | 非住宅 | 1层 | 43.81 |
6 | 208房地证2011字第*号 | 潼南县梓潼街道办 (略) 381号无公 (略) 场11、12号楼一 (略) | 非住宅 | 1层 | 29.69 |
7 | 208房地证2011字第*号 | 潼南县梓潼街道办 (略) 381号无公 (略) 场11、12号楼一 (略) | 非住宅 | 1层 | 28.88 |
8 | 208房地证2011字第*号 | 潼南县梓潼街道办 (略) 381号无公 (略) 场11、12号楼一 (略) | 非住宅 | 1层 | 29.2 |
合计 | 248.07 |
据评估报告记载,该拍卖对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9年12月28日,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所在物业名称为“ (略) 场”,所在建筑物约建成于2006年,混合结构,现出租。
注:1、据现场查勘了解到,该拍卖标的62、63、64、 (略) 现打通整体出租作为文具批发店使用,租赁期限至2024年10月15日; (略) 与相邻商铺(不在拍卖范围)打通整体出租作为玩具批发店使用,租赁期限至2024年10月15日;69、70、 (略) 现打通整体出租作为玩具批发店使用,租赁期限至2024年10月15日。拍卖成交后,法院按照现状交付,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拍卖包含房屋固定装修,不包含室内动产价值。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323.*元,起拍价:226.*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 (略)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 (略) 安排)。 (略) (略) 联系电话:*、400-666-5707或登录http://**自助预约,或关注“优优拍”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潼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潼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案可联合竞买,但需在拍卖 (略) 办理联合竞买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拍卖成功后, (略) 负责标的物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不仅限于以上披露的物管、水、电、气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 (略) 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请于拍卖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卖,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略) 可以 (略) 络司法拍卖。
10、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 (略) 联系。
11、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12、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潼 (略) ;开户行:重庆 (略) 潼南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1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
14、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再次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拍卖咨询: (略) (略) ,联系电话:*、400-*
(略) 潼 (略) 监督电话:023-*
(略) 潼 (略) 咨询电话: 滕法官023-*
联系地址: (略) 潼南区兴潼大道38号
(略) (略) 执行局监督电话:023-*
(略) (略) 督察室监督电话:023-*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略) 潼 (略)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特别提醒:除公告中写明的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中介服务。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辅助咨询电话。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 (略) 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公示栏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 (略) (略) 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略) 潼 (略) 将于2024年5月20日10时至2024年5月21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网址:http://**,户名: (略) 潼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潼南区梓潼街道办 (略) 381号无公 (略) 场11、12号楼一层的8套房屋整体拍卖。
拍卖对象 | 权属证号 | 房屋坐落 | 房屋用途 | 所在楼层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 | 208房地证2011字第*号 | 潼南县梓潼街道办 (略) 381号无公 (略) 场11、12号楼一 (略) | 非住宅 | 1层 | 29.69 |
2 | 208房地证2011字第*号 | 潼南县梓潼街道办 (略) 381号无公 (略) 场11、12号楼一 (略) | 非住宅 | 1层 | 28.8 |
3 | 208房地证2011字第*号 | 潼南县梓潼街道办 (略) 381号无公 (略) 场11、12号楼一 (略) | 非住宅 | 1层 | 28.88 |
4 | 208房地证2011字第*号 | 潼南县梓潼街道办 (略) 381号无公 (略) 场11、12号楼一 (略) | 非住宅 | 1层 | 29.12 |
5 | 208房地证2011字第*号 | 潼南县梓潼街道办 (略) 381号无公 (略) 场11、12号楼一 (略) | 非住宅 | 1层 | 43.81 |
6 | 208房地证2011字第*号 | 潼南县梓潼街道办 (略) 381号无公 (略) 场11、12号楼一 (略) | 非住宅 | 1层 | 29.69 |
7 | 208房地证2011字第*号 | 潼南县梓潼街道办 (略) 381号无公 (略) 场11、12号楼一 (略) | 非住宅 | 1层 | 28.88 |
8 | 208房地证2011字第*号 | 潼南县梓潼街道办 (略) 381号无公 (略) 场11、12号楼一 (略) | 非住宅 | 1层 | 29.2 |
合计 | 248.07 |
据评估报告记载,该拍卖对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9年12月28日,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所在物业名称为“ (略) 场”,所在建筑物约建成于2006年,混合结构,现出租。
注:1、据现场查勘了解到,该拍卖标的62、63、64、 (略) 现打通整体出租作为文具批发店使用,租赁期限至2024年10月15日; (略) 与相邻商铺(不在拍卖范围)打通整体出租作为玩具批发店使用,租赁期限至2024年10月15日;69、70、 (略) 现打通整体出租作为玩具批发店使用,租赁期限至2024年10月15日。拍卖成交后,法院按照现状交付,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拍卖包含房屋固定装修,不包含室内动产价值。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323.*元,起拍价:226.*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 (略)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 (略) 安排)。 (略) (略) 联系电话:*、400-666-5707或登录http://**自助预约,或关注“优优拍”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潼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潼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案可联合竞买,但需在拍卖 (略) 办理联合竞买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拍卖成功后, (略) 负责标的物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不仅限于以上披露的物管、水、电、气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 (略) 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请于拍卖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卖,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略) 可以 (略) 络司法拍卖。
10、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 (略) 联系。
11、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12、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潼 (略) ;开户行:重庆 (略) 潼南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1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
14、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再次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拍卖咨询: (略) (略) ,联系电话:*、400-*
(略) 潼 (略) 监督电话:023-*
(略) 潼 (略) 咨询电话: 滕法官023-*
联系地址: (略) 潼南区兴潼大道38号
(略) (略) 执行局监督电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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