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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7栋房共10间房屋公开招租
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7栋房共10间房屋公开招租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ZX* | 项目名称 | (略) 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7栋207-216房共10间房屋 |
起始日期 | **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7栋270-216房共10间房 |
面积/数量 | 432.4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12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6%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否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贵金属或珠宝贸易、生产等相关企业) | ||
履约条件 | 1.招租时招租面积以招租公告为准。承租人应按招租人移交时的现状接收物业,请竞价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物业之现状。竞价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物业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2.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更改事先已提交的承租物业用途规划、不得发生转让、转租或分租。 3.承租人须按照合同要求,递交3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递交10000元作为水电保证金,均在成交通知书下发后的5个工作日内缴纳,承租人逾期或未足额缴纳将被取消承租资格。 4.若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承租人必须在合同终止后的五日内将该物业腾空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承租人相关经营损失等无权要求任何赔偿;逾期按双倍租金收取违约金。 5.除有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条文外,承租人必须遵守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所有约定条款;否则出租人将不予签订或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6.在提前停租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物业时,承租人对物业二次装修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不进行破损或拆卸,而应完整地无偿移交由出租人处置。 | ||
其他补充说明 | 1.经营业态限定:租赁用途仅限用于贵金属或珠宝贸易、生产等相关企业,不得用作一切与宗教有关的活动场所。 2.出租期限:三年,无免租期; 3.租金的支付方式:每年分四次收取,每三个月为一个租金计交期,每期第一个月的5日前交清当期租金。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物业管理费 | 自行缴纳 | 空调费 | 无 |
水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电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公开招租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竞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如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公开招租无报名者,经批准后重新公开招租。 |
报名须知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略) 相关法规; (2) (略) 有合法有效工商和税务登记,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承诺租赁合同期间不减少注册资本; (3)无违反诚实信用的不良记录; (4)承租人须是从事贵金属或珠宝贸易、生产等相关企业; (5)竞价人(企业或自然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有参加非法宗教活动或其它违法行为的记录。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信息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工商信息查询参考网址:http://**)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上述资料核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日 17时00分00秒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出租方地址 | (略) 罗湖区东湖街道新平大 (略) (略) |
业务咨询人员1 | 钟华 | 业务咨询电话1 | * |
联系地址 | 东湖街道新平大 (略) (略) |
其他
公告发布媒体 | 阳光租赁平台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ZX* | 项目名称 | (略) 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7栋207-216房共10间房屋 |
起始日期 | **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7栋270-216房共10间房 |
面积/数量 | 432.4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12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6%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否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贵金属或珠宝贸易、生产等相关企业) | ||
履约条件 | 1.招租时招租面积以招租公告为准。承租人应按招租人移交时的现状接收物业,请竞价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物业之现状。竞价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物业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2.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更改事先已提交的承租物业用途规划、不得发生转让、转租或分租。 3.承租人须按照合同要求,递交3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递交10000元作为水电保证金,均在成交通知书下发后的5个工作日内缴纳,承租人逾期或未足额缴纳将被取消承租资格。 4.若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承租人必须在合同终止后的五日内将该物业腾空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承租人相关经营损失等无权要求任何赔偿;逾期按双倍租金收取违约金。 5.除有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条文外,承租人必须遵守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所有约定条款;否则出租人将不予签订或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6.在提前停租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物业时,承租人对物业二次装修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不进行破损或拆卸,而应完整地无偿移交由出租人处置。 | ||
其他补充说明 | 1.经营业态限定:租赁用途仅限用于贵金属或珠宝贸易、生产等相关企业,不得用作一切与宗教有关的活动场所。 2.出租期限:三年,无免租期; 3.租金的支付方式:每年分四次收取,每三个月为一个租金计交期,每期第一个月的5日前交清当期租金。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物业管理费 | 自行缴纳 | 空调费 | 无 |
水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电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公开招租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竞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如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公开招租无报名者,经批准后重新公开招租。 |
报名须知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略) 相关法规; (2) (略) 有合法有效工商和税务登记,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承诺租赁合同期间不减少注册资本; (3)无违反诚实信用的不良记录; (4)承租人须是从事贵金属或珠宝贸易、生产等相关企业; (5)竞价人(企业或自然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有参加非法宗教活动或其它违法行为的记录。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信息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工商信息查询参考网址:http://**)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上述资料核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日 17时00分00秒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出租方地址 | (略) 罗湖区东湖街道新平大 (略) (略) |
业务咨询人员1 | 钟华 | 业务咨询电话1 | * |
联系地址 | 东湖街道新平大 (略) (略) |
其他
公告发布媒体 | 阳光租赁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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