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一批报废资产转让
海南师范大学一批报废资产转让
项目名称 | 海南师范大学一批报废资产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2054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4月1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4月28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桂林洋和龙昆南校 (略) 机关单位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 | 评估总价(元) | 挂牌总价(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海南师范大学一批报废资产 | 1895项共计2481件 | * | * | 3 | |
标的情况 | 本批挂牌处置报废资产为1895项共计2481件,主要为电脑、空调、打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教学一体机、教学设备、实验设备及教学软件无形资产等,具体以实际勘察情况为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本批处置资产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两类,低值耐用品1939件,不计入挂牌价格,受让方摘牌后,须连同挂牌处置的固定资产一起清走。 2、海南师范大学对标的物的现场勘察采取统一勘察形式,标的勘察时间为公告期内固定时间,需提前预约,预约后逾期抵达的意向方视为放弃对标的物进行现场勘察的权利。 3、标的物均为使用过的废旧物资,转让方不对其完整性、质量、安全和技术性能负任何责任,附表中个别资产不保证存在实体,全部以现场查看的实物为准; 4、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即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已确认。 5、标的物按现状整体打包转让,使用现状、实物与资产清单个别误差不影响交易及交易价格; 6、部分标的物(如空调、摄像机、摄像头等)没有拆卸,拆卸搬运费由受让方承担; 7、标的物分布在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和桂林洋校区两个不同校 (略) 或部门,由受让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费安排车辆和装卸人员在转让方工作人员带领下提货。 8、受让方在打包、装卸、搬运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转让方所处的高校校园环境需要,不得产生大噪声,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及破坏校园环境。 | |||||
评估情况 | 评估总价 | *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月8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财瑞房地产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海南师范大学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海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海南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处置合同》。若在3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另将*元的履约保证金一次性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3、受让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完,履约保证金和全部价款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报废资产全部清理拉运完成。受让方对废旧物资拆卸、搬运等人员和设备安全负全部责任,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拉运报废资产时不得对相关场所的基础设施造成破坏,并需要将相关场所清理干净。移交之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管、拆离、运输、清理等有关费用和责任以及物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4、废旧物资在搬运清理完成前,受让方不能转卖。 5、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数量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6、本标的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 |||||
标的交割 | 按《海南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处置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付款方式为:报名时缴纳*元作为竞买保证金,竞得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款项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17:00。 3、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应于《海南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处置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桂林洋和龙昆南校 (略) 机关单位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4月28日17:00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海南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处置合同》的; (6)未按照《海南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处置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项目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缴纳,即成交价款的2.5%。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海南师范大学一批报废资产 | 2024年4月16日9:00 | 2024年4月29日9:00 | 200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 陈先生:*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海南师范大学一批报废资产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2054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4月1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4月28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桂林洋和龙昆南校 (略) 机关单位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 | 评估总价(元) | 挂牌总价(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海南师范大学一批报废资产 | 1895项共计2481件 | * | * | 3 | |
标的情况 | 本批挂牌处置报废资产为1895项共计2481件,主要为电脑、空调、打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教学一体机、教学设备、实验设备及教学软件无形资产等,具体以实际勘察情况为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本批处置资产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两类,低值耐用品1939件,不计入挂牌价格,受让方摘牌后,须连同挂牌处置的固定资产一起清走。 2、海南师范大学对标的物的现场勘察采取统一勘察形式,标的勘察时间为公告期内固定时间,需提前预约,预约后逾期抵达的意向方视为放弃对标的物进行现场勘察的权利。 3、标的物均为使用过的废旧物资,转让方不对其完整性、质量、安全和技术性能负任何责任,附表中个别资产不保证存在实体,全部以现场查看的实物为准; 4、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即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已确认。 5、标的物按现状整体打包转让,使用现状、实物与资产清单个别误差不影响交易及交易价格; 6、部分标的物(如空调、摄像机、摄像头等)没有拆卸,拆卸搬运费由受让方承担; 7、标的物分布在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和桂林洋校区两个不同校 (略) 或部门,由受让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费安排车辆和装卸人员在转让方工作人员带领下提货。 8、受让方在打包、装卸、搬运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转让方所处的高校校园环境需要,不得产生大噪声,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及破坏校园环境。 | |||||
评估情况 | 评估总价 | *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月8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财瑞房地产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海南师范大学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海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海南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处置合同》。若在3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另将*元的履约保证金一次性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3、受让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完,履约保证金和全部价款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报废资产全部清理拉运完成。受让方对废旧物资拆卸、搬运等人员和设备安全负全部责任,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拉运报废资产时不得对相关场所的基础设施造成破坏,并需要将相关场所清理干净。移交之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管、拆离、运输、清理等有关费用和责任以及物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4、废旧物资在搬运清理完成前,受让方不能转卖。 5、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数量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6、本标的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 |||||
标的交割 | 按《海南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处置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付款方式为:报名时缴纳*元作为竞买保证金,竞得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款项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17:00。 3、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应于《海南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处置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桂林洋和龙昆南校 (略) 机关单位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4月28日17:00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海南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处置合同》的; (6)未按照《海南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处置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项目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缴纳,即成交价款的2.5%。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海南师范大学一批报废资产 | 2024年4月16日9:00 | 2024年4月29日9:00 | 200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 陈先生:*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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