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市区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商务办公楼2宗房产租赁权拍卖拍卖时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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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市区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商务办公楼2宗房产租赁权拍卖拍卖时间:4月29日

关于开展20 (略) 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经信财〔2024〕15号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相关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大数据发展工作部署,切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21〕61号)和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财政局《关 (略) 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成经信办〔2023〕27号)落地工作,特开展20 (略) 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通知印发你们,请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和审核工作。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23:59,区(市)县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6日23:59,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申报方式
企 (略) “天府蓉易享” (略) (http://**)按要求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项目信息及资料,操作指引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申报,并切实履行项目的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开展申报项目系统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查,确保项目和资料真实有效。
(二)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将审查合格的项目纳入《20 (略) 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盖章后提交。
四、其它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负责。
(二)除多渠道筹资项目外,市级各专项资金对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同一企业或机构的同一项目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只能享受一次。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补助资金或 (略) 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三) (略) 新经济委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主申报。 (略) 新经济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 (略) (略) (略) (略) 新经济委工作人员名义向单位收取费用的, (略) (略) 新经济委机关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28-*。
五、政策发布和咨询
(一)政策发布
本 (略) (略) 新经 (略) 站(http://**.cn)和“天府蓉易享” (略) (http://**)发布。
(二)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序号
区(市)县
单位
处/科室
联系电话
1
四川天府新区
新经济局
数字经济处
*
2
成都东部新区
战略研究局
科技处
*
3
成都高新区
数字经济局
产业服务二处
*
4
锦江区
新经济和科技局
产业促进部
*
5
青羊区
新经济和科技局
新经济科
*
6
金牛区
新经济和科技局
新经济发展科
*
7
武侯区
新经济和科技局
新经济发展科
*
8
成华区
新经济和科技局
新经济发展科
*
9
龙泉驿区
新经济和科技局
新经济科
*
10
青白江区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新经济科
*
11
新都区
新经济和科技局
新经济科
*
12
温江区
新经济和科技局
高新产业科
*
13
双流区
新经济和科技局
新经济科
*
14
郫都区
新经济和科技局
新经济产业科
*
15
新津区
新经济和科技局
新经济产业科
*
16
(略)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新经济规划发展科
*
17
(略)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软件产业推进办公室
*
18
(略)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新经济科
*
19
(略)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新经济产业发展科
*
20
(略)
商务和大数据局
产业园投资促进科
*
21
金堂县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新经济产业发展室
*
22
大邑县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新经济专班
*
23
蒲江县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新经济科
*
24
(略)
(略) 新经济委
大数据(区块链)产业处
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4年4月29日15时整,在 (略) 拍卖厅, (略) 鹿城区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商务办公楼2宗房产租赁权进行增价式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竞买协议》和《房产租赁合同》(样本)。
? 拍卖标的
图片
图片
? 竞买人条件
图片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企业或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国有全资、国资控股的除外),法人代表及控制(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四) 意向承租人需提供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
(五) (略) 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其他事项
图片
1、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于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开始计算。
2、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的15天前付清,标的租期内租金不递增。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整数至百位)。
3、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4、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02
报名事项
有意竞买者,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保证金事项
图片
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清单
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
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
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03
报名时间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4月16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4月28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 (略) (略) 东方大厦1609室
咨询电话:0577-*
? 标的位置
图片
(略) 址:http://**
(略) 址:http://**
(略) 址:http://www.kc-paimai.com/
温州联合 (略)
(略)
2024
*
25
(略)
平台操作咨询
罗老师
*

关于开展20 (略) 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经信财〔2024〕15号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相关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大数据发展工作部署,切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21〕61号)和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财政局《关 (略) 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成经信办〔2023〕27号)落地工作,特开展20 (略) 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通知印发你们,请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和审核工作。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23:59,区(市)县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6日23:59,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申报方式
企 (略) “天府蓉易享” (略) (http://**)按要求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项目信息及资料,操作指引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申报,并切实履行项目的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开展申报项目系统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查,确保项目和资料真实有效。
(二)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将审查合格的项目纳入《20 (略) 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盖章后提交。
四、其它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负责。
(二)除多渠道筹资项目外,市级各专项资金对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同一企业或机构的同一项目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只能享受一次。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补助资金或 (略) 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三) (略) 新经济委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主申报。 (略) 新经济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 (略) (略) (略) (略) 新经济委工作人员名义向单位收取费用的, (略) (略) 新经济委机关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28-*。
五、政策发布和咨询
(一)政策发布
本 (略) (略) 新经 (略) 站(http://**.cn)和“天府蓉易享” (略) (http://**)发布。
(二)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序号
区(市)县
单位
处/科室
联系电话
1
四川天府新区
新经济局
数字经济处
*
2
成都东部新区
战略研究局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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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成都高新区
数字经济局
产业服务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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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锦江区
新经济和科技局
产业促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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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青羊区
新经济和科技局
新经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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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金牛区
新经济和科技局
新经济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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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武侯区
新经济和科技局
新经济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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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成华区
新经济和科技局
新经济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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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龙泉驿区
新经济和科技局
新经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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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青白江区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新经济科
*
11
新都区
新经济和科技局
新经济科
*
12
温江区
新经济和科技局
高新产业科
*
13
双流区
新经济和科技局
新经济科
*
14
郫都区
新经济和科技局
新经济产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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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新津区
新经济和科技局
新经济产业科
*
16
(略)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新经济规划发展科
*
17
(略)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软件产业推进办公室
*
18
(略)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新经济科
*
19
(略)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新经济产业发展科
*
20
(略)
商务和大数据局
产业园投资促进科
*
21
金堂县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新经济产业发展室
*
22
大邑县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新经济专班
*
23
蒲江县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新经济科
*
24
(略)
(略) 新经济委
大数据(区块链)产业处
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4年4月29日15时整,在 (略) 拍卖厅, (略) 鹿城区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商务办公楼2宗房产租赁权进行增价式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竞买协议》和《房产租赁合同》(样本)。
? 拍卖标的
图片
图片
? 竞买人条件
图片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企业或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国有全资、国资控股的除外),法人代表及控制(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四) 意向承租人需提供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
(五) (略) 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其他事项
图片
1、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于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开始计算。
2、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的15天前付清,标的租期内租金不递增。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整数至百位)。
3、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4、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02
报名事项
有意竞买者,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保证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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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清单
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
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
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03
报名时间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4月16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4月28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 (略) (略) 东方大厦1609室
咨询电话:0577-*
? 标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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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址:http://**
(略) 址:http://**
(略) 址:http://www.kc-paimai.com/
温州联合 (略)
(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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