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69号C#服务楼东侧区域118号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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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69号C#服务楼东侧区域118号物业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 项目名称 (略) 沈北 (略) 169号C#服务楼东侧区域118号
起始日期 2024年04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略) 沈北 (略) 169号
面积/数量 666.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1年 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12元/平方米/月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食堂
履约条件 1、承租方不得对外转租,如发现转租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物业,并扣除已缴纳的费用及履约保证金。
2、承 (略) 及其园区企业客户的员工在此食堂就餐。出租方公司自有员工在该餐厅就餐享受优惠政策,午餐按10元/餐/人(含税)进行结算。
3、承租方为沈阳海吉星物流园区内唯一对外营业的食堂,为园区餐饮服务配套的核心,需要承租方提供优质、卫生、安全的配套服务。
4、承租方的燃料使用需符合沈阳地区的物流园区安全管理规定和餐饮企业央厨燃料安全管理规范。
5、承租方应在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因承租方原因未按期签约或者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6、出租物业(房屋)以现状交付,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了解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房屋使用条件、面积及装修情况等)。意向承租方参加报价的,即视为知悉并且全部了解出租方物业的现状情况。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物业管理费 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空调费 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水费 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电费 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其他 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企业: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且成立满1年以上,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2、承租方承诺已查阅招租资产的公告内容和对招租资产进行现场勘查,并就招租资产进行过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招租资产的现状(含瑕疵)等相关内容,自愿按招租资产现状参与公开招租,并保证在成为该资产的最终承租方后,不对招租资产提出异议。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略) 场监 (略) 站或者国家 (略) 查询);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方承诺已查阅招租资产(项目编号:JC*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69号C#服务楼东侧区域118号物业)的公告内容和对招租资产进行现场勘查,并就招租资产进行过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招租资产的现状(含瑕疵)等相关内容,自愿按招租资产现状参与公开招租,并保证在成为该资产的最终承租方后,不对招租资产提出异议。
8.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24,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 (略) 地址 (略) 南山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联系人 王小姐;李先生 联系方式 0755-* *;0755-*
监督电话 075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沈阳海吉 (略)

其他

公告发布媒体 http://**关注微信公众号sotcbb
特殊事项说明 1、租金收缴为月度预付。承租方应于合同日期前十五个工作日支付一个月的房屋租金,出租方在收到租金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
2、目前该场地具有基础配电设施及部分餐饮加工设备,在该合同期内承租方需额外缴纳1.*元的设备使用服务费。
3、电费、水费按照国家收费标准进行收取,并开具出租方服务类发票(如遇国家整体价格调整,收费标准亦做相应比例调整)。其供水供电是从园区总管道接入后在分流,出租方可以控制其水电总闸,同时本次招租666平方米区域配有独立水电表,在日常物业管理中出租方每个月定期对该库区进行水电抄表收费、消防、安全检查等管理工作。
4、承租方保证在经营服务中产生的餐饮垃圾自行或委托专门回收机构进行回收和清运。如果承租方需要协助清理,双方另行协商。承租方使用隔油池需定期清理,防止油污堵塞。
5、承租方须在租赁区域内配套智能餐费收取系统, (略) 自有员工和驻园区客户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正常用餐时间:早餐7:00-9:00、午餐11:00-13:00、晚餐17:00-19:00(实际运营中如需调整具体时间,可另行协商确定)。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 项目名称 (略) 沈北 (略) 169号C#服务楼东侧区域118号
起始日期 2024年04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略) 沈北 (略) 169号
面积/数量 666.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1年 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12元/平方米/月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食堂
履约条件 1、承租方不得对外转租,如发现转租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物业,并扣除已缴纳的费用及履约保证金。
2、承 (略) 及其园区企业客户的员工在此食堂就餐。出租方公司自有员工在该餐厅就餐享受优惠政策,午餐按10元/餐/人(含税)进行结算。
3、承租方为沈阳海吉星物流园区内唯一对外营业的食堂,为园区餐饮服务配套的核心,需要承租方提供优质、卫生、安全的配套服务。
4、承租方的燃料使用需符合沈阳地区的物流园区安全管理规定和餐饮企业央厨燃料安全管理规范。
5、承租方应在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因承租方原因未按期签约或者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6、出租物业(房屋)以现状交付,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了解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房屋使用条件、面积及装修情况等)。意向承租方参加报价的,即视为知悉并且全部了解出租方物业的现状情况。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物业管理费 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空调费 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水费 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电费 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其他 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企业: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且成立满1年以上,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2、承租方承诺已查阅招租资产的公告内容和对招租资产进行现场勘查,并就招租资产进行过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招租资产的现状(含瑕疵)等相关内容,自愿按招租资产现状参与公开招租,并保证在成为该资产的最终承租方后,不对招租资产提出异议。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略) 场监 (略) 站或者国家 (略) 查询);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方承诺已查阅招租资产(项目编号:JC*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69号C#服务楼东侧区域118号物业)的公告内容和对招租资产进行现场勘查,并就招租资产进行过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招租资产的现状(含瑕疵)等相关内容,自愿按招租资产现状参与公开招租,并保证在成为该资产的最终承租方后,不对招租资产提出异议。
8.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24,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 (略) 地址 (略) 南山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联系人 王小姐;李先生 联系方式 0755-* *;0755-*
监督电话 075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沈阳海吉 (略)

其他

公告发布媒体 http://**关注微信公众号sotcbb
特殊事项说明 1、租金收缴为月度预付。承租方应于合同日期前十五个工作日支付一个月的房屋租金,出租方在收到租金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
2、目前该场地具有基础配电设施及部分餐饮加工设备,在该合同期内承租方需额外缴纳1.*元的设备使用服务费。
3、电费、水费按照国家收费标准进行收取,并开具出租方服务类发票(如遇国家整体价格调整,收费标准亦做相应比例调整)。其供水供电是从园区总管道接入后在分流,出租方可以控制其水电总闸,同时本次招租666平方米区域配有独立水电表,在日常物业管理中出租方每个月定期对该库区进行水电抄表收费、消防、安全检查等管理工作。
4、承租方保证在经营服务中产生的餐饮垃圾自行或委托专门回收机构进行回收和清运。如果承租方需要协助清理,双方另行协商。承租方使用隔油池需定期清理,防止油污堵塞。
5、承租方须在租赁区域内配套智能餐费收取系统, (略) 自有员工和驻园区客户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正常用餐时间:早餐7:00-9:00、午餐11:00-13:00、晚餐17:00-19:00(实际运营中如需调整具体时间,可另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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