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灵自然资告字〔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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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灵自然资告字〔2024〕1号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灵自然资告字〔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灵山县人民政府批准,我 (略) 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土地坐落

用 途

出让年限(年)

用地

面积

出让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主要规划控制

指标及其他条件

(略) 拍2024-1

灵山县 (略) 地块

教育用地(幼儿园用地)

50

1424.90 平方米

(折合约2.14亩)

50

50

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83号核定为准。

(略) 拍2024-2

灵山县*屋镇新营村委新型储能电站项目

公用设施用地(储能电站用地)

50

*.00 平方米

(折合约53.32亩)

1067

1067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96号核定为准。

(略) 拍2024-3

灵山县灵城街道、丰塘镇、佛子镇、平山镇董永风电场项目

公用设施用地(升压站、基座、箱变用地)

50

*.00平方米

(折合约24.39亩)

488

488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95号核定为准;基座、箱变用地条件以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意见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及其他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二)申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具备下列材料方可参与竞买:

1、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在宗地出让期间内,由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存款证明(起始价以上、含起始价的存款证明)。

三、 (略) 上拍卖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略) 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则(试行)》、《灵山县 (略) 上交易系统使用手册》和该宗地的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请登录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系统(http://**_ls/)、 (略) 自 (略) 站(http://**) (略) (略) 网站(http://**)进入 (略) 上交易系统(灵山县)入口查阅。

本次公告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16日,申请竞买人须在2024年4月16日上午12时之前通过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 (略) 上竞买申请,按规定提交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4月16日上午12时之前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

四、 (略) 上拍卖起始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时(9时-10时为自由竞价时间,10时起进入限时竞价时间)。

五、确定竞得人的方式:本次出 (略) 上竞价,灵山县 (略) 上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低于底价的除外。

六、网上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出让人有权及时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出让由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具体承办。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为准。

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及业务咨询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联系电话:(0777)*、*。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7日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灵自然资告字〔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灵山县人民政府批准,我 (略) 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土地坐落

用 途

出让年限(年)

用地

面积

出让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主要规划控制

指标及其他条件

(略) 拍2024-1

灵山县 (略) 地块

教育用地(幼儿园用地)

50

1424.90 平方米

(折合约2.14亩)

50

50

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83号核定为准。

(略) 拍2024-2

灵山县*屋镇新营村委新型储能电站项目

公用设施用地(储能电站用地)

50

*.00 平方米

(折合约53.32亩)

1067

1067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96号核定为准。

(略) 拍2024-3

灵山县灵城街道、丰塘镇、佛子镇、平山镇董永风电场项目

公用设施用地(升压站、基座、箱变用地)

50

*.00平方米

(折合约24.39亩)

488

488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95号核定为准;基座、箱变用地条件以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意见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及其他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二)申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具备下列材料方可参与竞买:

1、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在宗地出让期间内,由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存款证明(起始价以上、含起始价的存款证明)。

三、 (略) 上拍卖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略) 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则(试行)》、《灵山县 (略) 上交易系统使用手册》和该宗地的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请登录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系统(http://**_ls/)、 (略) 自 (略) 站(http://**) (略) (略) 网站(http://**)进入 (略) 上交易系统(灵山县)入口查阅。

本次公告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16日,申请竞买人须在2024年4月16日上午12时之前通过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 (略) 上竞买申请,按规定提交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4月16日上午12时之前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

四、 (略) 上拍卖起始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时(9时-10时为自由竞价时间,10时起进入限时竞价时间)。

五、确定竞得人的方式:本次出 (略) 上竞价,灵山县 (略) 上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低于底价的除外。

六、网上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出让人有权及时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出让由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具体承办。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为准。

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及业务咨询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联系电话:(0777)*、*。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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