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灵自然资告字〔2024〕1号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灵自然资告字〔2024〕1号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灵自然资告字〔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灵山县人民政府批准,我 (略) 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土地坐落 | 用 途 | 出让年限(年) | 用地 面积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主要规划控制 指标及其他条件 |
(略) 拍2024-1 | 灵山县 (略) 地块 | 教育用地(幼儿园用地) | 50 | 1424.90 平方米 (折合约2.14亩) | 50 | 50 | 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83号核定为准。 |
(略) 拍2024-2 | 灵山县*屋镇新营村委新型储能电站项目 | 公用设施用地(储能电站用地) | 50 | *.00 平方米 (折合约53.32亩) | 1067 | 1067 |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96号核定为准。 |
(略) 拍2024-3 | 灵山县灵城街道、丰塘镇、佛子镇、平山镇董永风电场项目 | 公用设施用地(升压站、基座、箱变用地) | 50 | *.00平方米 (折合约24.39亩) | 488 | 488 |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95号核定为准;基座、箱变用地条件以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意见为准。 |
二、竞买人范围及其他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二)申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具备下列材料方可参与竞买:
1、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在宗地出让期间内,由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存款证明(起始价以上、含起始价的存款证明)。
三、 (略) 上拍卖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略) 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则(试行)》、《灵山县 (略) 上交易系统使用手册》和该宗地的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请登录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系统(http://**_ls/)、 (略) 自 (略) 站(http://**) (略) (略) 网站(http://**)进入 (略) 上交易系统(灵山县)入口查阅。
本次公告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16日,申请竞买人须在2024年4月16日上午12时之前通过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 (略) 上竞买申请,按规定提交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4月16日上午12时之前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
四、 (略) 上拍卖起始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时(9时-10时为自由竞价时间,10时起进入限时竞价时间)。
五、确定竞得人的方式:本次出 (略) 上竞价,灵山县 (略) 上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低于底价的除外。
六、网上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出让人有权及时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出让由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具体承办。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为准。
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及业务咨询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联系电话:(0777)*、*。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7日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灵自然资告字〔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灵山县人民政府批准,我 (略) 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土地坐落 | 用 途 | 出让年限(年) | 用地 面积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主要规划控制 指标及其他条件 |
(略) 拍2024-1 | 灵山县 (略) 地块 | 教育用地(幼儿园用地) | 50 | 1424.90 平方米 (折合约2.14亩) | 50 | 50 | 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83号核定为准。 |
(略) 拍2024-2 | 灵山县*屋镇新营村委新型储能电站项目 | 公用设施用地(储能电站用地) | 50 | *.00 平方米 (折合约53.32亩) | 1067 | 1067 |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96号核定为准。 |
(略) 拍2024-3 | 灵山县灵城街道、丰塘镇、佛子镇、平山镇董永风电场项目 | 公用设施用地(升压站、基座、箱变用地) | 50 | *.00平方米 (折合约24.39亩) | 488 | 488 |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95号核定为准;基座、箱变用地条件以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意见为准。 |
二、竞买人范围及其他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二)申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具备下列材料方可参与竞买:
1、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在宗地出让期间内,由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存款证明(起始价以上、含起始价的存款证明)。
三、 (略) 上拍卖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略) 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则(试行)》、《灵山县 (略) 上交易系统使用手册》和该宗地的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请登录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系统(http://**_ls/)、 (略) 自 (略) 站(http://**) (略) (略) 网站(http://**)进入 (略) 上交易系统(灵山县)入口查阅。
本次公告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16日,申请竞买人须在2024年4月16日上午12时之前通过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 (略) 上竞买申请,按规定提交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4月16日上午12时之前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
四、 (略) 上拍卖起始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时(9时-10时为自由竞价时间,10时起进入限时竞价时间)。
五、确定竞得人的方式:本次出 (略) 上竞价,灵山县 (略) 上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低于底价的除外。
六、网上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出让人有权及时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出让由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具体承办。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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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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