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三维有序大孔镍铁磷化物材料及其制备和应用”专利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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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三维有序大孔镍铁磷化物材料及其制备和应用”专利权转让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一种三维有序大孔镍铁磷化物材料及其制备和应用”专利权转让 项目编号 Z*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挂牌起始日 2024-04-17 挂牌截止日 2024-04-30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技术成果数量 1
    标的名称 “一种三维有序大孔镍铁磷化物材料及其制备和应用”专利权
    技术领域 新材料及应用
    标的权证类型 专利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一种三维有序大孔镍铁磷化物材料及其制备和应用 ZL*.2 2018-11-26 2020-07-28 2038-11-26
    项目阶段 研制
    技术成熟度(TRL) TRL4 进行了基本部件集成,但与最终产品系统相比,并非真正的集成。
    样品/样机
    是否有试用报告
    项目简介

    本项目涉及一种三维有序大孔镍铁磷化物材料及其制备和应用,材料制备过程为:(1)在惰性气体保护气氛下,往恒温的去离子水中加入过硫酸钾固体,再加入*基*烯酸*酯,反应,离心、清洗,蒸发去除水分,得到PMMA固体;(2)取硝酸铁和硝酸镍溶于*二醇中,搅拌,再加入*醇和*二醇,接着,继续加入PMMA固体,搅拌后真空抽滤,所得固体产物干燥、煅烧,得到镍铁氧化物;(3)在惰性气体保护下,取镍铁氧化物和次磷酸钠分别置于下风口和上风口,煅烧,即得到目的产物。


    技术效果与指标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项目通过简单低温磷化法成功制备了具有三维有序大孔结构的磷化镍铁,其可作为HER电催化剂应用于电解水析氢并具有较高的催化活性和稳定性等。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本项目可以释放出更多的催化活性位点,同时有利于产生反应物的传递。
    技术评估内容
    技术团队名称 同济大学化学科 (略) 陈作锋团队
    技术团队人数 10人以下
    技术团队简介 本项目团队研究方向: 1.人工光合作用和太阳能燃料制备过程中的光、电催化半反应(包括水氧化,氯离子氧化,水/质子还原,二氧化碳还原)催化剂的设计、开发和催化机理研究;新能源材料 2.燃料电池,氧气电催化还原 3.光、电功能材料和助剂的开发和应用
    技术负责人姓名 陈作锋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ttp://**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1998-2002 本科,厦门大学 2002-2005 硕士,厦门大学;导师: (略) 士 & 姜艳霞教授 2005-2009 博士,香港大学;导师:Vivian Wing-Wah Yam 院士 & 祖延兵 研究员 2009-2013 博士后,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合作导师:Thomas J. Meyer 院士 2013-2014 博士后,杜克大学;合作导师:Benjamin J. Wiley 教授 2014-至今,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法律意见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同济大学
    注册地(地址) (略) (略) 1239号
    注册资本(万元) *.*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100.00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付款要求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面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10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涉及的处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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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附件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一种三维有序大孔镍铁磷化物材料及其制备和应用”专利权转让 项目编号 Z*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挂牌起始日 2024-04-17 挂牌截止日 2024-04-30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技术成果数量 1
    标的名称 “一种三维有序大孔镍铁磷化物材料及其制备和应用”专利权
    技术领域 新材料及应用
    标的权证类型 专利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一种三维有序大孔镍铁磷化物材料及其制备和应用 ZL*.2 2018-11-26 2020-07-28 2038-11-26
    项目阶段 研制
    技术成熟度(TRL) TRL4 进行了基本部件集成,但与最终产品系统相比,并非真正的集成。
    样品/样机
    是否有试用报告
    项目简介

    本项目涉及一种三维有序大孔镍铁磷化物材料及其制备和应用,材料制备过程为:(1)在惰性气体保护气氛下,往恒温的去离子水中加入过硫酸钾固体,再加入*基*烯酸*酯,反应,离心、清洗,蒸发去除水分,得到PMMA固体;(2)取硝酸铁和硝酸镍溶于*二醇中,搅拌,再加入*醇和*二醇,接着,继续加入PMMA固体,搅拌后真空抽滤,所得固体产物干燥、煅烧,得到镍铁氧化物;(3)在惰性气体保护下,取镍铁氧化物和次磷酸钠分别置于下风口和上风口,煅烧,即得到目的产物。


    技术效果与指标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项目通过简单低温磷化法成功制备了具有三维有序大孔结构的磷化镍铁,其可作为HER电催化剂应用于电解水析氢并具有较高的催化活性和稳定性等。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本项目可以释放出更多的催化活性位点,同时有利于产生反应物的传递。
    技术评估内容
    技术团队名称 同济大学化学科 (略) 陈作锋团队
    技术团队人数 10人以下
    技术团队简介 本项目团队研究方向: 1.人工光合作用和太阳能燃料制备过程中的光、电催化半反应(包括水氧化,氯离子氧化,水/质子还原,二氧化碳还原)催化剂的设计、开发和催化机理研究;新能源材料 2.燃料电池,氧气电催化还原 3.光、电功能材料和助剂的开发和应用
    技术负责人姓名 陈作锋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ttp://**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1998-2002 本科,厦门大学 2002-2005 硕士,厦门大学;导师: (略) 士 & 姜艳霞教授 2005-2009 博士,香港大学;导师:Vivian Wing-Wah Yam 院士 & 祖延兵 研究员 2009-2013 博士后,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合作导师:Thomas J. Meyer 院士 2013-2014 博士后,杜克大学;合作导师:Benjamin J. Wiley 教授 2014-至今,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法律意见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同济大学
    注册地(地址) (略) (略) 1239号
    注册资本(万元) *.*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100.00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付款要求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面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10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涉及的处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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