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云0127强清2号云南杨林化工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委托拍卖机构询价函
2023云0127强清2号云南杨林化工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委托拍卖机构询价函
(略) 强制清算案
委托拍卖机构询价函
云南省嵩 (略) 于2023年9月20日作出(2023)云0127清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以下简称杨林化工)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11月9日作出(2023)云0127强清2号决定书,指定云南 (略) 担任 (略) 清算组。现为拍卖杨林化工全部资产,尽快推进强制清算工作,在征询股东意见后,清算组决定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选定 (略) 强制清算案的拍卖机构。
一、企业基本情况
(略) 于1998年3月26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元,住所地 (略) 嵩明县杨林镇东山村,公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中铬黄、柠檬黄、三醋酸甘油脂、903型快速增塑剂、三氧化二铬的生产销售;汽车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李祖荣(已去世),现有股东2人,分别为李会敏(持股比例54.9922%)、杨菊花(持股比例45.0078%)。
二、待拍卖财产的情况
1. (略) 位于东山村的工业用地(占地面积约*.60㎡)。
2. (略) 厂区内所有资产(佛像、机器设备,原材料、成品等)。
3.本案后续发现的其他财产,及清算组认为必要的其他拍卖事项。
三、拍卖资质及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注册资金*元以上(含*元), (略) 。
2.具有拍卖师2人以上(含2人), (略) 注册专职拍卖师。须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从事委托拍卖业务的营业场所。
4.具有相同规模的拍卖业绩。
5.拍卖公司诚信度高,参加本次竞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四、工作范围及要求
1. (略) 清算组指定财产拍卖,拍卖过程及要求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按照清算组的要求,履行需由拍卖机构协助清算组完成的其他职责。
3.自清算组与选定拍卖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拍卖工作,拍卖机构无故超期的,清算组有权解除委托协议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五、费用支付
1.本次拍卖机构提供服务的费用在强制清算财产分配阶段作为清算费用优先支付。
2.本项目在强制清算程序中因对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3.拍卖过程中产生的人员餐饮、住宿、差旅等各项费用由拍卖机构自行承担。
六、报价材料递交要求、递交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报价材料递交要求
1.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经报价单位盖章。
2.提交报价函时须一并提交下列相关材料:法人委托书(法人除外)、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拍卖资质证书、拍卖师证书、拍卖业绩证明等相关年检合格证书,经办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材料递交方式
有意参加询邀的拍卖机构应于递交截止日期前将报价函及相关材料发送至询价人电子信箱(*@*63.com),并请将以上第(一)项材料一式*份寄送或递交至 (略) 清算组。
联系地址: (略) 官渡区官南大道2288号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园区3楼
联系人:官炜竣
联系电话:*
注:寄送或递交时,在封面上注明提交单位名称、内容,并盖章密封。
(三)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日期
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日期:2024年4月22日17点前(以书面报名为准)。
七、其他说明
1.报价人应为依法注册的拍卖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略) 鉴定人名录中具备拍卖资质的中介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
3.本次询价原则上以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其他不明情况可联系 (略) 清算组。
特此函告。
附件一:报价函
附件二:承诺函
(略) 清算组
2024年4月17日
(略) 强制清算案
委托拍卖机构询价函
云南省嵩 (略) 于2023年9月20日作出(2023)云0127清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以下简称杨林化工)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11月9日作出(2023)云0127强清2号决定书,指定云南 (略) 担任 (略) 清算组。现为拍卖杨林化工全部资产,尽快推进强制清算工作,在征询股东意见后,清算组决定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选定 (略) 强制清算案的拍卖机构。
一、企业基本情况
(略) 于1998年3月26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元,住所地 (略) 嵩明县杨林镇东山村,公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中铬黄、柠檬黄、三醋酸甘油脂、903型快速增塑剂、三氧化二铬的生产销售;汽车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李祖荣(已去世),现有股东2人,分别为李会敏(持股比例54.9922%)、杨菊花(持股比例45.0078%)。
二、待拍卖财产的情况
1. (略) 位于东山村的工业用地(占地面积约*.60㎡)。
2. (略) 厂区内所有资产(佛像、机器设备,原材料、成品等)。
3.本案后续发现的其他财产,及清算组认为必要的其他拍卖事项。
三、拍卖资质及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注册资金*元以上(含*元), (略) 。
2.具有拍卖师2人以上(含2人), (略) 注册专职拍卖师。须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从事委托拍卖业务的营业场所。
4.具有相同规模的拍卖业绩。
5.拍卖公司诚信度高,参加本次竞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四、工作范围及要求
1. (略) 清算组指定财产拍卖,拍卖过程及要求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按照清算组的要求,履行需由拍卖机构协助清算组完成的其他职责。
3.自清算组与选定拍卖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拍卖工作,拍卖机构无故超期的,清算组有权解除委托协议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五、费用支付
1.本次拍卖机构提供服务的费用在强制清算财产分配阶段作为清算费用优先支付。
2.本项目在强制清算程序中因对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3.拍卖过程中产生的人员餐饮、住宿、差旅等各项费用由拍卖机构自行承担。
六、报价材料递交要求、递交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报价材料递交要求
1.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经报价单位盖章。
2.提交报价函时须一并提交下列相关材料:法人委托书(法人除外)、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拍卖资质证书、拍卖师证书、拍卖业绩证明等相关年检合格证书,经办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材料递交方式
有意参加询邀的拍卖机构应于递交截止日期前将报价函及相关材料发送至询价人电子信箱(*@*63.com),并请将以上第(一)项材料一式*份寄送或递交至 (略) 清算组。
联系地址: (略) 官渡区官南大道2288号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园区3楼
联系人:官炜竣
联系电话:*
注:寄送或递交时,在封面上注明提交单位名称、内容,并盖章密封。
(三)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日期
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日期:2024年4月22日17点前(以书面报名为准)。
七、其他说明
1.报价人应为依法注册的拍卖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略) 鉴定人名录中具备拍卖资质的中介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
3.本次询价原则上以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其他不明情况可联系 (略) 清算组。
特此函告。
附件一:报价函
附件二:承诺函
(略) 清算组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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