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2086号辽宁骏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5%股权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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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2086号辽宁骏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5%股权转让项目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辽宁骏晟 (略)
    注册地(住所)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 (略) 189-1号518-3室 所在地区 辽宁省 - (略)
    法定代表人 黄宇 成立时间 2019-09-19
    注册资本(万元) 500.* (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MA0YYGF02Q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 3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出资(元)
    1 (略) (略) 50
    2 辽宁科技 (略) 35
    3 祁斌 15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5.* -5.*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0.* 15.* -15.*
    审计机构 辽宁录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02-29 0.* 0.* 0.*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0.* 16.* -16.*
    备注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评估报告显示: (1)辽宁骏晟 (略) 股东祁斌(持股15%)、 (略)  (略) (持股50%)、辽宁科技 (略) (持股35%)均未按出资约定实缴出资款。提醒股权受让方关注。 (2)辽宁科技 (略) 拟转让辽宁骏晟 (略) 35%股权未出资情况,其相关法条有如下规定:即《 (略) 关于适用< (略) 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 (略) 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 (略) 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 (略) 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 (略) 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特提醒股权出让方及受让方关注。 2、本项目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辽中和立华评报字[2023]第048号。 3、本项目的三名股东实缴出资额均为人民币*,转让后由新的标的企业股东继续履行实缴义务。 4、本次转让标的企业未经年审,所披露的审计数据为2023年9月30日的专项审计数据。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辽宁骏晟 (略)
    注册地(住所)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 (略) 189-1号518-3室 所在地区 辽宁省 - (略)
    法定代表人 黄宇 成立时间 2019-09-19
    注册资本(万元) 500.* (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MA0YYGF02Q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 3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出资(元)
    1 (略) (略) 50
    2 辽宁科技 (略) 35
    3 祁斌 15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5.* -5.*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0.* 15.* -15.*
    审计机构 辽宁录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02-29 0.* 0.* 0.*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0.* 16.* -16.*
    备注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评估报告显示: (1)辽宁骏晟 (略) 股东祁斌(持股15%)、 (略)  (略) (持股50%)、辽宁科技 (略) (持股35%)均未按出资约定实缴出资款。提醒股权受让方关注。 (2)辽宁科技 (略) 拟转让辽宁骏晟 (略) 35%股权未出资情况,其相关法条有如下规定:即《 (略) 关于适用< (略) 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 (略) 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 (略) 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 (略) 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 (略) 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特提醒股权出让方及受让方关注。 2、本项目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辽中和立华评报字[2023]第048号。 3、本项目的三名股东实缴出资额均为人民币*,转让后由新的标的企业股东继续履行实缴义务。 4、本次转让标的企业未经年审,所披露的审计数据为2023年9月30日的专项审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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