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海港区内办公用房年期间出租出借信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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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海港区内办公用房年期间出租出借信息的公示

根据《集团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江省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公司8处属于非重大资产的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给有现场办公需求的集团内部单位、公司长期合作单位办公用。具体如下:

图1

现根据资产处置相关规定要求,予以信息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镇司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劳琳莉,联系电话:0574-*。

图2




根据《集团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江省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公司8处属于非重大资产的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给有现场办公需求的集团内部单位、公司长期合作单位办公用。具体如下:

图1

现根据资产处置相关规定要求,予以信息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镇司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劳琳莉,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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