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桑区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江洲镇改造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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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桑区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江洲镇改造提升项目

柴桑区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江洲镇)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柴桑区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江洲镇)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柴发改投资字【2023】18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及地方专项债;招标人: (略) 柴桑区江洲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标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1标段:九号村

2标段:柳洲村

3标段:团洲村

2.2:建设主要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7000亩。包括:土地平整693亩,水源工程:新建水陂2座,灌溉与排水:硬化沟渠9608.7m、PE管埋设*.2m,排水沟*.8m、渠系建筑物429座, (略) *.5m(其中田间道*.5m)及配套田间输配电等。

2.3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2.4招标控制价:1标段:*.49元

2标段:*.13元

3标段:*.11元

2.5计划工期:160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7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扫描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 (略) (水利工程)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 (略) 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 (略) 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6 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在江西省公共 (略) 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 (略) (略) 柴桑区分中心。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7.有关事项说明

7.1各施工投标人可就上述3个施工标段中的任一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原则是按招标控制价大小排序中金额大的标段,且不再进入其他招标控制价较小标段中标候选排序,但其有效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范围.

7.2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根据《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重新进行招标,将不再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7.4.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7.4.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3本次施工投标单位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5本项目招标全 (略) 柴桑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

7.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 (略) (略) 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或(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998-00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西省 (略) 、江西省公共 (略)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柴桑区江洲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柴桑区江洲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寰洲 (略)

地址: (略) 长虹大道长虹商住楼

电话:*

监 督 单 位: (略) 柴桑区水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柴桑区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江洲镇)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柴桑区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江洲镇)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柴发改投资字【2023】18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及地方专项债;招标人: (略) 柴桑区江洲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标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1标段:九号村

2标段:柳洲村

3标段:团洲村

2.2:建设主要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7000亩。包括:土地平整693亩,水源工程:新建水陂2座,灌溉与排水:硬化沟渠9608.7m、PE管埋设*.2m,排水沟*.8m、渠系建筑物429座, (略) *.5m(其中田间道*.5m)及配套田间输配电等。

2.3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2.4招标控制价:1标段:*.49元

2标段:*.13元

3标段:*.11元

2.5计划工期:160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7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扫描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 (略) (水利工程)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 (略) 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 (略) 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6 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在江西省公共 (略) 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 (略) (略) 柴桑区分中心。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7.有关事项说明

7.1各施工投标人可就上述3个施工标段中的任一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原则是按招标控制价大小排序中金额大的标段,且不再进入其他招标控制价较小标段中标候选排序,但其有效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范围.

7.2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根据《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重新进行招标,将不再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7.4.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7.4.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3本次施工投标单位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5本项目招标全 (略) 柴桑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

7.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 (略) (略) 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或(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998-00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西省 (略) 、江西省公共 (略)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柴桑区江洲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柴桑区江洲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寰洲 (略)

地址: (略) 长虹大道长虹商住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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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督 单 位: (略) 柴桑区水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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