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站新出租车临时上客区及蓄车区搬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南站新出租车临时上客区及蓄车区搬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南站新出租车临时上客区及蓄车区搬迁改造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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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广州南站新出租车临时上客区及蓄车区搬迁改造工程 | ||
性质 | 正常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3-*-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南站新出租车临时上客区及蓄车区搬迁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南站新出租车临时上客区及蓄车区搬迁改造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南站新出租车临时上客区及蓄车区搬迁改造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略) 番禺区广州南站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番禺区财政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项目的安装工程、道路工程、管线工程及交通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招标内容 | 广州南站新出租车临时上客区及蓄车区搬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具有的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略) 番禺区交通运输局现对广州南站新出租车临时上客区及蓄车区搬迁改造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南站新出租车临时上客区及蓄车区搬迁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 二、招标单位: (略) 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略) 桥 (略) 1号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广 (略)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荔 (略) 88号五楼自编号E-3场地 招标监督机构: (略) 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 联系地址: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三、建设地点: (略) 番禺 四、项目概况: 广州南站新出租车临时上客区及蓄车区搬迁改造工程项目占地约4.*㎡。上客区计划浇筑1.*㎡ (略) 面,新建约2083㎡人行通道,增设约3360㎡钢结构雨棚,新建排水设施、人行护栏等;蓄车区计划浇筑1.*㎡ (略) 面、排水设施等。项目总投资约2664.*元,其中建安费2329.*元。 建设内容包括:安装工程、道路工程、管线工程及交通工程等。(具体数据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2.1招标内容及规模: 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项目的安装工程、道路工程、管线工程及交通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最高投标限价:*.13 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4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13日10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略) (略) 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4月20日0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10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5月13日10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 (略)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略) (略) 上投标登记手续。 (略) 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略) 网站发布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 (略) (略) 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 (略) (略) 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 (略) (略) 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略) (2023)47号)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注册(注: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 (略) ”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略) 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 (略) 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 (略) (略) ”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④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⑤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 (略) 锁定,投 (略) 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了《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增减或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 (略) 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 (略) 办理信息登记一致。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 (略) (略) 、广东省招标 (略) 和中国 (略) 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 (略) 企业信息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信息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略) 企业信息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 (略) 企业信息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 (略) 提交,招 (略) 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 (略) 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异议受理部门: (略) 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 地址: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 (略) (网址:http://**)、广东省招标 (略) (网址:http://**)和中国 (略) (网址:http://**)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 (略) 、广东省招标 (略) 发布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 (略) 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等,本工程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 (略) 住房和城 (略) 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9.中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完成期间,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 10.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人名称: (略) 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名称:广 (略) 2024年4月19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略) 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 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略) 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 (略) 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 (略) (略) 政工程实名 (略) 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略)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 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 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联合体工作协议 (联合体各方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主办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负责本工程的 工作外,还应负责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成员方,主要负责本工程的 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 ||
工期(交货期) | 4个月 | ||
最高投标限价 | *.1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略) (2023)47号)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注册(注: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 (略) ”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略) 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 (略) 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 (略) (略) ”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④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⑤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 (略) 锁定,投 (略) 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了《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增减或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 (略) 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 (略) 办理信息登记一致。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 (略) 络地址: (略) 网站http://**)、广东省招标 (略) (网址:http://zbtb.gd. gov.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4-20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13 10: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13 00: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 (略)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略) (略) 上投标登记手续。 (略) 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略) 网站发布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05-13 00:00:00 开标地点: (略) 番禺交易部开标室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 (略) | ||
招标人 | (略) 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 办公地址 | (略) (略) 桥 (略) 1号交通大厦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 (略) | 办公地址 | (略) 荔 (略) 88号五楼自编号E-3场地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维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略) 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 |
发布责任人 | 杨剑波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南站新出租车临时上客区及蓄车区搬迁改造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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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广州南站新出租车临时上客区及蓄车区搬迁改造工程 | ||
性质 | 正常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3-*-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南站新出租车临时上客区及蓄车区搬迁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南站新出租车临时上客区及蓄车区搬迁改造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南站新出租车临时上客区及蓄车区搬迁改造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略) 番禺区广州南站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番禺区财政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项目的安装工程、道路工程、管线工程及交通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招标内容 | 广州南站新出租车临时上客区及蓄车区搬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具有的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略) 番禺区交通运输局现对广州南站新出租车临时上客区及蓄车区搬迁改造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南站新出租车临时上客区及蓄车区搬迁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 二、招标单位: (略) 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略) 桥 (略) 1号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广 (略)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荔 (略) 88号五楼自编号E-3场地 招标监督机构: (略) 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 联系地址: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三、建设地点: (略) 番禺 四、项目概况: 广州南站新出租车临时上客区及蓄车区搬迁改造工程项目占地约4.*㎡。上客区计划浇筑1.*㎡ (略) 面,新建约2083㎡人行通道,增设约3360㎡钢结构雨棚,新建排水设施、人行护栏等;蓄车区计划浇筑1.*㎡ (略) 面、排水设施等。项目总投资约2664.*元,其中建安费2329.*元。 建设内容包括:安装工程、道路工程、管线工程及交通工程等。(具体数据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2.1招标内容及规模: 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项目的安装工程、道路工程、管线工程及交通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最高投标限价:*.13 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4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13日10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略) (略) 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4月20日0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10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5月13日10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 (略)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略) (略) 上投标登记手续。 (略) 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略) 网站发布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 (略) (略) 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 (略) (略) 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 (略) (略) 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略) (2023)47号)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注册(注: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 (略) ”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略) 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 (略) 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 (略) (略) ”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④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⑤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 (略) 锁定,投 (略) 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了《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增减或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 (略) 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 (略) 办理信息登记一致。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 (略) (略) 、广东省招标 (略) 和中国 (略) 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 (略) 企业信息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信息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略) 企业信息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 (略) 企业信息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 (略) 提交,招 (略) 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 (略) 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异议受理部门: (略) 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 地址: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 (略) (网址:http://**)、广东省招标 (略) (网址:http://**)和中国 (略) (网址:http://**)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 (略) 、广东省招标 (略) 发布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 (略) 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等,本工程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 (略) 住房和城 (略) 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9.中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完成期间,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 10.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人名称: (略) 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名称:广 (略) 2024年4月19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略) 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 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略) 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 (略) 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 (略) (略) 政工程实名 (略) 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略)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 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 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联合体工作协议 (联合体各方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主办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负责本工程的 工作外,还应负责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成员方,主要负责本工程的 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 ||
工期(交货期) | 4个月 | ||
最高投标限价 | *.1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略) (2023)47号)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注册(注: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 (略) ”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略) 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 (略) 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 (略) (略) ”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④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⑤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 (略) 锁定,投 (略) 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了《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增减或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 (略) 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 (略) 办理信息登记一致。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 (略) 络地址: (略) 网站http://**)、广东省招标 (略) (网址:http://zbtb.gd. gov.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4-20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13 10: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13 00: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 (略)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略) (略) 上投标登记手续。 (略) 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略) 网站发布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05-13 00:00:00 开标地点: (略) 番禺交易部开标室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 (略) | ||
招标人 | (略) 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 办公地址 | (略) (略) 桥 (略) 1号交通大厦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 (略) | 办公地址 | (略) 荔 (略) 88号五楼自编号E-3场地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维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略) 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 |
发布责任人 | 杨剑波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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