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航服务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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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航服务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G*SH*
拟募集资金总额: 视征集情况而定
增资企业所属行业: 航空运输业
增资企业所在地区: 上海 浦东新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4-1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6-17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北京九汇 (略)  | 受托机构联系人:崔骁健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业务联系人:徐高超 联系电话:010-*-309、* | 业务负责人:王心芸 联系电话:010-*-732、*
增资企业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需求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所涉产权权属清晰;本次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2)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住所 上海 浦东新区
法定代表人 潘宗靖 成立日期 1984-08-14
注册资本 - 企业类型 (略) (内资)
所属行业 航空运输业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539
经营范围 (略) 及企业提供各种劳务及办公营业用房,经营国内外航空运输客运销售代理业务,第三方物流服务,仓储(除危险品),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汽车租赁,开发外国专包机地面代理业务,人才信息咨询、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派遣(限分公司经营),企业登记代理服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展服务,旅行社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旅游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增资人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决定
股东数量 1 职工人数 267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比例(%)
1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100









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年度 2022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906.*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审计机构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 2021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审计机构 上海浦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年度 2020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873.*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审计机构 上海诚昌 (略)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2024-03-31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371.* 净利润 282.*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信息披露需求
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做优做强主业、增加营运资金投入及拓展多种经营业务。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其注册资本金实缴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投资申请相关材料的同时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人企业实缴资本证明材料。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投资申请相关材料的同时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人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审计报告。 3、意向投资人须具有参与国资国企合作项目的经验,项目金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投资申请相关材料的同时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人参与国资国企合作项目的证明文件。 4、意向投资人的资金来源合法,应为实际投资人,不接受代持或委托持股情形。 5、意向投资人股权结构明晰,公司治理规范,规章制度完善,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被强制执行、被申请破产或其他面临解散清算的情况。 6、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不接受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 7、意向投资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8、增资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在增资信息披露期截止日前,将拟增资总额的30%的交易保证金支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资格。 2、本项目须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币种须为人民币。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本次增资价款中超出新增注册资 (略) 资本公积,由 (略) 全体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3、意向投资人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提交投资申请相关材料,并经增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人。增资方有权决定是否启动对合格意向投资人的遴选程序,并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由增资方有权批准机构批准后方可被确认为投资人。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人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交易所备查资料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人若以不了解增资方的现状及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逾期不签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由该意向投资人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意向投资人在递交投资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投资人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协议》,并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支付增资价款;(2)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自签署《增资协议》之日起自动转为增资价款的一部分,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增资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增资价款划转至增资企业指定银行账户;(3)接受并配合增资企业对其进行尽职调查;(4)接受保证金处置条款;(5)不得由于自身原因对增资企业后续的资本运作计划构成障碍;(6)同意增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方的股权比例及投资金额;(7)同意本次增资扩股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2年内,外航公司现有员工劳动合同保持不变,且现有员工中有距退休时间不足2年的,该类员工劳动合同存续、劳动报酬不降直至退休;(8)同意本次增资扩股后,外航公司股东会形成决议时,除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及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形式外,重大投资事项也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 6、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信息披露期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意向投资人提交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盖章签署的《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后方可查阅增资人置放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备查文件。 2、本次增资扩股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2年内,外航公司现有员工劳动合同保持不变,且现有员工中有距退休时间不足2年的,该类员工劳动合同存续、劳动报酬不降直至退休。 3、其他详见上海联交所备查文件。
,上海
项目编号:G*SH*
拟募集资金总额: 视征集情况而定
增资企业所属行业: 航空运输业
增资企业所在地区: 上海 浦东新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4-1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6-17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北京九汇 (略)  | 受托机构联系人:崔骁健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业务联系人:徐高超 联系电话:010-*-309、* | 业务负责人:王心芸 联系电话:010-*-732、*
增资企业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需求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所涉产权权属清晰;本次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2)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住所 上海 浦东新区
法定代表人 潘宗靖 成立日期 1984-08-14
注册资本 - 企业类型 (略) (内资)
所属行业 航空运输业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539
经营范围 (略) 及企业提供各种劳务及办公营业用房,经营国内外航空运输客运销售代理业务,第三方物流服务,仓储(除危险品),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汽车租赁,开发外国专包机地面代理业务,人才信息咨询、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派遣(限分公司经营),企业登记代理服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展服务,旅行社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旅游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增资人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决定
股东数量 1 职工人数 267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比例(%)
1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100









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年度 2022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906.*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审计机构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 2021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审计机构 上海浦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年度 2020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873.*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审计机构 上海诚昌 (略)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2024-03-31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371.* 净利润 282.*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信息披露需求
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做优做强主业、增加营运资金投入及拓展多种经营业务。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其注册资本金实缴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投资申请相关材料的同时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人企业实缴资本证明材料。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投资申请相关材料的同时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人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审计报告。 3、意向投资人须具有参与国资国企合作项目的经验,项目金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投资申请相关材料的同时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人参与国资国企合作项目的证明文件。 4、意向投资人的资金来源合法,应为实际投资人,不接受代持或委托持股情形。 5、意向投资人股权结构明晰,公司治理规范,规章制度完善,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被强制执行、被申请破产或其他面临解散清算的情况。 6、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不接受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 7、意向投资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8、增资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在增资信息披露期截止日前,将拟增资总额的30%的交易保证金支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资格。 2、本项目须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币种须为人民币。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本次增资价款中超出新增注册资 (略) 资本公积,由 (略) 全体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3、意向投资人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提交投资申请相关材料,并经增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人。增资方有权决定是否启动对合格意向投资人的遴选程序,并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由增资方有权批准机构批准后方可被确认为投资人。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人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交易所备查资料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人若以不了解增资方的现状及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逾期不签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由该意向投资人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意向投资人在递交投资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投资人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协议》,并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支付增资价款;(2)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自签署《增资协议》之日起自动转为增资价款的一部分,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增资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增资价款划转至增资企业指定银行账户;(3)接受并配合增资企业对其进行尽职调查;(4)接受保证金处置条款;(5)不得由于自身原因对增资企业后续的资本运作计划构成障碍;(6)同意增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方的股权比例及投资金额;(7)同意本次增资扩股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2年内,外航公司现有员工劳动合同保持不变,且现有员工中有距退休时间不足2年的,该类员工劳动合同存续、劳动报酬不降直至退休;(8)同意本次增资扩股后,外航公司股东会形成决议时,除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及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形式外,重大投资事项也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 6、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信息披露期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意向投资人提交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盖章签署的《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后方可查阅增资人置放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备查文件。 2、本次增资扩股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2年内,外航公司现有员工劳动合同保持不变,且现有员工中有距退休时间不足2年的,该类员工劳动合同存续、劳动报酬不降直至退休。 3、其他详见上海联交所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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