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中街龙泰上品B座第2至5层整体租赁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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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中街龙泰上品B座第2至5层整体租赁权拍卖

租赁权拍卖公告

(第三次)


我公司定于2024年5月9日上午10点对以下 (略) 长青中街龙泰上品B座7楼会议室以增价方式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娄星区长青中街南侧龙泰上品B座(0028栋)201、202、301、302、401、402、501、502、503、505号商业房地产租赁权整体拍卖。标的总建筑面积9133.72㎡,租赁期为10年,租赁期内租金不增减。标的起拍价为131.*元/年租金,竞买保证金*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24年5月8日16点(到账为准)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收款单位: (略) (略) ;开户行:建 (略) 分行;账号:**),并于2024年5月8日17点前凭保证金缴款凭证、 (略)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略) (略) 地址:
娄星区乐坪东街大同芙蓉二期芙蓉广场3栋2单元2楼
联系人:廖先生 *




(略) (略)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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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特别声明

一、拍卖标的:
本场拍卖会拍卖标 (略) 现代 (略) (略) 娄星区长青中街南侧龙泰上品B座(0028栋)201、202、301、302、401、402、501、502、503、505号商业房地产租赁权整体拍卖。标的总建筑面积9133.72㎡,起拍价为131.*元/年租金。
租赁相关要求事项:
1、租赁期为10年,租赁期内租金不增减。
2、租赁押金*元。
3、装修免租期为4个月。
4、其他相关要求事项详见委托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
标的面积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签订好《房屋租赁合同》并移交标的起开始计算租赁期。
二、竞买人在正式参加竞买前,应详细了解该标的物的情况,查阅相关资料,竞买人应到标的物现场实地踏勘,对标的物的状况进行详尽了解。
三、了解情况后决定参加竞买的,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拍卖公告》上规定的竞买保证金并办理了相关竞买手续后,即成为竞买人。
四、拍卖方式:
1、以公开竞价方式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2、如果仅有一人报名,其最高应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
五、买受人(承租人)不支付拍卖佣金。
六、本次拍卖成交款指的是第一年的租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冲抵成交款,买受人(承租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尾款,逾期,即视为违约。
七、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八、标的移交:
1、拍卖成交,由委托方负责移交标的。委托方收到全部成交款后在10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买受人(承租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移交标的。
2、如买受人(承租人)非原承租人的,由委托方与原承租人协商收回标的,如协商不成,委托方将可能通过司法途径收回,此流程所需时间无法确定,买受人(承租人)须等该标的租赁权收回后方能移交标的。如等待时间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起超过1年,买受人(承租人)可以选择放弃租赁权,委托方退还其所交的租赁押金及预交的租金(不计利息),买受人(承租人)不能因此提出诉讼或赔偿要求。
因其他原因导致成交标的确实无法交付给买受人(承租人)的,委托人可撤回该标的,买受人(承租人)应将《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退还给拍卖人,委托人退还买受人(承租人)交纳的租赁押金及预交的租金(不计利息),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承租人)不能因此提出诉讼或赔偿要求。
3、自标的移交之日起,买受人(承租人)获得标的物的保管和管理权、租金收益权。
九、委托方有权在拍卖会开始前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竞买人不能因此提出诉讼或赔偿请求。
十、标的状况或瑕疵特别说明:
竞买人在决定报名并取得竞买资格后,则视为竞买人完全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隐性和显性的瑕疵。因不了解情况而参加竞买所造成的一切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负,拍卖方、委托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委托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为本《拍卖特别声明》必不可少之附件。
十二、违约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不得悔拍。如果买受人(承租人)悔拍或发生本《拍卖特别声明》第六条之规定的违约行为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委托方有权选择要求买受人(承租人)继续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将标的物再行拍卖,若再行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由原买受人(承租人)承担补足差额等违约责任。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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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略) 现代 (略) (以下简称*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方)

* (略) (略) 以公开招租方式将其所有的资产(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方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状况

1.*方出租房屋位于 (略) 娄星区长青中街南侧(龙泰上品)B座0028栋201、202、301、302、401、402、501、502、503、505号商业房产整体租赁给*方使用,建筑面积 9133.72㎡

2.租赁物现有装修及设备、设施情况详见清单,该清单属合同附件,同时作为在合同期满后交还租赁物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方租赁房屋的用途必须合法合规,租赁房屋用于 ,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10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装修时间为4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间免收租金。合同期满后,如*方决定继续对外公开出租,*方可以参与竞租,在同等条件下*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方未参与竞租则视为*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期内租金为 元/月,大写 每月。

2.租金先付后用,每 季度 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付清,后续季度租金在上一季度结束前15 天内付清。

3.租金必须支付至*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方在*方转账后15个工作日内开具税票。

名 称: (略) 现代 (略)

账 户:6106 6594 2266

开户行:中 (略) 娄星支行

五、租赁押金

*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惜物品、设施,如非正常使用的人为损坏、遗失,应负责赔偿或维修。为保证*方的房屋、设施、物品安全及*方按时支付各种应承担的费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履约押金: *元 (点击查看>>万元整),合同终止时,如*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方应无息返还*方的押金。

六、*方的权利与义务

1.*方按现状出租房屋给*方,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有权按约定向*方收取租金及有关费用;

2.对*方的违约或违法行为,有权督促*方整改到位;

3.租赁期满,*方未成功续租的,*方有权收回房屋,*方应在租赁期满5日内将房屋交付*方。

4.*方应在*方支付第一笔租金之日起 3 日内将上述租赁房屋的钥匙按现状交付*方;

5.合同终止后,在未结清租金及有关费用前,*方有权拒绝*方处置租赁物内的相关物品。

七、*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内,*方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方来处理和承担全部责任,与*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使用不当、在房间内摔倒等给*方及他人造成的人身财产伤害的事件,*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方由此被追责的,有权向*方追偿。

2.在租赁期内,*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得损害社会的公序良俗,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扰民。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经营易燃易爆品。

3.*方不能破坏房屋原主体结构;*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或对房屋进行装修,均须事先征得*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购买、安装、施工,经*方书面同意后的装修在退租时无需复原。

4.租赁期间,消防安全、创文管卫、门前三包、综合治理、保卫工作,*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还需服从*方的监督检查和统一管理。

5.*方自办各种营业执照,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债权债务与*方无关。在租赁期间各项运转费用由*方承担,包括税收、工商费、水电费、物业费等各项费用。

6.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租金、押金及其他有关费用。

7.*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否则从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方补足。

8.*方已告知*方安全注意事项,*方应做好防火、防水、防电、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否则后果自负。

9.*方应确保诚信合法经营。如*方发现*方经营内容和经营方式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方有权收回房屋且押金及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八、安全生产经营

1.*方在租赁房屋内需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房屋离人时应做到断电、断水,关好门窗。

2.*方应教育培训*方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掌握火灾报警、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 (略) 线等基本技能。

3.*方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锁闭消防出口,不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杂物。

4.*方根据自身实际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设施,规定设置地点,不准随意挪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件堆放任何物品,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无损。

5.*方非正常使用而导致漏电及火灾、盗窃等造成房屋损毁或其他损失的,由*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否则扣除押金。押金不足以偿付*方损失的,*方有权向*方追偿。

九、装修装饰

1.*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施工前必须提交装饰设计施工图交付*方审核,待*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方装修装饰施工不得对建筑物整体或局部结构进行任何形式的破坏。*方自愿接受*方对装饰工程监督。*方擅自破坏或改变租赁房屋结构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全部由*方负责并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2.合同终止后,本着“来装去丢”原则处理装修物,对已与租赁物形成附合体的装修物,*方不得拆除破坏,*方不要求恢复原状。对未与租赁物形成附合体的能够移动的装修物品、经营物品、设备、设施,*方应及时搬走。

3.因*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方对租赁物的装修及添置物归*方所有,*方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十、租赁房屋的维修

1.*方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主体结构 。

2.*方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除主体结构以外,门、窗、电器、网络、 (略) 及下水道 (略) 等均由*方维修并承担费用。

十一、转租、分租、转让和交换

在租赁期间,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转租、分租、转让、交换,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均由*方自行承担。

十二、合同终止返还租赁物

*方应在合同终止后五日内按约定腾空租赁房屋、结清有关费用,经*方验收合格后办理返还租赁房屋手续,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终止前日租金200%计算占用费,经*方书面催告,逾期10天仍未返还的,*方有权采取一切措施收回租赁房屋,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方承担。

十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及有关费用,超过10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或损坏房屋,经*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分租或转让、交换承租房屋的( (略) 及分支机构的除外);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5)不当使用房屋及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警告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

(6)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2.*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

(1)*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30天以上的;

(2)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2.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方承租的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十四、违约责任及赔偿

1.*方违约致使签订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方按当年租金的10%支付违约金,如有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还应赔偿*方的经济损失;如存在*方预付租金扣除违约金和经济损失后有剩余的情况,剩余部分,*方予以退还。

2.*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及有关费用,如*方未经*方书面同意逾期交付。*方有权要求*方按逾期交付租金的1%/天支付违约金,逾期时间超过10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租赁押金,*方除按本条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方的经济损失。

3.租赁期内,除本合同特别约定外,一方违约致使对方签订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合同规定的*个月的租金支付违约金,如有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预期可得利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间接损失。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交通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5.*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方书面同意后,合同方可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方应退还*方押金、剩余租金。

十五、特别约定

1.租赁房屋交付后,*方不得以租赁房屋不符合要求为由不支付租金、押金、电费等费用。

2.因政策等原因需收回租赁房屋,经提供相关证明,*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并不需向*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补偿责任,但*方应自政策下发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方,租金、水电、物业费等按实际使用期限计算。

十六、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市政府及公共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租赁物,使*、*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十七、送达

**双方通过以下联系方式送达文件或通知(含诉讼)。

*方收件地址: (略) 娄星区新星长青中街417号龙泰上品B座7楼

联系电话:

*方收件地址:

联系电话:

任何一方变更以上联系,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在不损害双方权益的前提下,双方亦可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

十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资产所 (略) 解决。

十九、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时生效,一式*份,*方*方各*份。

二十、合同附件:租赁物现有装修及设备、设施清单


(以下无正文)


出租方(*方盖章) : 承租方(*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租赁权拍卖公告

(第三次)


我公司定于2024年5月9日上午10点对以下 (略) 长青中街龙泰上品B座7楼会议室以增价方式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娄星区长青中街南侧龙泰上品B座(0028栋)201、202、301、302、401、402、501、502、503、505号商业房地产租赁权整体拍卖。标的总建筑面积9133.72㎡,租赁期为10年,租赁期内租金不增减。标的起拍价为131.*元/年租金,竞买保证金*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24年5月8日16点(到账为准)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收款单位: (略) (略) ;开户行:建 (略) 分行;账号:**),并于2024年5月8日17点前凭保证金缴款凭证、 (略)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略) (略) 地址:
娄星区乐坪东街大同芙蓉二期芙蓉广场3栋2单元2楼
联系人:廖先生 *




(略) (略)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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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特别声明

一、拍卖标的:
本场拍卖会拍卖标 (略) 现代 (略) (略) 娄星区长青中街南侧龙泰上品B座(0028栋)201、202、301、302、401、402、501、502、503、505号商业房地产租赁权整体拍卖。标的总建筑面积9133.72㎡,起拍价为131.*元/年租金。
租赁相关要求事项:
1、租赁期为10年,租赁期内租金不增减。
2、租赁押金*元。
3、装修免租期为4个月。
4、其他相关要求事项详见委托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
标的面积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签订好《房屋租赁合同》并移交标的起开始计算租赁期。
二、竞买人在正式参加竞买前,应详细了解该标的物的情况,查阅相关资料,竞买人应到标的物现场实地踏勘,对标的物的状况进行详尽了解。
三、了解情况后决定参加竞买的,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拍卖公告》上规定的竞买保证金并办理了相关竞买手续后,即成为竞买人。
四、拍卖方式:
1、以公开竞价方式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2、如果仅有一人报名,其最高应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
五、买受人(承租人)不支付拍卖佣金。
六、本次拍卖成交款指的是第一年的租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冲抵成交款,买受人(承租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尾款,逾期,即视为违约。
七、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八、标的移交:
1、拍卖成交,由委托方负责移交标的。委托方收到全部成交款后在10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买受人(承租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移交标的。
2、如买受人(承租人)非原承租人的,由委托方与原承租人协商收回标的,如协商不成,委托方将可能通过司法途径收回,此流程所需时间无法确定,买受人(承租人)须等该标的租赁权收回后方能移交标的。如等待时间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起超过1年,买受人(承租人)可以选择放弃租赁权,委托方退还其所交的租赁押金及预交的租金(不计利息),买受人(承租人)不能因此提出诉讼或赔偿要求。
因其他原因导致成交标的确实无法交付给买受人(承租人)的,委托人可撤回该标的,买受人(承租人)应将《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退还给拍卖人,委托人退还买受人(承租人)交纳的租赁押金及预交的租金(不计利息),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承租人)不能因此提出诉讼或赔偿要求。
3、自标的移交之日起,买受人(承租人)获得标的物的保管和管理权、租金收益权。
九、委托方有权在拍卖会开始前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竞买人不能因此提出诉讼或赔偿请求。
十、标的状况或瑕疵特别说明:
竞买人在决定报名并取得竞买资格后,则视为竞买人完全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隐性和显性的瑕疵。因不了解情况而参加竞买所造成的一切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负,拍卖方、委托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委托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为本《拍卖特别声明》必不可少之附件。
十二、违约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不得悔拍。如果买受人(承租人)悔拍或发生本《拍卖特别声明》第六条之规定的违约行为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委托方有权选择要求买受人(承租人)继续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将标的物再行拍卖,若再行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由原买受人(承租人)承担补足差额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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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略) 现代 (略) (以下简称*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方)

* (略) (略) 以公开招租方式将其所有的资产(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方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状况

1.*方出租房屋位于 (略) 娄星区长青中街南侧(龙泰上品)B座0028栋201、202、301、302、401、402、501、502、503、505号商业房产整体租赁给*方使用,建筑面积 9133.72㎡

2.租赁物现有装修及设备、设施情况详见清单,该清单属合同附件,同时作为在合同期满后交还租赁物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方租赁房屋的用途必须合法合规,租赁房屋用于 ,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10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装修时间为4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间免收租金。合同期满后,如*方决定继续对外公开出租,*方可以参与竞租,在同等条件下*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方未参与竞租则视为*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期内租金为 元/月,大写 每月。

2.租金先付后用,每 季度 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付清,后续季度租金在上一季度结束前15 天内付清。

3.租金必须支付至*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方在*方转账后15个工作日内开具税票。

名 称: (略) 现代 (略)

账 户:6106 6594 2266

开户行:中 (略) 娄星支行

五、租赁押金

*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惜物品、设施,如非正常使用的人为损坏、遗失,应负责赔偿或维修。为保证*方的房屋、设施、物品安全及*方按时支付各种应承担的费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履约押金: *元 (点击查看>>万元整),合同终止时,如*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方应无息返还*方的押金。

六、*方的权利与义务

1.*方按现状出租房屋给*方,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有权按约定向*方收取租金及有关费用;

2.对*方的违约或违法行为,有权督促*方整改到位;

3.租赁期满,*方未成功续租的,*方有权收回房屋,*方应在租赁期满5日内将房屋交付*方。

4.*方应在*方支付第一笔租金之日起 3 日内将上述租赁房屋的钥匙按现状交付*方;

5.合同终止后,在未结清租金及有关费用前,*方有权拒绝*方处置租赁物内的相关物品。

七、*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内,*方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方来处理和承担全部责任,与*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使用不当、在房间内摔倒等给*方及他人造成的人身财产伤害的事件,*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方由此被追责的,有权向*方追偿。

2.在租赁期内,*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得损害社会的公序良俗,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扰民。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经营易燃易爆品。

3.*方不能破坏房屋原主体结构;*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或对房屋进行装修,均须事先征得*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购买、安装、施工,经*方书面同意后的装修在退租时无需复原。

4.租赁期间,消防安全、创文管卫、门前三包、综合治理、保卫工作,*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还需服从*方的监督检查和统一管理。

5.*方自办各种营业执照,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债权债务与*方无关。在租赁期间各项运转费用由*方承担,包括税收、工商费、水电费、物业费等各项费用。

6.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租金、押金及其他有关费用。

7.*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否则从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方补足。

8.*方已告知*方安全注意事项,*方应做好防火、防水、防电、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否则后果自负。

9.*方应确保诚信合法经营。如*方发现*方经营内容和经营方式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方有权收回房屋且押金及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八、安全生产经营

1.*方在租赁房屋内需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房屋离人时应做到断电、断水,关好门窗。

2.*方应教育培训*方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掌握火灾报警、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 (略) 线等基本技能。

3.*方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锁闭消防出口,不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杂物。

4.*方根据自身实际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设施,规定设置地点,不准随意挪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件堆放任何物品,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无损。

5.*方非正常使用而导致漏电及火灾、盗窃等造成房屋损毁或其他损失的,由*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否则扣除押金。押金不足以偿付*方损失的,*方有权向*方追偿。

九、装修装饰

1.*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施工前必须提交装饰设计施工图交付*方审核,待*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方装修装饰施工不得对建筑物整体或局部结构进行任何形式的破坏。*方自愿接受*方对装饰工程监督。*方擅自破坏或改变租赁房屋结构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全部由*方负责并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2.合同终止后,本着“来装去丢”原则处理装修物,对已与租赁物形成附合体的装修物,*方不得拆除破坏,*方不要求恢复原状。对未与租赁物形成附合体的能够移动的装修物品、经营物品、设备、设施,*方应及时搬走。

3.因*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方对租赁物的装修及添置物归*方所有,*方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十、租赁房屋的维修

1.*方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主体结构 。

2.*方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除主体结构以外,门、窗、电器、网络、 (略) 及下水道 (略) 等均由*方维修并承担费用。

十一、转租、分租、转让和交换

在租赁期间,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转租、分租、转让、交换,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均由*方自行承担。

十二、合同终止返还租赁物

*方应在合同终止后五日内按约定腾空租赁房屋、结清有关费用,经*方验收合格后办理返还租赁房屋手续,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终止前日租金200%计算占用费,经*方书面催告,逾期10天仍未返还的,*方有权采取一切措施收回租赁房屋,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方承担。

十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及有关费用,超过10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或损坏房屋,经*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分租或转让、交换承租房屋的( (略) 及分支机构的除外);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5)不当使用房屋及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警告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

(6)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2.*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

(1)*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30天以上的;

(2)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2.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方承租的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十四、违约责任及赔偿

1.*方违约致使签订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方按当年租金的10%支付违约金,如有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还应赔偿*方的经济损失;如存在*方预付租金扣除违约金和经济损失后有剩余的情况,剩余部分,*方予以退还。

2.*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及有关费用,如*方未经*方书面同意逾期交付。*方有权要求*方按逾期交付租金的1%/天支付违约金,逾期时间超过10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租赁押金,*方除按本条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方的经济损失。

3.租赁期内,除本合同特别约定外,一方违约致使对方签订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合同规定的*个月的租金支付违约金,如有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预期可得利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间接损失。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交通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5.*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方书面同意后,合同方可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方应退还*方押金、剩余租金。

十五、特别约定

1.租赁房屋交付后,*方不得以租赁房屋不符合要求为由不支付租金、押金、电费等费用。

2.因政策等原因需收回租赁房屋,经提供相关证明,*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并不需向*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补偿责任,但*方应自政策下发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方,租金、水电、物业费等按实际使用期限计算。

十六、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市政府及公共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租赁物,使*、*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十七、送达

**双方通过以下联系方式送达文件或通知(含诉讼)。

*方收件地址: (略) 娄星区新星长青中街417号龙泰上品B座7楼

联系电话:

*方收件地址:

联系电话:

任何一方变更以上联系,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在不损害双方权益的前提下,双方亦可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

十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资产所 (略) 解决。

十九、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时生效,一式*份,*方*方各*份。

二十、合同附件:租赁物现有装修及设备、设施清单


(以下无正文)


出租方(*方盖章) : 承租方(*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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