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上镇里美华侨学校场地使用权出租招标公告
莲上镇里美华侨学校场地使用权出租招标公告
为更好发挥里美华侨学校场地的经济效益,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助力“百千万工程”的实施。经村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2024年4月11日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现将里美华侨学校场地使用权进行出租,采用举牌竞价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情况:
1、 租赁标的物位于莲上镇里美村大园片,校围墙内的所有场地,占地约5亩,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
2、 本次承包期限: 1年。
二、项目约定经营范围:仅用于办学使用。
三、特别说明:
1、中标方应办理相关手续及交纳相关的政府规费。发包方应协助中标方协调好学校周边邻里关系,但中标方应自行做好学校内部管理工作,确保就读学生人身安全,如出现问题,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概由中标方负责。
2、租赁期间,发包方不得转让中标方所承租的里美华侨学校场地使用权,中标方不得改变现有建筑物的框架结构。
3、租赁期间,中标方如需在校内空地搭建建筑物,须征得发包方同意。在双方商定的位置建设,租赁期满,中标方应负责拆除搭建筑,恢复原状(若届时发包方同意保留,可由发包方自行处理,但不对中标方进行补偿)
4、租赁期间,中标方所办学校应无条件同意招收具有里美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就读小学。就读生须遵守校纪校规。入学费用按政府政策的收费标准收取。
5、租赁期间,若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学校现有固定建筑物毁损,发包方负责重建或修补;自然灾害的抗击由中标方负责,固定建筑物包括门窗、供电供水等设施的日常维护,所需费用概由中标方负担。若因中标方因素造成学校现有固定建筑物毁损,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概由中标方负责。
6、由于自建灾害或非发包方因素造成对中标方工作或其他方面的影响,发包方无承担责任的义务,有协助处理的义务。
7、租赁期间,若因国家或政府的办学政策或区级以上政府为国家征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造成中标方无法继续把学校办下去,发包方应退还中标方未履约期间的租金,合同终止。
四、竞投资格及报名要求:
1、 (略) 澄海区内拥有办学资格的单位,暂不对澄海区以外的单位开放。
2、竞投时须缴足参加竞投标号的保证金,保证金以起始价计算本周期内承包租金总额。投标后没有中标的,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10个工作日内到村委会办理投标保证金返还手续。
五、竞投方式及中标规定
本次里美华侨学校场地使用权投标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起始价: *元/年。每次增价幅度5000元,价高者得。 (低于底价的报价无效)。
六、登记规定
1、报名以竞投者凭办学许可证,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足额存入里美经联社银行账户(户名: (略) 澄海区莲上镇里美经济联合社,账号:*35,开户行:广东澄海农村 (略) 南徽分理处,备注中注明“投标保证金”),持银行缴款凭证到村委会换取经联社专用收据,并登记标号。
2、中标者在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保证金转为合同承包金,中标者应在《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租金。不按期签订合同且未付清租金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回,归村经联社无偿收入,中标号另行由经联社组织竞投。
七、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4月24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
2、报名地点:里美经联社办公址。
八、竞标时间、地点
1、竞投时间:2024年04月28日上午10:00时至 12:00时止。
2、竞投地点:里美经联社办公址。
九、其他
1、竞投单位代表应于竞投时间前30分钟到竞投地点。
2、竞投单位代表进场交易资格确认:竞投单位代表需携带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经现场工作人员核对、确认竞投资格后方可进场。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者,视为放弃竞投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归经联社无偿收入。由于场地限制,只允许有报名的单位代表到里美经联社签到入场。
莲上镇里美经济联合社
2024年04月22 日
为更好发挥里美华侨学校场地的经济效益,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助力“百千万工程”的实施。经村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2024年4月11日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现将里美华侨学校场地使用权进行出租,采用举牌竞价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情况:
1、 租赁标的物位于莲上镇里美村大园片,校围墙内的所有场地,占地约5亩,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
2、 本次承包期限: 1年。
二、项目约定经营范围:仅用于办学使用。
三、特别说明:
1、中标方应办理相关手续及交纳相关的政府规费。发包方应协助中标方协调好学校周边邻里关系,但中标方应自行做好学校内部管理工作,确保就读学生人身安全,如出现问题,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概由中标方负责。
2、租赁期间,发包方不得转让中标方所承租的里美华侨学校场地使用权,中标方不得改变现有建筑物的框架结构。
3、租赁期间,中标方如需在校内空地搭建建筑物,须征得发包方同意。在双方商定的位置建设,租赁期满,中标方应负责拆除搭建筑,恢复原状(若届时发包方同意保留,可由发包方自行处理,但不对中标方进行补偿)
4、租赁期间,中标方所办学校应无条件同意招收具有里美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就读小学。就读生须遵守校纪校规。入学费用按政府政策的收费标准收取。
5、租赁期间,若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学校现有固定建筑物毁损,发包方负责重建或修补;自然灾害的抗击由中标方负责,固定建筑物包括门窗、供电供水等设施的日常维护,所需费用概由中标方负担。若因中标方因素造成学校现有固定建筑物毁损,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概由中标方负责。
6、由于自建灾害或非发包方因素造成对中标方工作或其他方面的影响,发包方无承担责任的义务,有协助处理的义务。
7、租赁期间,若因国家或政府的办学政策或区级以上政府为国家征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造成中标方无法继续把学校办下去,发包方应退还中标方未履约期间的租金,合同终止。
四、竞投资格及报名要求:
1、 (略) 澄海区内拥有办学资格的单位,暂不对澄海区以外的单位开放。
2、竞投时须缴足参加竞投标号的保证金,保证金以起始价计算本周期内承包租金总额。投标后没有中标的,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10个工作日内到村委会办理投标保证金返还手续。
五、竞投方式及中标规定
本次里美华侨学校场地使用权投标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起始价: *元/年。每次增价幅度5000元,价高者得。 (低于底价的报价无效)。
六、登记规定
1、报名以竞投者凭办学许可证,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足额存入里美经联社银行账户(户名: (略) 澄海区莲上镇里美经济联合社,账号:*35,开户行:广东澄海农村 (略) 南徽分理处,备注中注明“投标保证金”),持银行缴款凭证到村委会换取经联社专用收据,并登记标号。
2、中标者在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保证金转为合同承包金,中标者应在《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租金。不按期签订合同且未付清租金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回,归村经联社无偿收入,中标号另行由经联社组织竞投。
七、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4月24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
2、报名地点:里美经联社办公址。
八、竞标时间、地点
1、竞投时间:2024年04月28日上午10:00时至 12:00时止。
2、竞投地点:里美经联社办公址。
九、其他
1、竞投单位代表应于竞投时间前30分钟到竞投地点。
2、竞投单位代表进场交易资格确认:竞投单位代表需携带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经现场工作人员核对、确认竞投资格后方可进场。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者,视为放弃竞投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归经联社无偿收入。由于场地限制,只允许有报名的单位代表到里美经联社签到入场。
莲上镇里美经济联合社
2024年04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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