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17破1号关于拟进行债务人财产第四次公开拍卖的情况通报
2023粤17破1号关于拟进行债务人财产第四次公开拍卖的情况通报
关于拟进行债务人财产第四次公开拍卖的情况通报
全体债权人: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于2023年5月16日作出(2022)粤17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 (略) 天河旺中贸易行对 (略) (略) (以下简称“建安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5月16日作出(2022)粤17破申1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建安集团破产清算工作。2023年12月14日,建安集团破产清算案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 (略) (略) 财产变价补充方案》。
建安集团名下资产 (略) 江城 (略) 23号办公楼两栋。 (略) 许可,管理人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选定了广东千福田资产土地房地产 (略) 为建安集团上述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机构于2023年6月28日出具了粤千福田资评报字[2023]*号《 (略) (略) 管理人拟处置破产企业资产所涉及的 (略) (略) 持有的3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及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定上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21日的评估价值为25,939,000元。
截至2024年4月19日,上述资产已由管理人 (略) 共进行了三次公开拍卖,但三次公开拍卖均流拍。
现管理人拟根据第三次流拍价下调20%对上述资产进行第四次公开拍卖,资产详情及具体拍卖安排如下:
(略) 江城 (略) 23号办公楼两栋 | ||||
产权证号 | 土地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 | 评估价值 | 抵押查封情况 |
* | 1360㎡ | 6996.98㎡ | 25,939,000元 | 有抵押,有查封 |
1.挂网时间:2024年4月22日;
2.开拍时间:2024年5月7日10时至2024年5月8日10时;
3.起拍价: 13,280,768元【第三次流拍价下调20%】;
4.看样时间:2024年4月29日下午14:30;
5.标的权属异议截止日期:2024年4月30日。
有意向的债权人可自行前往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参与竞拍。
特此通报。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拟进行债务人财产第四次公开拍卖的情况通报
全体债权人: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于2023年5月16日作出(2022)粤17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 (略) 天河旺中贸易行对 (略) (略) (以下简称“建安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5月16日作出(2022)粤17破申1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建安集团破产清算工作。2023年12月14日,建安集团破产清算案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 (略) (略) 财产变价补充方案》。
建安集团名下资产 (略) 江城 (略) 23号办公楼两栋。 (略) 许可,管理人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选定了广东千福田资产土地房地产 (略) 为建安集团上述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机构于2023年6月28日出具了粤千福田资评报字[2023]*号《 (略) (略) 管理人拟处置破产企业资产所涉及的 (略) (略) 持有的3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及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定上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21日的评估价值为25,939,000元。
截至2024年4月19日,上述资产已由管理人 (略) 共进行了三次公开拍卖,但三次公开拍卖均流拍。
现管理人拟根据第三次流拍价下调20%对上述资产进行第四次公开拍卖,资产详情及具体拍卖安排如下:
(略) 江城 (略) 23号办公楼两栋 | ||||
产权证号 | 土地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 | 评估价值 | 抵押查封情况 |
* | 1360㎡ | 6996.98㎡ | 25,939,000元 | 有抵押,有查封 |
1.挂网时间:2024年4月22日;
2.开拍时间:2024年5月7日10时至2024年5月8日10时;
3.起拍价: 13,280,768元【第三次流拍价下调20%】;
4.看样时间:2024年4月29日下午14:30;
5.标的权属异议截止日期:2024年4月30日。
有意向的债权人可自行前往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参与竞拍。
特此通报。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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