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064号大连迅科广播影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转让项目正式披露
2024年第1064号大连迅科广播影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转让项目正式披露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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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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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大连迅科 (略) (略) | ||
注册地(住所)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时间 | 2010-02-05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略)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所属行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64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经营范围 |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9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2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出资(元) |
1 | (略) 普兰店区融媒体中心( (略) 普兰店区广播电视台) | 51 | ||
2 | 王安全 | 49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2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53.* | -21.* | -21.*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53.* | 505.* | 48.* | ||
审计机构 | 大连名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备注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4-02-29 | 35.* | 12.* | 12.*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年报 | 380.* | 297.* | 82.* | |
备注 | ||||
其 他 披 露 事 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辽宁 (略) 出具的《 (略) 普兰店区融媒体中心( (略) 普兰店区广播电视台)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大连迅科 (略)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元正评报字[2023]第303号)显示: (1)标的企业大连迅科 (略) (略)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转让方认缴出资额为*元,实缴出资额为5.*元,其他股东王安全认缴出资额为*元,实缴出资额为4.*元,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按照持股比例履行注册资本金缴纳义务。 (2) 本项目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 (3) 评估人员查询到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存有15项软件著作权,经与被评估单位沟通了解到以上15项软件著作权为其申请后并未进行登记和续费,也没有取得相关权属证书。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未申报评估以上15项软件著作权。 (4) 大连迅科 (略) (略) 目前的办公 (略) 普兰店区广播电视台免费提供的办公场所,所以大连迅科 (略) (略) 账面无房屋建筑物等资产。 (5) 大连迅科 (略) (略) 未提供电台转播相关许可证书及资质等资料。本次评估,是在被评估可以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评估基准日的现状进行评估的,未考虑无相关经营资质证书等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标的企业大连迅科 (略) (略) 目前使用的办公场所为 (略) 普兰店区广播电视台免费提供的办公场所,即为营业厅(位于区融媒体中心停车场东侧小楼1层,面积约为200平方米)、机房(位于区融媒体中心4号楼2楼,面积约40平方米)。本项目成交后,若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拟使用上述房产,则需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转让方承诺可免除上述房产房租及水、电、取暖等费用(指2024年股权转让成交日起至2027年所对应的成交日前一日止),三年总计不超过*元,超出*元部分的费用须在租赁期满之日后1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缴纳。若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不再使用上述房产,不影响本项目交易价款金额。 3、本项目标的企业2023年审计报告尚未出具。 4、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王安全(以下简称“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表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同意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欲行使优先购买权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资料,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在其他股东以外的意向受让方产生最终报价后须向大连产权交易所表示同等条件下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若其他股东未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资料、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则视为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5、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由辽宁 (略) 出具的《 (略) 普兰店区融媒体中心( (略) 普兰店区广播电视台)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大连迅科 (略)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元正评报字[2023]第303号)、大连名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名金会审(2023)090号)及辽宁莲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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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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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大连迅科 (略) (略) | ||
注册地(住所)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时间 | 2010-02-05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略)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所属行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64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经营范围 |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9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2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出资(元) |
1 | (略) 普兰店区融媒体中心( (略) 普兰店区广播电视台) | 51 | ||
2 | 王安全 | 49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2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53.* | -21.* | -21.*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53.* | 505.* | 48.* | ||
审计机构 | 大连名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备注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4-02-29 | 35.* | 12.* | 12.*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年报 | 380.* | 297.* | 82.* | |
备注 | ||||
其 他 披 露 事 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辽宁 (略) 出具的《 (略) 普兰店区融媒体中心( (略) 普兰店区广播电视台)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大连迅科 (略)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元正评报字[2023]第303号)显示: (1)标的企业大连迅科 (略) (略)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转让方认缴出资额为*元,实缴出资额为5.*元,其他股东王安全认缴出资额为*元,实缴出资额为4.*元,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按照持股比例履行注册资本金缴纳义务。 (2) 本项目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 (3) 评估人员查询到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存有15项软件著作权,经与被评估单位沟通了解到以上15项软件著作权为其申请后并未进行登记和续费,也没有取得相关权属证书。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未申报评估以上15项软件著作权。 (4) 大连迅科 (略) (略) 目前的办公 (略) 普兰店区广播电视台免费提供的办公场所,所以大连迅科 (略) (略) 账面无房屋建筑物等资产。 (5) 大连迅科 (略) (略) 未提供电台转播相关许可证书及资质等资料。本次评估,是在被评估可以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评估基准日的现状进行评估的,未考虑无相关经营资质证书等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标的企业大连迅科 (略) (略) 目前使用的办公场所为 (略) 普兰店区广播电视台免费提供的办公场所,即为营业厅(位于区融媒体中心停车场东侧小楼1层,面积约为200平方米)、机房(位于区融媒体中心4号楼2楼,面积约40平方米)。本项目成交后,若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拟使用上述房产,则需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转让方承诺可免除上述房产房租及水、电、取暖等费用(指2024年股权转让成交日起至2027年所对应的成交日前一日止),三年总计不超过*元,超出*元部分的费用须在租赁期满之日后1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缴纳。若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不再使用上述房产,不影响本项目交易价款金额。 3、本项目标的企业2023年审计报告尚未出具。 4、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王安全(以下简称“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表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同意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欲行使优先购买权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资料,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在其他股东以外的意向受让方产生最终报价后须向大连产权交易所表示同等条件下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若其他股东未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资料、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则视为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5、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由辽宁 (略) 出具的《 (略) 普兰店区融媒体中心( (略) 普兰店区广播电视台)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大连迅科 (略)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元正评报字[2023]第303号)、大连名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名金会审(2023)090号)及辽宁莲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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