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宽自然出告字号
丹东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宽自然出告字号
宽甸满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宽自然出告字[2024]2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4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 规划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 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密度 | 绿地率 | 商业 比例 | |||||||
宽2022-31 | 睿华园一期北侧, (略) 西侧 | 3510 | 住宅用地 | 1<容积率≤2.9 | ≤20% | ≥35% | / | 70 | 1830 | 400 |
宽2023-64 | 石湖沟乡石湖沟村七组 | 1824.26 | 工业用地 | ≥0.8 | ≥40% | / | / | 50 | 51 | 51 |
宽2023-69 | 长甸镇政府以南、利丰家园以东 | 843.81 | 商业用地 | ≤2.0 | ≤60% | ≥15% | / | 40 | 142 | 142 |
宽2023-70 | 长甸河以东、丹集线以西 | 6503.26 | 住宅兼商业用地 | ≤1.9 | ≤28% | ≥30% | ≤20% | 商:40 住:70 | 430 | 430 |
注:规划设计指标和要求详见各宗地《建设工程规划条件》及规划图件。其它情况以及竞买规定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12日,挂牌出 (略) 上交易方式进行,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五、 (略) 上交易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 (略) (地址: (略) 振 (略) 红房新区20-1号,电话:0415-*、*、*)办理数字证书 (略) (略) 土地交易室(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进行数字证书备案,备案后 (略) 上交易系统。
六、已备案完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23日10时至2024年5月21日16时 (略) (略) 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自行下载《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缴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再受理。
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16时(以银行反馈确认时间为准)。
七、银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子账号,确认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网挂系统将确认其竞买人资格, (略) 上挂牌交易活动。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24年5月13日10时至2024年5月23日10时,挂牌有效期间可对申请地块进行有效报价,挂牌交易的 (略) (略) 开标室106会议室。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截止前一小时,竞买人须自行携带企业公章、银行出具的保证金缴纳回执单(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个人小印鉴) (略) (略) 准备竞价,并确认最终竞得人。法人不能亲自到场的,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宽甸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利用室
联 系 人:王盛
电 话:0415-*
开户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丹东银行宽甸支行
帐 号:*
宽甸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8日
宽甸满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宽自然出告字[2024]2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4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 规划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 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密度 | 绿地率 | 商业 比例 | |||||||
宽2022-31 | 睿华园一期北侧, (略) 西侧 | 3510 | 住宅用地 | 1<容积率≤2.9 | ≤20% | ≥35% | / | 70 | 1830 | 400 |
宽2023-64 | 石湖沟乡石湖沟村七组 | 1824.26 | 工业用地 | ≥0.8 | ≥40% | / | / | 50 | 51 | 51 |
宽2023-69 | 长甸镇政府以南、利丰家园以东 | 843.81 | 商业用地 | ≤2.0 | ≤60% | ≥15% | / | 40 | 142 | 142 |
宽2023-70 | 长甸河以东、丹集线以西 | 6503.26 | 住宅兼商业用地 | ≤1.9 | ≤28% | ≥30% | ≤20% | 商:40 住:70 | 430 | 430 |
注:规划设计指标和要求详见各宗地《建设工程规划条件》及规划图件。其它情况以及竞买规定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12日,挂牌出 (略) 上交易方式进行,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五、 (略) 上交易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 (略) (地址: (略) 振 (略) 红房新区20-1号,电话:0415-*、*、*)办理数字证书 (略) (略) 土地交易室(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进行数字证书备案,备案后 (略) 上交易系统。
六、已备案完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23日10时至2024年5月21日16时 (略) (略) 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自行下载《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缴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再受理。
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16时(以银行反馈确认时间为准)。
七、银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子账号,确认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网挂系统将确认其竞买人资格, (略) 上挂牌交易活动。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24年5月13日10时至2024年5月23日10时,挂牌有效期间可对申请地块进行有效报价,挂牌交易的 (略) (略) 开标室106会议室。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截止前一小时,竞买人须自行携带企业公章、银行出具的保证金缴纳回执单(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个人小印鉴) (略) (略) 准备竞价,并确认最终竞得人。法人不能亲自到场的,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宽甸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利用室
联 系 人:王盛
电 话:0415-*
开户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丹东银行宽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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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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