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宣城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测评项目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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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宣城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测评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 (略) 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测评项目

2.项目预算:3.*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期限:本次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质量信誉测评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测评方要在2024年5月20日前,将测评报 (略) 道路运输中心出租汽车服务所。

二、项目背景

(略) 区出租汽车行业(含网约车)运营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根据《 (略) 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 (略) 区出租车运营服务质量信誉进行考核测评, (略) 区出租汽车企业和在岗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

三、主要内容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对出租汽车企业(含巡游出租汽 (略) 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含巡游出租汽车 (略) 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1. (略) 考核指标内容

1.1企业管理指标:管理制度、驾驶员权益保障、信息化管理、服务质量信誉档案、驾驶员聘用、培训教育等情况;

1.2安全运营指标:安全责任落实、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

1.3运营服务指标:运营违规行为、车容车貌、驾驶员仪容和行为举止、服务评价、媒体曝光等情况;

1.4社会责任指标:维护行业稳定情况;

1.5加分项目:政府及部门表彰奖励、社会公益等情况。

2. (略) 考核指标内容

2.1企业管理指标:线下服务能力、驾驶员权益保障、信息报备、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等情况;

2.2信息数据指标:数据接入、数据查阅等情况, (略) (略) 完成测评。 (略) 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略) (略) 查看本辖区内有关测评结果;

2.3安全运营指标:安全责任落实、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

2.4运营服务指标:运营违规行为、车辆及驾驶员资质、服务评价、信息公开、媒体曝光等情况;

2.5社会责任指标:维护行业稳定情况;

2.6加分项目:政府及部门表彰奖励、社会公益等情况。

3.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

3.1遵守法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

3.2安全生产:参加教育培训和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等情况;

3.3经营行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经营违法行为等情况;

3.4运营服务:文明优质服务、维护乘客权益、乘客投诉等情况。

4.测评依据和标准

4.1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交运发〔2018〕58号);

4.2《 (略) 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

5.服务要求

5.1根据具体调查、统计情况,独立、客观、公正地形成评价结论,出具《 (略) 2023年度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价报告》和在岗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情况统计报告。

5.2投标人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用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再接受成交供应商任何理由的追加费用。

四、响应文件编制

(一)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投标报价;

(三)项目案例;

(四)为本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定的工作方案;

若投标单位在被选中后被发现存在虚假陈述和提供虚假资料情况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服务合同。

五、评审原则

本着能够择优招募服务单位,做好本次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为原则,对询价考察因素的优先程度排序如下:

1.测评工作方案;

2.投标人资质和服务案例;

3.报价。

评审细则见附件。

附件:

2023 (略) 区出租汽车

服务质量信誉测评项目评审细则

评委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时,评委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次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评分指标和分值:

服务质量信誉测评项目评审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评审标准

1

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承担过近三年内在 (略) 交通运输部门 (略) 运输项目评价服务、服务质量测评或满意度测评案例经验(2021年3月起至今);

4.具有会计、审计、统计等相关数据统计处理和咨询经验,有相关专职技术人员。

是否通过

2

授权委托书及响应文件规范性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标无实质性影响的。

是否通过

3

提供的测评工作方案

1.对项目需求充分响应得20分;

2.有其他优化方案的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满分30分

4

报 价

投标人应合理确定报价,在合理的投标报价中取所有报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等于基准价的计50分,低于基准价的第一接近报价计45分,第二接近报价计40分,第三接近报价的计35分;高于基准价的第一接近报价计40分,第二接近报价计35分,第三接近报价的计30分;其余均计0分。

满分50分

5

案 例

1.提供1个案例的得5分,提供3个(含)以上案例的得15分,不提供案例的不得分。

2.有交通运输服务质量方面的案例的,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满分20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 (略) 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测评项目

2.项目预算:3.*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期限:本次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质量信誉测评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测评方要在2024年5月20日前,将测评报 (略) 道路运输中心出租汽车服务所。

二、项目背景

(略) 区出租汽车行业(含网约车)运营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根据《 (略) 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 (略) 区出租车运营服务质量信誉进行考核测评, (略) 区出租汽车企业和在岗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

三、主要内容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对出租汽车企业(含巡游出租汽 (略) 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含巡游出租汽车 (略) 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1. (略) 考核指标内容

1.1企业管理指标:管理制度、驾驶员权益保障、信息化管理、服务质量信誉档案、驾驶员聘用、培训教育等情况;

1.2安全运营指标:安全责任落实、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

1.3运营服务指标:运营违规行为、车容车貌、驾驶员仪容和行为举止、服务评价、媒体曝光等情况;

1.4社会责任指标:维护行业稳定情况;

1.5加分项目:政府及部门表彰奖励、社会公益等情况。

2. (略) 考核指标内容

2.1企业管理指标:线下服务能力、驾驶员权益保障、信息报备、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等情况;

2.2信息数据指标:数据接入、数据查阅等情况, (略) (略) 完成测评。 (略) 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略) (略) 查看本辖区内有关测评结果;

2.3安全运营指标:安全责任落实、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

2.4运营服务指标:运营违规行为、车辆及驾驶员资质、服务评价、信息公开、媒体曝光等情况;

2.5社会责任指标:维护行业稳定情况;

2.6加分项目:政府及部门表彰奖励、社会公益等情况。

3.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

3.1遵守法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

3.2安全生产:参加教育培训和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等情况;

3.3经营行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经营违法行为等情况;

3.4运营服务:文明优质服务、维护乘客权益、乘客投诉等情况。

4.测评依据和标准

4.1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交运发〔2018〕58号);

4.2《 (略) 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

5.服务要求

5.1根据具体调查、统计情况,独立、客观、公正地形成评价结论,出具《 (略) 2023年度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价报告》和在岗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情况统计报告。

5.2投标人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用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再接受成交供应商任何理由的追加费用。

四、响应文件编制

(一)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投标报价;

(三)项目案例;

(四)为本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定的工作方案;

若投标单位在被选中后被发现存在虚假陈述和提供虚假资料情况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服务合同。

五、评审原则

本着能够择优招募服务单位,做好本次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为原则,对询价考察因素的优先程度排序如下:

1.测评工作方案;

2.投标人资质和服务案例;

3.报价。

评审细则见附件。

附件:

2023 (略) 区出租汽车

服务质量信誉测评项目评审细则

评委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时,评委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次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评分指标和分值:

服务质量信誉测评项目评审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评审标准

1

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承担过近三年内在 (略) 交通运输部门 (略) 运输项目评价服务、服务质量测评或满意度测评案例经验(2021年3月起至今);

4.具有会计、审计、统计等相关数据统计处理和咨询经验,有相关专职技术人员。

是否通过

2

授权委托书及响应文件规范性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标无实质性影响的。

是否通过

3

提供的测评工作方案

1.对项目需求充分响应得20分;

2.有其他优化方案的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满分30分

4

报 价

投标人应合理确定报价,在合理的投标报价中取所有报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等于基准价的计50分,低于基准价的第一接近报价计45分,第二接近报价计40分,第三接近报价的计35分;高于基准价的第一接近报价计40分,第二接近报价计35分,第三接近报价的计30分;其余均计0分。

满分50分

5

案 例

1.提供1个案例的得5分,提供3个(含)以上案例的得15分,不提供案例的不得分。

2.有交通运输服务质量方面的案例的,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满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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