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阳区分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预公告
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阳区分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预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阳区分局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以出让方式供应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地块基本情况
拟供宗地为幸福佳苑小区一期项目,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楼盘,土地 (略) 北侧、西外环西侧。该项 (略) 委、市政府批准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此次出让面积为*.38平方米(约合77.35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
二、地块规划指标要求和开发建设要求
根据幸福佳苑小区一期《总平面图》及现状建设情况,容积率为1.85,绿化率为33%,建筑密度19.5%。依据住建部门出具的说明,拟用地范围内已建住宅包括702套限价商品房、573套公租房,已建成住宅建筑总面积为*.87平方米。商业及公共建筑面积*.58平方米,除1#楼商业及公共建筑建设完成外,其余商业及公共建筑未建设,地下车库按照规划部门出具的现状认定不再进行建设。
三、公告时限
公告时限为30日,自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23日止。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期限内,有意向的用地单位(个人)可对公告所列地块提出意向申请,并以书面形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阳区分局,联系电话:0316-*。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自然资发〔2021〕1号)和《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1〕67号)文件,“由政府主导的安置房、棚改房、经济适用房等项目,可按照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补办用地手续;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房改房、集资房的,可按划拨方式补办用地手续。其他建设项目,可以按照本地实际情况,分不同时间段、不同类型分别采取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按照项目建设时的政策规定补办用地手续。”,“应以出让方式供地的,按协议出让方式补办用地手续。”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阳区分局
????????????2024年4月23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阳区分局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以出让方式供应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地块基本情况
拟供宗地为幸福佳苑小区一期项目,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楼盘,土地 (略) 北侧、西外环西侧。该项 (略) 委、市政府批准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此次出让面积为*.38平方米(约合77.35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
二、地块规划指标要求和开发建设要求
根据幸福佳苑小区一期《总平面图》及现状建设情况,容积率为1.85,绿化率为33%,建筑密度19.5%。依据住建部门出具的说明,拟用地范围内已建住宅包括702套限价商品房、573套公租房,已建成住宅建筑总面积为*.87平方米。商业及公共建筑面积*.58平方米,除1#楼商业及公共建筑建设完成外,其余商业及公共建筑未建设,地下车库按照规划部门出具的现状认定不再进行建设。
三、公告时限
公告时限为30日,自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23日止。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期限内,有意向的用地单位(个人)可对公告所列地块提出意向申请,并以书面形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阳区分局,联系电话:0316-*。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自然资发〔2021〕1号)和《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1〕67号)文件,“由政府主导的安置房、棚改房、经济适用房等项目,可按照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补办用地手续;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房改房、集资房的,可按划拨方式补办用地手续。其他建设项目,可以按照本地实际情况,分不同时间段、不同类型分别采取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按照项目建设时的政策规定补办用地手续。”,“应以出让方式供地的,按协议出让方式补办用地手续。”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阳区分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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