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联兴拍卖公司:石灰石公开拍卖公告
鄂尔多斯市联兴拍卖公司:石灰石公开拍卖公告
拍 卖 公 告
(略) 定于2024年04月30日上午09:00时, (略) http://** (略) (略) 会议室同步公开拍卖一批石灰石存放于内蒙 (略) 准格尔旗魏家峁镇魏家峁村雄珍碎石厂井田内(预估约3575.55吨,最终以成交后实际过磅为准),起拍价20元/吨。
一、网络拍卖方式:本次拍卖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 (略) 络拍卖自动生成,拍卖会开始时间按竞价方式逐项逐步进行,当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中每当有新的最高报价出现时,延时竞价时间将重新开始计算,直至延时竞价时间结束后场中再无新的报价,竞买方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方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方,买受方拍卖会后当日与拍卖方签署《电子拍卖成交确认书》。
二、有意竞买者须具备条件:1.竞买方需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不属于有关部门诚信惩戒的对象;4.具有石料收购、销售等经营资质;5.国家法津法规规定其他条件;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有关违法违规纪录。
三、报名资料审核、预展时间及地点:从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9日17时止。具备竞买条件者请携带有效证件(1企业基本情况及营业执照;2资金支付能力承诺书;3代理人授权书)及交纳竞买保证金,该款在拍卖前一日的下午5时前以进账为准。竞买方在竞买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约及违反有关拍卖规则和出卖方的管理规定扣除所交纳保证金。竞买不成交者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两日内不计利息全额退还。标的展示地点:内蒙 (略) 准格尔旗。
交纳竞买保证金*元,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至:
账户: (略) (略) ;
账号:*883;
行名: (略) 罕台 (略) ;
行号:*;
四、竞买报名地址:内蒙 (略) 东胜区 (略) 3号街坊504室或加微信*传报名者资料报名审核(报名人提供资料:法人报名提供企业基本情况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资金支付能力承诺书一式两份、交款凭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人需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写清拍卖标的、报名人电话)。审核通过者将报名资料原件交至或寄至内蒙 (略) 东胜区 (略) 3号街坊504室,收件人王先生,电话*。
五、竞买须知:1.竞买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详细情况,拍卖方及出卖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方需自行对自身的竞买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次拍卖项目买受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买受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买受方是否满足此次拍卖标的所在地相关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政策限购等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确定。
2.竞买方承诺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次拍卖项目所揭示披露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拍卖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竞买成功后如遇有争议的标的须无条件接受出卖方的调整和约定。有关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需参加拍卖会请在拍卖报名截止前提供优先购买证明资料,本公司不另进行公告送达;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方后2日内将按预拍卖总金额一次性支付给拍卖方账户(最终成交额结算以实际过磅为准长退短补),并于当日与出卖方签订《买卖协议》约定交易相关事宜,拉运结算完成后出卖方工作人员与买受方在确认单据上双方签字确认后,拍卖方2日内将全部款项支付至出卖方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同样 (略) 退回买受方账户,拉运过磅由出卖方负责。买受方未按时交纳成交价款的,出卖方可拒绝向买受方交付成交标的物并扣除其全部竞买保证金。且本次拍卖标的成交价不含税费,竞买协议中约定的 (略) 0.15%软件使用费均由买受方承担。
对拒不交纳石灰石成交价款的买受方,取消其成交资格,终止其一切权力主张,并对竞买的石灰石进行再次公开拍卖。给买受方造成的损失均由其自行承担。
3.拍卖成交、交割、资产拉运清场期限等具体事项,以出卖方与买受方签订的《买卖协议》约定以现状交割,延迟未拉运将解除《买卖协议》,按违约处理也不得参加后续拍卖。交付的石灰石买受方在成交后3日内与出卖方联系办理过磅拉运完毕并接收资产实物保管,出卖方和拍卖方不在承担之后的任何资产保管和履行产权转移的权利和义务,否则按违约处理造成一切后果由买受方自行负责。出卖方、拍卖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上述标的数据文字所表达仅供参考,最终以包腾鉴[2023]矿鉴字第21号技术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及移交部门移交实物为准,但成交价不变。
4.本拍卖标的有保留价,并所加载的关于拍卖石灰石信息的一切公示数据、交付量数据仅供参考,均不作为拉货凭证,以出卖方实际现状交接为准。拍卖会召开前出卖方对本次拍卖提出中止拍卖、修改拍卖、撤拍或新的拍卖内容增减要求等,竞买方无条件接受拍卖方的转达、更正 (略) 络操作决定,并互不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本次拍卖在拍卖前如有改动声明的以拍卖师提供的拍卖文件 (略) 上发言的为准。
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在交割过程中买受方须服从出卖方的安全管理规定,由于不服从出卖方的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造成事故及费用由买受方自理。在石灰石拉运过程中买受方严格遵守环保部门的规定及出卖方的管理制度,从石灰石上车交付后所发生的一切人、物安全和经济责任均由买受方自行承担,拍卖方、出卖方概不负责。
咨询电话: * 0477-*
(略) (略)
拍 卖 公 告
(略) 定于2024年04月30日上午09:00时, (略) http://** (略) (略) 会议室同步公开拍卖一批石灰石存放于内蒙 (略) 准格尔旗魏家峁镇魏家峁村雄珍碎石厂井田内(预估约3575.55吨,最终以成交后实际过磅为准),起拍价20元/吨。
一、网络拍卖方式:本次拍卖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 (略) 络拍卖自动生成,拍卖会开始时间按竞价方式逐项逐步进行,当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中每当有新的最高报价出现时,延时竞价时间将重新开始计算,直至延时竞价时间结束后场中再无新的报价,竞买方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方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方,买受方拍卖会后当日与拍卖方签署《电子拍卖成交确认书》。
二、有意竞买者须具备条件:1.竞买方需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不属于有关部门诚信惩戒的对象;4.具有石料收购、销售等经营资质;5.国家法津法规规定其他条件;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有关违法违规纪录。
三、报名资料审核、预展时间及地点:从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9日17时止。具备竞买条件者请携带有效证件(1企业基本情况及营业执照;2资金支付能力承诺书;3代理人授权书)及交纳竞买保证金,该款在拍卖前一日的下午5时前以进账为准。竞买方在竞买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约及违反有关拍卖规则和出卖方的管理规定扣除所交纳保证金。竞买不成交者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两日内不计利息全额退还。标的展示地点:内蒙 (略) 准格尔旗。
交纳竞买保证金*元,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至:
账户: (略) (略) ;
账号:*883;
行名: (略) 罕台 (略) ;
行号:*;
四、竞买报名地址:内蒙 (略) 东胜区 (略) 3号街坊504室或加微信*传报名者资料报名审核(报名人提供资料:法人报名提供企业基本情况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资金支付能力承诺书一式两份、交款凭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人需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写清拍卖标的、报名人电话)。审核通过者将报名资料原件交至或寄至内蒙 (略) 东胜区 (略) 3号街坊504室,收件人王先生,电话*。
五、竞买须知:1.竞买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详细情况,拍卖方及出卖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方需自行对自身的竞买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次拍卖项目买受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买受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买受方是否满足此次拍卖标的所在地相关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政策限购等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确定。
2.竞买方承诺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次拍卖项目所揭示披露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拍卖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竞买成功后如遇有争议的标的须无条件接受出卖方的调整和约定。有关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需参加拍卖会请在拍卖报名截止前提供优先购买证明资料,本公司不另进行公告送达;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方后2日内将按预拍卖总金额一次性支付给拍卖方账户(最终成交额结算以实际过磅为准长退短补),并于当日与出卖方签订《买卖协议》约定交易相关事宜,拉运结算完成后出卖方工作人员与买受方在确认单据上双方签字确认后,拍卖方2日内将全部款项支付至出卖方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同样 (略) 退回买受方账户,拉运过磅由出卖方负责。买受方未按时交纳成交价款的,出卖方可拒绝向买受方交付成交标的物并扣除其全部竞买保证金。且本次拍卖标的成交价不含税费,竞买协议中约定的 (略) 0.15%软件使用费均由买受方承担。
对拒不交纳石灰石成交价款的买受方,取消其成交资格,终止其一切权力主张,并对竞买的石灰石进行再次公开拍卖。给买受方造成的损失均由其自行承担。
3.拍卖成交、交割、资产拉运清场期限等具体事项,以出卖方与买受方签订的《买卖协议》约定以现状交割,延迟未拉运将解除《买卖协议》,按违约处理也不得参加后续拍卖。交付的石灰石买受方在成交后3日内与出卖方联系办理过磅拉运完毕并接收资产实物保管,出卖方和拍卖方不在承担之后的任何资产保管和履行产权转移的权利和义务,否则按违约处理造成一切后果由买受方自行负责。出卖方、拍卖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上述标的数据文字所表达仅供参考,最终以包腾鉴[2023]矿鉴字第21号技术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及移交部门移交实物为准,但成交价不变。
4.本拍卖标的有保留价,并所加载的关于拍卖石灰石信息的一切公示数据、交付量数据仅供参考,均不作为拉货凭证,以出卖方实际现状交接为准。拍卖会召开前出卖方对本次拍卖提出中止拍卖、修改拍卖、撤拍或新的拍卖内容增减要求等,竞买方无条件接受拍卖方的转达、更正 (略) 络操作决定,并互不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本次拍卖在拍卖前如有改动声明的以拍卖师提供的拍卖文件 (略) 上发言的为准。
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在交割过程中买受方须服从出卖方的安全管理规定,由于不服从出卖方的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造成事故及费用由买受方自理。在石灰石拉运过程中买受方严格遵守环保部门的规定及出卖方的管理制度,从石灰石上车交付后所发生的一切人、物安全和经济责任均由买受方自行承担,拍卖方、出卖方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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