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圣佳苑公租房小区2栋商铺、门面1-3层整体租赁权拍租第二次郴公产告字〔2024〕第123号
华圣佳苑公租房小区2栋商铺、门面1-3层整体租赁权拍租第二次郴公产告字〔2024〕第123号
一、标的简况 | ||
标的 信息 | 委托方名称 (产权人) | (略)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受托方名称 (拍租公司) | (略) (略) | |
标的名称 | 华圣佳苑公租房小区2栋商铺、门面1-3层整体租赁权拍租(第二次) | |
标的简介 | (略) (略) 62号华圣佳苑公租房小区2栋商铺、门面1-3层整体租赁权拍租,总建筑面积:3302.58平方米;用途:商业;建筑结构:钢混;场地租赁权期限5年(交付场地日期以《房屋租赁协议合同书》约定为准)。整体租赁权拍卖起拍价:*元/年租金。(详情以*方确认的委托拍租商铺、门面清单为准)。 | |
年租金起拍价 | 人民币: 点击查看>> 万元整(小写:¥ 56 万元) | |
标的地点 | (略) (略) 62号华圣佳苑2栋1-3层 | |
标的踏勘时间 | 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9日 |
二、竞租条件与交易流程 | ||||
竞租 条件 | 保证金 规定 | 金额 (人民币) | ** 万元整(小写:¥ 20 万元) | |
交纳以及报名截止时间 | 2024 年 4 月 19 日— 2024 年 4 月 29 日 14 点00分 | |||
保证金 退回 | 受让方(竞得人)交纳交易服务后,其竞租保证金转为拍租标的价款,由拍卖公司通过中心业务系统提交相关资料发起转款申请, (略) 财务科在收到上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汇入拍卖机构或委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未竞得方的竞租保证金自拍租活动结束起1 (略) 发起退款申请, (略) 财务科在收到上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全 (略) 退还。 | |||
意向竞租人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经济实体、其他组织或个人(法律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租。 | |||
交易 流程 |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竞租人)在公告截止日前将保证金足额 (略) (略) 指定账户(温馨提示:系统以竞租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银行到账时间可能出现延迟,建议提前一天转账)。步骤如下: (略) 站(http://**)→快捷入口→产权交易系统→产权线下拍卖入口→免费注册(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以本人名义进行注册,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进行注册,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竞租人与注册人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用户登录→产权交易项目→搜索本标的名称关键词→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须从本人账户转账,竞租人为企业的,须从本企业账户转账,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保证金不是从竞租人本人或本企业账户转账的,将取消竞租资格)。 2、意向受让方(竞租人)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每个相对应的拍租价报价,方能生效。 3、本次拍租采取拍租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之日起7个工作日将成交价尾款一次性汇入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竞得本次拍租标的的意向受让方(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拍租标的的成交价尾款及交易服务费,未按照规定支付以上款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当作违约金处理。同时,拍租人有权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租标的再行拍租。拍租标的再行拍租的,原竞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租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再行拍租的价款低于原拍租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4、 拍租标的按其现状拍租。竞租人应于竞租前现场详细查看了解拍租标的质量,数量和权证状况等情况,弄清楚标的所含明暗瑕疵。一经应价竞价,则视为认可拍租标的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瑕疵责任。本公司有关资料所作介绍和向买受人出具的相关票据所载内容,仅具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租标的的任何担保,也不得以此为由变更成交价款。 5、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拍租佣金、交易服务费和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由受让方(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6、竞拍人须于拍租时间截止前一小时,持有效证件(报名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带公章)、竞租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填写好的《竞价须知》(可到拍租现场领取填写 (略) (略) 网站(http://**)下载填写)等资料到拍租现场领取号牌入场。应价号牌必须由竞租人本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否则其竞租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均由号牌领取人自行承担。竞拍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每个号牌竞租人进入会场的人数不超过2人,登记身份信息方能入场。 | |||
其它 约定 | 1.拍租成交后,按照先交款后经营的原则,签订正式合同7个工作日内竞租成交人将第一年场地租金缴清,以后每年按季度缴纳场地租金。竞租成交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未交清第一年场地租金者作弃租处理,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有权要求拍卖人重新组织拍租。场地租赁权期限5年(交付场地日期以《房屋租赁协议合同书》约定为准)。 2.竞租成交人交清价款后,由委托人与竞租成交人负责办理拍租标的物的交付。 3.标的竞租成交后,竞租成交人须与委托人签署《房屋租赁协议合同书》《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责任合同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合同书》。 4.经营规定:要求合法经营,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有油烟污染的,不污染环境,不扰民、不破坏主体内部结构装修,装修方案必须经招租方同意。 5.项目要求:竞租成交人在租赁期内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租,竞租成交人应按委托人规定的经营项目从事经营,如有违反合同约定,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6.水电费: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由竞租成交人按规定缴纳。 7.其他:在租赁期间,服从委托人的监督管理。若遇政府或委托人建设需要,承租人应服从委托人的安排,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承租人未到期的租金及押金。 8.本合同约定的关于承租人权利义务以及竞租成交人经与委托人签署《房屋租赁协议合同书》《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责任合同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合同书》,拍卖人在组织拍租过程中应当如实告知竞租人。 | |||
三、拍租信息 | |
拍租时间及地点 | 2024 年 4 月 29 日 15 点 00 分 (略) (略) ( (略) 民服务中心3楼第 6 开标室即 369 室)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人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交易方式 | 现场拍租 |
发布媒体名称 | (略) (略) 网站(http://**) |
四、收费说明 |
1、竞得人需在竞得标的当日签订《成交确定书》,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本次拍租成交价尾款一次性汇入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 2、本次拍租佣金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拍租成交价(年租金)的5%佣金,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由竞得人承担。 4、除上述费用外,本次拍租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
五、组织方、 (略) 场服务方 | |
组织方 | 委托人名称: (略)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陈先生 本次拍租标的的委托人(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处置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拍卖公司名称: (略) (略) 联系电话:* 罗先生 受委托人委托,负责本次拍租业务的咨询、拍租会的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拍租活动的主体责任。 | |
监督方 | 监督方名称: (略)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陈先生 负责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 |
市场 服务 | (略) (略) 负责提供交易场地和系统、保证金管理、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 0735-*(业务) 财 务 科 0735-*(保证金)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2:00 14:00-17:00(冬季) 9:00-12:00 14:30-17:30(夏季) |
六、咨询和争议处理 |
如对本次拍租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拍租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略) (略)
2024 年 4 月 19 日
一、标的简况 | ||
标的 信息 | 委托方名称 (产权人) | (略)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受托方名称 (拍租公司) | (略) (略) | |
标的名称 | 华圣佳苑公租房小区2栋商铺、门面1-3层整体租赁权拍租(第二次) | |
标的简介 | (略) (略) 62号华圣佳苑公租房小区2栋商铺、门面1-3层整体租赁权拍租,总建筑面积:3302.58平方米;用途:商业;建筑结构:钢混;场地租赁权期限5年(交付场地日期以《房屋租赁协议合同书》约定为准)。整体租赁权拍卖起拍价:*元/年租金。(详情以*方确认的委托拍租商铺、门面清单为准)。 | |
年租金起拍价 | 人民币: 点击查看>> 万元整(小写:¥ 56 万元) | |
标的地点 | (略) (略) 62号华圣佳苑2栋1-3层 | |
标的踏勘时间 | 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9日 |
二、竞租条件与交易流程 | ||||
竞租 条件 | 保证金 规定 | 金额 (人民币) | ** 万元整(小写:¥ 20 万元) | |
交纳以及报名截止时间 | 2024 年 4 月 19 日— 2024 年 4 月 29 日 14 点00分 | |||
保证金 退回 | 受让方(竞得人)交纳交易服务后,其竞租保证金转为拍租标的价款,由拍卖公司通过中心业务系统提交相关资料发起转款申请, (略) 财务科在收到上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汇入拍卖机构或委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未竞得方的竞租保证金自拍租活动结束起1 (略) 发起退款申请, (略) 财务科在收到上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全 (略) 退还。 | |||
意向竞租人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经济实体、其他组织或个人(法律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租。 | |||
交易 流程 |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竞租人)在公告截止日前将保证金足额 (略) (略) 指定账户(温馨提示:系统以竞租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银行到账时间可能出现延迟,建议提前一天转账)。步骤如下: (略) 站(http://**)→快捷入口→产权交易系统→产权线下拍卖入口→免费注册(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以本人名义进行注册,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进行注册,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竞租人与注册人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用户登录→产权交易项目→搜索本标的名称关键词→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须从本人账户转账,竞租人为企业的,须从本企业账户转账,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保证金不是从竞租人本人或本企业账户转账的,将取消竞租资格)。 2、意向受让方(竞租人)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每个相对应的拍租价报价,方能生效。 3、本次拍租采取拍租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之日起7个工作日将成交价尾款一次性汇入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竞得本次拍租标的的意向受让方(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拍租标的的成交价尾款及交易服务费,未按照规定支付以上款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当作违约金处理。同时,拍租人有权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租标的再行拍租。拍租标的再行拍租的,原竞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租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再行拍租的价款低于原拍租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4、 拍租标的按其现状拍租。竞租人应于竞租前现场详细查看了解拍租标的质量,数量和权证状况等情况,弄清楚标的所含明暗瑕疵。一经应价竞价,则视为认可拍租标的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瑕疵责任。本公司有关资料所作介绍和向买受人出具的相关票据所载内容,仅具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租标的的任何担保,也不得以此为由变更成交价款。 5、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拍租佣金、交易服务费和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由受让方(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6、竞拍人须于拍租时间截止前一小时,持有效证件(报名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带公章)、竞租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填写好的《竞价须知》(可到拍租现场领取填写 (略) (略) 网站(http://**)下载填写)等资料到拍租现场领取号牌入场。应价号牌必须由竞租人本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否则其竞租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均由号牌领取人自行承担。竞拍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每个号牌竞租人进入会场的人数不超过2人,登记身份信息方能入场。 | |||
其它 约定 | 1.拍租成交后,按照先交款后经营的原则,签订正式合同7个工作日内竞租成交人将第一年场地租金缴清,以后每年按季度缴纳场地租金。竞租成交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未交清第一年场地租金者作弃租处理,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有权要求拍卖人重新组织拍租。场地租赁权期限5年(交付场地日期以《房屋租赁协议合同书》约定为准)。 2.竞租成交人交清价款后,由委托人与竞租成交人负责办理拍租标的物的交付。 3.标的竞租成交后,竞租成交人须与委托人签署《房屋租赁协议合同书》《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责任合同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合同书》。 4.经营规定:要求合法经营,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有油烟污染的,不污染环境,不扰民、不破坏主体内部结构装修,装修方案必须经招租方同意。 5.项目要求:竞租成交人在租赁期内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租,竞租成交人应按委托人规定的经营项目从事经营,如有违反合同约定,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6.水电费: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由竞租成交人按规定缴纳。 7.其他:在租赁期间,服从委托人的监督管理。若遇政府或委托人建设需要,承租人应服从委托人的安排,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承租人未到期的租金及押金。 8.本合同约定的关于承租人权利义务以及竞租成交人经与委托人签署《房屋租赁协议合同书》《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责任合同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合同书》,拍卖人在组织拍租过程中应当如实告知竞租人。 | |||
三、拍租信息 | |
拍租时间及地点 | 2024 年 4 月 29 日 15 点 00 分 (略) (略) ( (略) 民服务中心3楼第 6 开标室即 369 室)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人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交易方式 | 现场拍租 |
发布媒体名称 | (略) (略) 网站(http://**) |
四、收费说明 |
1、竞得人需在竞得标的当日签订《成交确定书》,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本次拍租成交价尾款一次性汇入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 2、本次拍租佣金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拍租成交价(年租金)的5%佣金,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由竞得人承担。 4、除上述费用外,本次拍租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
五、组织方、 (略) 场服务方 | |
组织方 | 委托人名称: (略)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陈先生 本次拍租标的的委托人(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处置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拍卖公司名称: (略) (略) 联系电话:* 罗先生 受委托人委托,负责本次拍租业务的咨询、拍租会的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拍租活动的主体责任。 | |
监督方 | 监督方名称: (略)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陈先生 负责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 |
市场 服务 | (略) (略) 负责提供交易场地和系统、保证金管理、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 0735-*(业务) 财 务 科 0735-*(保证金)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2:00 14:00-17:00(冬季) 9:00-12:00 14:30-17:30(夏季) |
六、咨询和争议处理 |
如对本次拍租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拍租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略) (略)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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