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租赁)公告
宣公共国土?z2024?{3号
经宣汉县人民政府批准,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租赁)宣汉县*号等*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我中心受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对以下地块组织挂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出让(租赁)面积?O | 土地 用途 | 出让(租赁)年期 | 规划指标要求 | 挂牌 起始价 | 增价 幅度 | 土地 状况 | 土地竞买(竞租)保证金(万元) |
容积 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控制高度(建筑限高) | 建筑密度 |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亩均 税收 |
宣汉县*号 | 普光化工园区 | *?O(约116.51亩) | 工业 用地 | 5年 | ≥0.6 | ≥30% | ≤20% | / | / | 三类工业用地(*) | *元/亩 | *元/亩 | 209.*元(折1.*元/亩) | *元或*元的整数倍 | 净地租赁 | 110 |
宣汉县*号 | 普光化工园区 | *?O(约271.08亩) | 工业 用地 | 5年 | ≥0.6 | ≥30% | ≤20% | / | / | 三类工业用地(*) | *元/亩 | *元/亩 | 487.*元(折1.*元/亩) | *元或*元的整数倍 | 净地租赁 | 250 |
宣汉县*号 | 普光化工园区 | *?O(约24.38亩) | 工业 用地 | 5年 | ≥0.6 | ≥30% | ≤20% | / | / | 三类工业用地(*) | *元/亩 | *元/亩 | 43.*元(折1.*元/亩) | *元或*元的整数倍 | 净地租赁 | 25 |
注:1、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必须按县自然资源局《宣汉县*号地块(工业园区)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宣自然资规〔2024〕2号)要求执行。 2、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必须按县自然资源局《宣汉县*号地块(工业园区)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宣自然资规〔2024〕3号)要求执行。 3、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必须按县自然资源局《宣汉县*号地块(工业园区)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宣自然资规〔2024〕9号)要求执行。 |
二、竞买(竞租)申请人范围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租)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或出让(租赁)文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三、网上报名和保证金缴纳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租赁) (略) 上报名,竞买(竞租)申请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上操作指南,完成用户注册等操作。
2.已完成用户注册的竞买(竞租)申请人须在2024年5月27日17:00前登录宣汉县公共资源 (略) (http://**)索取挂牌出让(租赁)文件及相关资料、 (略) 上报名。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租赁) (略) 上缴纳土地竞买(竞租)保证金,竞买(竞租)申请人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竞租)的,竞买(竞租)保证金须按竞买(竞租)宗地对应金额分别足额缴纳,缴纳竞买(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17:00。
四、资格审查
竞买(竞租)申请人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7日17:00前向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竞买(竞租)申请资料[具体资料以地块竞买(竞租)须知要求为准,所提交的资料无原件资料的,复印后注明原件存档处,签注复印属实,并加盖单位鲜章(竞买(竞租)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本人签字)],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竞买(竞租)要求,具备申请条件的竞买(竞租)申请人,对其现场发放资格审查确认书。
五、挂牌出让(租赁)有关时间及地点:
1、挂牌申请及提交资料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7日17:00。
2、挂牌地点: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宣汉县西华大道109号聚城峰华金鼓商业广场2楼)。
3、挂牌开始时间:2024年5月19日08:30。
挂牌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10:00。
4、报价时间:2024年5月19日08:30至2024年5月29日10:00。
5、挂牌会时间:2024年5月29日10:00。
6、挂牌会地点: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宣汉县西华大道109号聚城峰华金鼓商业广场2楼)开标厅二。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租赁)文件,并以挂牌出让(租赁)文件中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竞租)人顺利参加本次挂牌活动,敬请各竞买(竞租)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详情 (略) 场网(http://http://**)和宣汉县公共资源 (略) (http://**)。
2、竞买(竞租)申请人对公告和挂牌出让(租赁)文件及附件有疑问的,应在提交竞买(竞租)申请书之前以书面方式向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咨询,提交竞买(竞租)申请书后不予受理。竞买(竞租)申请人需对拟出让(租赁)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也可在提交竞买(竞租)申请书之前以书面方式向宣汉县自然资源局申请组织踏勘,提交竞买(竞租)申请书后不予受理。竞买(竞租)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竞租)申请人对挂牌出让(租赁)文件及地块现状不持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本次挂牌出让(租赁)不接受邮寄竞买(竞租)申请。
4、参加土地挂牌出让(租赁)的竞买(竞租) (略) 上报名名称和银行交付土地竞买(竞租)保证金的名称必须一致,不一致的不能参加报价竞买(竞租)。
5、资格审查合格后的竞买(竞租)申请人未按时到挂牌会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出让(租)人、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出 让(租)人: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宣汉县东乡镇神庙街6号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0818)*
竞买(租)受理单位: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宣汉县西华大道109号聚城峰华金鼓商业广场2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0818)*
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