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活动中心好苑建国酒店1-1出租
中国妇女活动中心好苑建国酒店1-1出租
中国妇女活动中心好苑建国酒店1-1项目出租点击量:18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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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妇女活动中心好苑建国酒店1-1项目出租 | 项目编号 | GL2024BJ* | |
---|---|---|---|---|
出租方名称 | 中国妇女活动中心好苑建国酒店 | |||
出租方承诺函 | ||||
挂牌价格 | *元/年 | 出租面积 | 968.94平方米 | |
租赁期 | 5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日常办公;商超商铺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年04月25日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4年05月10日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李晓媛 / 联系电话:010-* | 部门负责人:徐术 / 联系电话:010-* |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中国妇女活动中心好苑建国酒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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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
出租方联系人 | 王晓勇 |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所在地区 | (略) 辖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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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略) 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9号 | |||
房屋使用现状 | 空置 | |||
建筑面积 | *.4平方米 | |||
房屋用途 | 办公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否 |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决策类型 | 中国妇女活动中心会议纪要 |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妇女活动中心 | 批准文号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本房位于酒店一层,现为简装修,具备配电柜、卫生间、上下水,可提供燃气,另需改造,酒店前方可付费停车,租金不包括停车费,停车费需承租方另行支付。2、自行前往查看此项目设备设施及相关信息,需提前预约,预约联系项目联系人:王晓勇,电话*,踏勘时间为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工作日 9:00-16:30。3、承租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 |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元/年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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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968.94 | 租赁期 | 5年 | |
起租日 | 签订合同日为准 | 免租期 | 1个月 | |
租金调整方式 | 第4年涨幅5% 第5年涨幅5%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租金每3月支付一次,押金为2个月租金。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日常办公;商超商铺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承租方如改变房屋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室,其设计方案(包括规模、范围、公益、用料等)均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投资由承租方自理。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挂牌期满后,如只产生一家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出租方式;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综合评议确认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需自被确定承租方后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他意向承租方如未出现扣除保证金事项规定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2、租赁期内,承租单位内涉及的水、电、气、热等由承租方自行维护、维修等工作,承担相关费用;3、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批准,承租方随意改变承租用途的,解除租赁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意向承租方在项目挂牌期间已充分了解并认可项目现状,并同意以公示的拟出租面积进行租赁,不得任何异议或要求作出调整;5、租赁期内,承租方禁止将本项目分租、转租、改变实际承租人;6、承租方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付租金、押金等;7、成功承租标的后,同意向北交所交纳年平均租金5%的交易服务费。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无不良信用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2、意向承租方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合规注册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3、企业在工商注册时间不迟于2018年12月31日。 | |||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 1、意向承租方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合规注册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2、意向承租方无不良信用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3、企业在工商注册时间不迟于2018年12月31日。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0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出租方经济补偿费: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 2.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未履行本项目承诺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遴选程序的; 4.承租方未能在15个工作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5.承租方没有按租赁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押金及租金的。 |
三、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0个周期。 | |||
遴选方式 | 综合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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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中国妇女活动中心好苑建国酒店 | |||
出租方承诺函 | ||||
挂牌价格 | *元/年 | 出租面积 | 968.94平方米 | |
租赁期 | 5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日常办公;商超商铺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年04月25日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4年05月10日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李晓媛 / 联系电话:010-* | 部门负责人:徐术 / 联系电话:010-* |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中国妇女活动中心好苑建国酒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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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
出租方联系人 | 王晓勇 |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所在地区 | (略) 辖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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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略) 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9号 | |||
房屋使用现状 | 空置 | |||
建筑面积 | *.4平方米 | |||
房屋用途 | 办公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否 |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决策类型 | 中国妇女活动中心会议纪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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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妇女活动中心 | 批准文号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本房位于酒店一层,现为简装修,具备配电柜、卫生间、上下水,可提供燃气,另需改造,酒店前方可付费停车,租金不包括停车费,停车费需承租方另行支付。2、自行前往查看此项目设备设施及相关信息,需提前预约,预约联系项目联系人:王晓勇,电话*,踏勘时间为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工作日 9:00-16:30。3、承租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 |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元/年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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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968.94 | 租赁期 | 5年 | |
起租日 | 签订合同日为准 | 免租期 | 1个月 | |
租金调整方式 | 第4年涨幅5% 第5年涨幅5%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租金每3月支付一次,押金为2个月租金。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日常办公;商超商铺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承租方如改变房屋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室,其设计方案(包括规模、范围、公益、用料等)均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投资由承租方自理。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挂牌期满后,如只产生一家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出租方式;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综合评议确认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需自被确定承租方后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他意向承租方如未出现扣除保证金事项规定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2、租赁期内,承租单位内涉及的水、电、气、热等由承租方自行维护、维修等工作,承担相关费用;3、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批准,承租方随意改变承租用途的,解除租赁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意向承租方在项目挂牌期间已充分了解并认可项目现状,并同意以公示的拟出租面积进行租赁,不得任何异议或要求作出调整;5、租赁期内,承租方禁止将本项目分租、转租、改变实际承租人;6、承租方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付租金、押金等;7、成功承租标的后,同意向北交所交纳年平均租金5%的交易服务费。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无不良信用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2、意向承租方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合规注册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3、企业在工商注册时间不迟于2018年12月31日。 | |||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 1、意向承租方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合规注册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2、意向承租方无不良信用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3、企业在工商注册时间不迟于2018年12月31日。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0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出租方经济补偿费: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 2.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未履行本项目承诺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遴选程序的; 4.承租方未能在15个工作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5.承租方没有按租赁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押金及租金的。 |
三、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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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0个周期。 | |||
遴选方式 | 综合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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