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关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黄泥沥教育路十巷两块土地的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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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关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黄泥沥教育路十巷两块土地的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罗 (略) 将于**日10时至**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罗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罗 (略) ,法院主页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详情:

名称

(略) 惠阳区淡水黄泥沥教育路十巷(两块土地的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人

惠州明珠 (略)

证号

惠阳国用(2011)第*、*号

案号

(2023)粤0303执恢675号

承办人

吴法官

法官助理

陈助理

坐落

(略) 惠阳区淡水黄泥沥教育路十巷

使用权面积

315㎡+315㎡

地类(用途)

住宅用地

使用权类型

出让

占有使用或租赁情况

目前两块土地处于空置状态(地上有青苗)

税费负担

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

起拍价

人民币*.6元

保证金

人民币*元

增加幅度

人民币10000元及其倍数

备注

详见附表。

二、竞买前情况须知:

1、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 (略) 罗 (略) 提交有效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 (略) 确认后,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拍卖成交后情况须知:

1、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余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一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罗 (略)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黄贝岭支行,开户账号:*),缴款时须注明“网络拍卖”字样、拍卖标的名称或执行案号信息,并在全部余款付清后通过电话(0755-*) (略) 。本院在确认收到款项后会通知 (略) 执行局(地址: (略) 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2、如买受人需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可在拍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 (略) 出具《拍卖余款缴纳通知书》。本院将在受理后出具文书,并通知 (略) 执行局503办公室(地址: (略) 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1号)领取。

3、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4、竞得人在竞买成功,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申请出具《拍卖余款缴纳通知书》的同时, (略)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法院确认拍卖余款 (略) 指定账户,经审查后可依法作出过户执行裁定书。

5、竞得人无购房资格,或未在规定期限 (略) 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法院将撤销拍卖并重新拍卖,该竞得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物的后续竞拍。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特别说明:根据 (略) **日( (略) )发布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 (略) ( (略) )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如有此类需 (略) 本院执行局503办公室提交委托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报名时间严格控制在开拍5个工作日之前进行,逾期不予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罗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预约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本次拍卖不安排集体看样,有意者自行前往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本次 (略) 已委托 (略) 负责标的咨询等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可与拍卖人联系,竞买人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特别提醒:

1、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该价格仅为不动产价值,不包含房屋内部装修价值,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具体情况参见评估报告或附件,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户口迁移等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及事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十、税费承担:

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三个工作日前与本案承办人联系。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特别提示:我院委托 (略) 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服务工作,淘宝网司 (略) 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 (略) 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 (略) 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七、在该标的物公示和拍卖期间,若发现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来电举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司法辅助机构: (略) *、*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举报监督电话:0755-*

联系地址: (略) 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 (略) 执行局503室

(略) 罗 (略)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罗湖区, (略) ,惠阳区,深圳,惠州

(略) 罗 (略) 将于**日10时至**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罗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罗 (略) ,法院主页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详情:

名称

(略) 惠阳区淡水黄泥沥教育路十巷(两块土地的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人

惠州明珠 (略)

证号

惠阳国用(2011)第*、*号

案号

(2023)粤0303执恢675号

承办人

吴法官

法官助理

陈助理

坐落

(略) 惠阳区淡水黄泥沥教育路十巷

使用权面积

315㎡+315㎡

地类(用途)

住宅用地

使用权类型

出让

占有使用或租赁情况

目前两块土地处于空置状态(地上有青苗)

税费负担

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

起拍价

人民币*.6元

保证金

人民币*元

增加幅度

人民币10000元及其倍数

备注

详见附表。

二、竞买前情况须知:

1、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 (略) 罗 (略) 提交有效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 (略) 确认后,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拍卖成交后情况须知:

1、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余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一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罗 (略)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黄贝岭支行,开户账号:*),缴款时须注明“网络拍卖”字样、拍卖标的名称或执行案号信息,并在全部余款付清后通过电话(0755-*) (略) 。本院在确认收到款项后会通知 (略) 执行局(地址: (略) 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2、如买受人需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可在拍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 (略) 出具《拍卖余款缴纳通知书》。本院将在受理后出具文书,并通知 (略) 执行局503办公室(地址: (略) 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1号)领取。

3、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4、竞得人在竞买成功,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申请出具《拍卖余款缴纳通知书》的同时, (略)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法院确认拍卖余款 (略) 指定账户,经审查后可依法作出过户执行裁定书。

5、竞得人无购房资格,或未在规定期限 (略) 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法院将撤销拍卖并重新拍卖,该竞得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物的后续竞拍。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特别说明:根据 (略) **日( (略) )发布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 (略) ( (略) )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如有此类需 (略) 本院执行局503办公室提交委托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报名时间严格控制在开拍5个工作日之前进行,逾期不予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罗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预约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本次拍卖不安排集体看样,有意者自行前往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本次 (略) 已委托 (略) 负责标的咨询等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可与拍卖人联系,竞买人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特别提醒:

1、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该价格仅为不动产价值,不包含房屋内部装修价值,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具体情况参见评估报告或附件,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户口迁移等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及事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十、税费承担:

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三个工作日前与本案承办人联系。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特别提示:我院委托 (略) 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服务工作,淘宝网司 (略) 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 (略) 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 (略) 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七、在该标的物公示和拍卖期间,若发现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来电举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司法辅助机构: (略) *、*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举报监督电话:0755-*

联系地址: (略) 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 (略) 执行局503室

(略) 罗 (略)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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