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祁连山水泥青A40738宇通牌等5辆报废机动车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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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祁连山水泥青A40738宇通牌等5辆报废机动车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青海祁连山水泥青A*宇通牌等5辆报废机动车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ZZCQ*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4-24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5-0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序号

车牌号码

规格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登记日期

转让底价
(元)

交易保证金
(元)

1

青A*

宇通牌ZK6100HU

LZYTBTD67B*

A68YFB*

2011/5/29

*

*

2

青A*

宇通牌ZK6100HU

LZYTBTD*

J61YB*

2009/12/31

3

青A*

宇通牌ZK6100HU

LZYTBTD*

J61YB*

2009/12/31

4

青A*

宇通牌ZK6100HU

LZYTBTD*

J61YA*

2009/12/31

5

青AJ7626

金杯牌SY6481G4SBG

LSYAAACC09K*

*

2010/3/25

备注:1.以上5辆机动车打包整体转让

2.含13%增值税


存放地 (略) 湟中县
标的现状 闲置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
评估基准日 2024-02-29
评估机构 甘肃天健 (略)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青 (略)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闲置资产报废处置专题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青 (略)

特别
告知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意向受让方按上述方式参与交易程序后,由甘交所集团出具《成交通知书》,确认转让标的的成交方式、成交日期、交易价款等。
3.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8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4.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剩余交易价款至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否则视为违约。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对此次转让标的所需资质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包括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相关内容,并且营业执照在合法有效期内。
2.须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及拆解相关资质认定。
3.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依法合规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采用安全方式拆解、回收机动车,并向转让方出具依法合规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完成标的交付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交付,则按5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交割的相关费用,从合同履约金中扣除;若转让方不同意延期交割,则转让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合同履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重新委托甘交所集团组织挂牌。
2.转让标的为报废机动车,部分零配件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转让方不保证标的及附属设备、车辆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受让方自行调查了解。
3.意向受让方须详尽了解标的拉运条件、道路运输情况等。
4.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5.车辆移交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事故、丢失及损毁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2.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3.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车辆户籍管辖地车管所、车辆落户地车管所的提档、销户相关政策,同时确认车辆发动机、车架等信息无任何销户障碍,若因以上原因造成车辆无法办理报废机动车回收登记手续的,则受让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接受合同履约金不予退还的全部条款。

4.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6.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8.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9.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4-24 09:00 至 2024-05-09 17: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须按本报名流程的规定自然人签字按指印、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签字并加盖公章。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5-9 17:00时,以系统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
3.《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况,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转、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2)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未在8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在5个工作日内足额交纳剩余交易价款或合同履约金的。
(4)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5)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6)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7)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5.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按交易价款的30%,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约定收取
附件下载 1.产权交易合同待签--青海祁连山水泥5辆报废机动车.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联系人:薛经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931-*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城 (略) 87号中广大厦9楼
技术支持 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
其 他

1.甘 (略) 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青海
项目名称 青海祁连山水泥青A*宇通牌等5辆报废机动车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ZZCQ*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4-24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5-0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序号

车牌号码

规格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登记日期

转让底价
(元)

交易保证金
(元)

1

青A*

宇通牌ZK6100HU

LZYTBTD67B*

A68YFB*

2011/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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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青A*

宇通牌ZK6100HU

LZYTBTD*

J61YB*

2009/12/31

3

青A*

宇通牌ZK6100HU

LZYTBTD*

J61YB*

2009/12/31

4

青A*

宇通牌ZK6100HU

LZYTBTD*

J61YA*

2009/12/31

5

青AJ7626

金杯牌SY6481G4SBG

LSYAAACC09K*

*

2010/3/25

备注:1.以上5辆机动车打包整体转让

2.含13%增值税


存放地 (略) 湟中县
标的现状 闲置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
评估基准日 2024-02-29
评估机构 甘肃天健 (略)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青 (略)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闲置资产报废处置专题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青 (略)

特别
告知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意向受让方按上述方式参与交易程序后,由甘交所集团出具《成交通知书》,确认转让标的的成交方式、成交日期、交易价款等。
3.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8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4.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剩余交易价款至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否则视为违约。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对此次转让标的所需资质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包括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相关内容,并且营业执照在合法有效期内。
2.须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及拆解相关资质认定。
3.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依法合规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采用安全方式拆解、回收机动车,并向转让方出具依法合规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完成标的交付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交付,则按5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交割的相关费用,从合同履约金中扣除;若转让方不同意延期交割,则转让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合同履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重新委托甘交所集团组织挂牌。
2.转让标的为报废机动车,部分零配件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转让方不保证标的及附属设备、车辆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受让方自行调查了解。
3.意向受让方须详尽了解标的拉运条件、道路运输情况等。
4.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5.车辆移交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事故、丢失及损毁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2.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3.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车辆户籍管辖地车管所、车辆落户地车管所的提档、销户相关政策,同时确认车辆发动机、车架等信息无任何销户障碍,若因以上原因造成车辆无法办理报废机动车回收登记手续的,则受让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接受合同履约金不予退还的全部条款。

4.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6.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8.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9.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4-24 09:00 至 2024-05-09 17: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须按本报名流程的规定自然人签字按指印、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签字并加盖公章。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5-9 17:00时,以系统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
3.《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况,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转、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2)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未在8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在5个工作日内足额交纳剩余交易价款或合同履约金的。
(4)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5)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6)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7)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5.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按交易价款的30%,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约定收取
附件下载 1.产权交易合同待签--青海祁连山水泥5辆报废机动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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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

联系人:薛经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931-*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城 (略) 87号中广大厦9楼
技术支持 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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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微信公众号:GSCQ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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