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一批报废资产第二次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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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一批报废资产第二次转让公告


标的名称

甘肃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一批报废资产

项目编码

---

挂牌价格

2.637 万元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4-24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24-4-29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处置资产为甘肃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一批报废资产,具体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移动存储等报废办公设备。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
情况

转让方名称

甘肃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67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637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甘肃股权交易中心组织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踏勘转让标的,了解相关情况后,按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未被确认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 (略) 退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意向受让方应在成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交纳至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1.《受让须知》、《受让申请及承诺书》;

2.意向受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交易条件的相关文件;

4.甘肃股权交易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备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重大事项及其他

披露内容

1. 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本次转让标的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及转让方对标的资产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不保证本次转让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踏勘现状为准,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4.甘肃股权交易中心组织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踏勘转让标的,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有关情况。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可扣除交易保证金。

5.受让方需自行提取标的物,标的物的装卸、搬运、运输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负担。受让方按照转让方规定的要求及时间内提取完标的。

6.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4-4-29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网上银行支付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甘肃股权 (略)

开户行

甘肃榆中农村合作银 (略) 分理处

账号

*767

保证金处置方式

保证事项:

如本项目在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直接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如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本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交易双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受让方皆不按要求应价的;

5.意向受让方泄露转让方商业秘密的;

6.意向受让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文件约定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处置方法:

1.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无上述“保证事项”中任何行为,其交易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 (略) 退还。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武经理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张经理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标的名称

甘肃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一批报废资产

项目编码

---

挂牌价格

2.637 万元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4-24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24-4-29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处置资产为甘肃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一批报废资产,具体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移动存储等报废办公设备。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
情况

转让方名称

甘肃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67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637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甘肃股权交易中心组织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踏勘转让标的,了解相关情况后,按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未被确认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 (略) 退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意向受让方应在成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交纳至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1.《受让须知》、《受让申请及承诺书》;

2.意向受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交易条件的相关文件;

4.甘肃股权交易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备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重大事项及其他

披露内容

1. 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本次转让标的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及转让方对标的资产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不保证本次转让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踏勘现状为准,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4.甘肃股权交易中心组织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踏勘转让标的,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有关情况。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可扣除交易保证金。

5.受让方需自行提取标的物,标的物的装卸、搬运、运输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负担。受让方按照转让方规定的要求及时间内提取完标的。

6.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4-4-29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网上银行支付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甘肃股权 (略)

开户行

甘肃榆中农村合作银 (略) 分理处

账号

*767

保证金处置方式

保证事项:

如本项目在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直接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如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本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交易双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受让方皆不按要求应价的;

5.意向受让方泄露转让方商业秘密的;

6.意向受让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文件约定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处置方法:

1.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无上述“保证事项”中任何行为,其交易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 (略) 退还。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武经理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张经理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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