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关于湖北省红安县城关镇园艺社区万庄中70号402号的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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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关于湖北省红安县城关镇园艺社区万庄中70号402号的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关于湖北省红安县城关镇园艺社区万庄中70号402号的房产的拍卖公告

(略) (略) 将于2023年5月27日上午10时至2023年5月28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耿佳可名下位于湖北省红安县城关镇园艺社区万庄中70号402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按现状拍卖,质量瑕疵以实物为准;请自行了解交易税费问题及过户问题等法律风险。)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3000元。

特别提醒:

1.竞买人须了解清楚过户手续办理,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税费的计算方式和标准等内容,自觉遵守房屋所在地限购限价等政策,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具体数额请咨询相关单位。

2.竞买人在申请参与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将符合购房资格的证明材 (略) 。如无法提供证 (略) 将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不符合相关住房限购政策要求而参与本次竞拍并成交的,保证金将依法不予返还,因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3.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家私、电器等物品,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买受人须现场看样对存在的风险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看样者请于2023年5月15日15时前与辅助机构预约(看样咨询联系电话:4008-363-020),或将您的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财产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本短信仅作预约登记,不作咨询等回复),并于2023年5月24日15时前到湖北省红安县城关镇园艺社区万庄中70号402号。如无人预约,则本次看样取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财产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过户风险自负。

八、费用承担:

1.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鉴于本案被执行人的偿债能力严重不足,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该垫付款项不参与案款分配。本次拍卖款经分配后有剩余的,买受人应 (略) 确权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凭完税凭 (略) 书面申请代垫税费结算。如因本次拍卖分配后剩余款项不足以清偿上述代垫税费或买受人因故无法在期限内申请结算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

2.除上述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之外的其他费用(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车辆违章罚款、停车费、拖车费等)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买受人应当自行与相关部门核实并协商解决,法院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

3、关于上述提及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及其他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标的物所在地税务部门、房产部门、国土部门、供水供电部门、车辆管理部门、标的物的所在物业管理处、所在停车场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4.买受人必须及时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义务。拍卖成交后纳税、支付相关费用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不及时足额缴付税费,导致的违约金以及财产不能过户、交接等有关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 (略) 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要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若拍卖流拍的,所有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2024年6月7日16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执行代管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东莞长安支行,账号:4400 1779 1080 5300 9743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案号[(2023)粤1972执*-10号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上(短信不作回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按照上述期限及时足额交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直接从原买受人预缴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

京东拍卖(全国)竞拍流程/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4006-229-586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司法线下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江苏 (略) :4008-363-020 (标的物详情、看样时间咨询、签成交确认书)

承办法官电话:0769-*、*

法院监督电话:0769-*(法院监督电话只接收投诉、不受理不处理拍卖咨询)

联系地址: (略) (略) 大朗法庭( (略) 大 (略) 56号)

网址:http://**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 (http://**.cn)”上查询。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暂无修改记录
,湖北,红安县, (略) ,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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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红安县城关镇园艺社区万庄中70号402号的房产的拍卖公告

(略) (略) 将于2023年5月27日上午10时至2023年5月28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耿佳可名下位于湖北省红安县城关镇园艺社区万庄中70号402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按现状拍卖,质量瑕疵以实物为准;请自行了解交易税费问题及过户问题等法律风险。)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3000元。

特别提醒:

1.竞买人须了解清楚过户手续办理,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税费的计算方式和标准等内容,自觉遵守房屋所在地限购限价等政策,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具体数额请咨询相关单位。

2.竞买人在申请参与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将符合购房资格的证明材 (略) 。如无法提供证 (略) 将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不符合相关住房限购政策要求而参与本次竞拍并成交的,保证金将依法不予返还,因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3.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家私、电器等物品,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买受人须现场看样对存在的风险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看样者请于2023年5月15日15时前与辅助机构预约(看样咨询联系电话:4008-363-020),或将您的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财产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本短信仅作预约登记,不作咨询等回复),并于2023年5月24日15时前到湖北省红安县城关镇园艺社区万庄中70号402号。如无人预约,则本次看样取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财产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过户风险自负。

八、费用承担:

1.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鉴于本案被执行人的偿债能力严重不足,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该垫付款项不参与案款分配。本次拍卖款经分配后有剩余的,买受人应 (略) 确权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凭完税凭 (略) 书面申请代垫税费结算。如因本次拍卖分配后剩余款项不足以清偿上述代垫税费或买受人因故无法在期限内申请结算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

2.除上述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之外的其他费用(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车辆违章罚款、停车费、拖车费等)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买受人应当自行与相关部门核实并协商解决,法院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

3、关于上述提及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及其他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标的物所在地税务部门、房产部门、国土部门、供水供电部门、车辆管理部门、标的物的所在物业管理处、所在停车场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4.买受人必须及时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义务。拍卖成交后纳税、支付相关费用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不及时足额缴付税费,导致的违约金以及财产不能过户、交接等有关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 (略) 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要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若拍卖流拍的,所有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2024年6月7日16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执行代管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东莞长安支行,账号:4400 1779 1080 5300 9743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案号[(2023)粤1972执*-10号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上(短信不作回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按照上述期限及时足额交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直接从原买受人预缴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

京东拍卖(全国)竞拍流程/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4006-229-586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司法线下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江苏 (略) :4008-363-020 (标的物详情、看样时间咨询、签成交确认书)

承办法官电话:0769-*、*

法院监督电话:0769-*(法院监督电话只接收投诉、不受理不处理拍卖咨询)

联系地址: (略) (略) 大朗法庭( (略) 大 (略) 56号)

网址:http://**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 (http://**.cn)”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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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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