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关于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龙华村、双何村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地块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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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关于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龙华村、双何村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地块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龙 (略) 将于2024年5月27日10时至2024年5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龙 (略) 阿里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龙 (略) , (略) 址:http://**/0577/02—— (略) 页面:http://**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龙湾区永中街道龙华村、双何村( (略) 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E-08地块)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权证号(证明号):浙(2 (略) 不动产权第*号,规划建筑面积:*.55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日期:2021年8月19日,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

注意事项:(1)一、关于审批要求方面

(略) 应注销原施工许可证。买受人需重新办 理该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 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证明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以是建设用 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 中的一种);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5.有保证工程 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包括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其安 全管理措施)的承诺书;6.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的承诺 书;7.建设资金已落实承诺书;8.《拍卖成交确认书》。

二、关于预售条件方面

(略) (略) 开发 (略) 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 12-E-08 地块项目(滨翠园)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取得一期 预售许可证(温房售许字(2023)第 022 号),至今暂未销售。温州 (略) (略) 住建局申请注销原预售许可证,买受人需 重新办理该项目预售许可证。

三、其他方面

(一)该项目买受人须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20 个工作 (略) 龙湾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 (略) 永强北片区 瑶溪南单元 12-E-08 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签订时须提供相应 的商业保函或银行保函。【《 (略) 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 12-E-08 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内容详见附件 1】 (二)该项目涉及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 12-E-09 地块绿化代 建工程,买受人应充分了解并承接落实代建有关事项(委托代建合 同详见附件 2)。 (三)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 *A*)第十六条约定:受让人应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 之前竣工;另该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 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 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 1‰的违约金。 另外,关于买受人在竞得本标的后所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包括 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关于受让人能否延长竣工期的问题),由 买受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区住建局、龙湾区土 地储备中心等相关部门了解。

(2)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工作日)。

特别提醒:本院已委托“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联系电话:*,该公司提 (略) 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 (略) 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需先行缴纳被执行人需缴纳的税费,成交后一个月内凭相 (略) 申请退还;逾期申请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5月21日下午17时3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以本次拍卖规定的保留价予以抵债的,应于本次拍卖流拍后次日起七日内以书 (略) 申请抵债,并于次日将价款 (略) ,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在第十三条规定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龙 (略) 执行款,开户银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 (略) 区府支行,账号:**),于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之日起七日内持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 (略) 龙 (略) (地址: (略) 龙湾区行政中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拍卖成交后的余款交纳时间,成交价低于*元(包含本数)的拍品,买受人应于拍定之日起20日内全额缴清买受款;成交价高于*元的拍品,买受人应于拍定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清买受款。 (略) 成交日,并非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日期。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龙 (略)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略) 一楼执行事务中心刷卡或通过银行转账缴纳拍卖余款,请不要通过支付宝直接付余款。


版本: 0 修改时间: 2024/4/24 12:12:19
, (略) ,龙湾区,温州

(略) 龙 (略) 将于2024年5月27日10时至2024年5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龙 (略) 阿里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龙 (略) , (略) 址:http://**/0577/02—— (略) 页面:http://**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龙湾区永中街道龙华村、双何村( (略) 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E-08地块)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权证号(证明号):浙(2 (略) 不动产权第*号,规划建筑面积:*.55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日期:2021年8月19日,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

注意事项:(1)一、关于审批要求方面

(略) 应注销原施工许可证。买受人需重新办 理该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 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证明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以是建设用 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 中的一种);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5.有保证工程 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包括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其安 全管理措施)的承诺书;6.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的承诺 书;7.建设资金已落实承诺书;8.《拍卖成交确认书》。

二、关于预售条件方面

(略) (略) 开发 (略) 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 12-E-08 地块项目(滨翠园)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取得一期 预售许可证(温房售许字(2023)第 022 号),至今暂未销售。温州 (略) (略) 住建局申请注销原预售许可证,买受人需 重新办理该项目预售许可证。

三、其他方面

(一)该项目买受人须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20 个工作 (略) 龙湾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 (略) 永强北片区 瑶溪南单元 12-E-08 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签订时须提供相应 的商业保函或银行保函。【《 (略) 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 12-E-08 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内容详见附件 1】 (二)该项目涉及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 12-E-09 地块绿化代 建工程,买受人应充分了解并承接落实代建有关事项(委托代建合 同详见附件 2)。 (三)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 *A*)第十六条约定:受让人应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 之前竣工;另该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 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 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 1‰的违约金。 另外,关于买受人在竞得本标的后所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包括 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关于受让人能否延长竣工期的问题),由 买受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区住建局、龙湾区土 地储备中心等相关部门了解。

(2)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工作日)。

特别提醒:本院已委托“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联系电话:*,该公司提 (略) 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 (略) 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需先行缴纳被执行人需缴纳的税费,成交后一个月内凭相 (略) 申请退还;逾期申请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5月21日下午17时3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以本次拍卖规定的保留价予以抵债的,应于本次拍卖流拍后次日起七日内以书 (略) 申请抵债,并于次日将价款 (略) ,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在第十三条规定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龙 (略) 执行款,开户银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 (略) 区府支行,账号:**),于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之日起七日内持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 (略) 龙 (略) (地址: (略) 龙湾区行政中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拍卖成交后的余款交纳时间,成交价低于*元(包含本数)的拍品,买受人应于拍定之日起20日内全额缴清买受款;成交价高于*元的拍品,买受人应于拍定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清买受款。 (略) 成交日,并非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日期。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龙 (略)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略) 一楼执行事务中心刷卡或通过银行转账缴纳拍卖余款,请不要通过支付宝直接付余款。


版本: 0 修改时间: 2024/4/24 1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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