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说点啥丨新型电力系统下煤电协同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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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说点啥丨新型电力系统下煤电协同的思考

【摘要】 : 新型电力系统四大基本特征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其中安全高效是基本前提。面对减碳和保供的双向压力,煤炭和煤电行业如何走出零和博弈的循环圈,实现共赢,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新型电力系统四大基本特征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其中安全高效是基本前提。强调:“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资源禀赋决定了较长时间内,煤和煤电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和电力系统基础性保障性电源。随着新能源快速高比例的发展以及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煤电保障性和灵活性的位置更加突出。但面对减碳和保供的双向压力,煤炭和煤电行业如何走出零和博弈的循环圈,实现共赢,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煤炭与煤电为保障我国能源电力供应安全作出贡献

(一)煤炭工业发展现状

2023年,全国生产原煤46.6亿吨,同比增长2.9%,创历史新高,原煤产量超亿吨的省份共有7个,其中,晋、陕、蒙、新4省(区)煤炭产量占全国煤炭产量的81.3%,充分发挥了增产增供“主力军”作用。

作为能源支柱和基础产业,煤炭工业有力地保障了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2017年以来,煤炭价格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致供需格局变化的背景下持续高涨,2020年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提出更加抑制了煤炭产能释放的意愿,叠加电煤企业连年亏损等多重影响因素,2021年我国局部地区出现严峻的电力供需紧张和拉闸限电现象。随后党中央、 (略) 做出一系列关于能源稳定供应的决策部署,要求坚守安全、民生底线,全力做好煤炭增产保供工作,优先保障发电供热和民生用煤需求,确保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兑现,煤炭增产保供政策效果逐步显现,煤炭生产情况逐步改善,全国煤炭产量同比平稳增长。

(二)煤电行业发展现状

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电力工业经历了由弱变强、由落后变先进的发展历程。电量和发电装机容量增长上千倍,并进入高可靠性水平阶段,为中国经济建设提供了价格可承受的电力供应;电网规模稳步发展,电压等级不断提升,建成世界上覆盖范围最广、能源资源配置能力最强、运行水平最高 (略) ;电源结构从“一煤独大”到水、火、核、风、光多种能源发电并举,清洁能源装机规模和发电量不断扩大,电源结构持续优化。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15.16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51.9%,占比已超过煤电(存量煤电机组约11.6亿千瓦)。在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中的比重接近40%,我国煤电所面临的电力系统环境愈发复杂。

我国电力系统灵活性持续改善,“十四五”前两年,煤电“三改联动”改造规模合计超过4.85亿千瓦,完成“十四五”目标约81%。其中节能降碳改造1.52亿千瓦、灵活性改造1.88亿千瓦、供热改造1.45亿千瓦。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煤电“三改联动”改造规模合计6亿千瓦左右。十三五”后半段和“十四五”以来建成的很多煤电项目已考虑了灵活性运行需要,这部分机组可以认为暂无实施灵活性改造的需求。加上部分特殊燃料、特殊炉型煤电机组以及大量供热机组实施灵活性改造的条件相对受限,粗略判断现役机组中“应该尽改”的总规模在5亿-7亿千瓦之间,扣除已经实施改造的3亿千瓦,2024年到2027年仍需改造2亿-4亿千瓦,平均每年改造*千瓦到1亿千瓦,低于或接近过去3年的改造速度。

二、需要更加重视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重要作用

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面对不确定性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必须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很重要的一项就是确保能源安全的能力。

(一)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对新型能源体系提出新的要求

作为现代社会重要的物质基础,能源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最基本保障和最关键动能,这就要求能源不仅要保障经济发展“量”的目标,更要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质”的要求,从而实现我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形态。

(二)现有电煤供应格局对保障能源安全供应提出新的问题

经过新一轮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煤炭产能过剩得到较大改善。煤炭产业格局逐步转为“中西部为主、向晋陕蒙集中”,多个煤炭产区成为煤炭净调入省,部分区域用煤大量依靠跨省区调运。电煤消耗季节性波动明显,与煤矿生产、铁路运输均衡性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随着新能源发电占比不断提高,天气因素对短期煤炭供需平衡的影响也愈加凸显。

由于上游煤炭产业格局转变、供应产量收紧、运输压力增大,与宏观经济形势总体向好、下游电煤消费需求不断增大相背而驰,导致电煤价格持续高位上涨。终端电价无法传导燃料成本,煤电企业受到高成本、低电价两头挤压,经营形势严峻,用电高峰时段非计划停用和出力受限机组大幅增多,部分地区出现火电破产清算现象。2021年到2023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从宽松转向紧张再转向宽松,在紧张时出现大范围有序用电现象。在经济恢复快速发展的形势下,电煤供应仍将持续面临极大的安全挑战。

(三)极端天气影响对保障能源可靠供应提出新的考验

近年来,极端气候对能源安全供应的影响日益突出。2022年迎峰度夏期间,大范围长时间极端高温天气叠加来水明显偏枯,传统水电大发期间无法达到同期出力水平。与此同时,疫情后政策拉动经济复苏,全国出现大范围的电力供需紧张局面,21 (略) 用电负荷创新高,全国日最大错避峰负荷超过*千瓦。华东、华中、南方等区域电力供需形势紧张,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在部分时段执行负荷管理措施。在60年一遇极端高温干旱极端灾害天气影响下,各大流域来水严重偏枯,水电发电能力断崖式下降,居民空调降温负荷激增,用电量大幅上涨,四川全省电力供应遭遇电力电量双缺的严峻局面,电网严重供需失衡, (略) 频率崩溃的极大风险。2022年8月21日起,四川省历史上首次启动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一级应急响应,实施“以水定发、以发定用”。

从极端气候对能源保障影响的频率、强度和趋势来看,提升能源供应体系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是世界各国迫在眉睫的工作。

(四)实现“双碳”目标对保障能源安全提出新的挑战

“双碳”国家战略目标将大大推进我国电源结构绿色化发展。 (略) 电源主体由稳定可控的常规电源转向随机波动的新能源,源荷双侧均呈现随机性和不可控性,将深刻改变电力系统的平衡模式。 (略) 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持续上升,高比例电力电子元件降低了系统运行所需的惯性,极大增加电力系统运行的复杂性和非线性,“双高”特性使得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压力持续上升。

经济发展离不开可靠性、稳定性高的能源供应体系保障。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由2012年的68.5%降至55.3%,下降13.2个百分点,仍然占能源消费总量半壁江山。这既是我国能源资源禀赋所决定,也是我国电力供应结构和煤电供应安全稳定可靠特性所决定。,减排必须在保证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推进,避免造成能源转型失序、失衡。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进程中,风电和光伏发电是主体,但无论从资源禀赋还是运行特性,煤电仍是我国新型电力系统稳定运行不可忽视的重要支撑。对煤电一刀了之不可取,必须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基础上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五)国际形势变化对保障能源安全带来新的压力

国际地缘政治冲突一直在持续改变和重塑全球能源政治和贸易版图。2022年2月起,乌克兰冲突带来国际能源局势持续紧张,美欧对俄多轮制裁的反噬不仅给欧洲能源供应安全带来巨大风险,也对我国的能源供应安全带来非常大的影响,使得造成我国油气对外依存度居高不下。尽管我国油气企 (略) 场气价远高于国内的困难,优化资源配置,增供发电用气,但发电用气价格高企仍然影响江苏、浙江等气电大省用电高峰时段气电顶峰能力,非停减出力大幅增加。长期国际形势变化走向仍然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保障国内能源安全面临着较大的压力。

三、统筹构建煤电大协同供应链

据测算,2021年因电煤价格上涨,全国煤电企业电煤采购成本额外增加6000亿元左右。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短期内补充了煤电企业的现金流,但从长期看,煤电企业成本疏导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企业的隐形债务规模不断增加,财务状况持续恶化。从国家层面,统筹构建从煤源地到电厂的煤电协同供应链是解决行业根本问题的重要举措。

(一)构建煤电协同供应链的必要性

(略) 长、流程多的供应链体系中,由于某一环节的突变影响,信息传递可能存在缺失、失真、滞后等问题,使得各个环节之间交互不畅,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能源电力供应偏紧,保供压力增大,与煤炭、电力上下游环节交互不畅、改革不同步有直接关系。若将能源供应链分散在环节、具有特定优势的独立企业联合起来,以机制为前提,以技术为支撑,以共享为基础,从系统的全局观出发,促进能源供应链企业内部和外部协调发展,在提高供应链整体竞争力的同时,实现供应链节点企业效益的最大化目标,开创“多赢”的局面。深度煤电协同将产生“1+1>>2”的协同效应,能带来超出独立煤炭、电力项目加和的净现值,也能产生大于独立项目的折现率,并取得煤电独立项目无法取得的稳定利润。一体化的规模效应和管理的协同效应会使煤与电的资源得以优化配置,取得更好的收益。

(二)构建煤电大协同供应链的可行性

从国家层面看,供应链安全已上升至国家战略要求。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其关键在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因此,构建煤电大协同供应链满足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从行业层面看,占区域、市场主导地位的煤炭、电力类企业多数是国资央企,同属国资委所辖,在国资委统一安排部署下,可以有效、高效打通内部机制和组织壁垒,整合资源,疏通产业链堵点,畅通资金、信息、实物链。从企业层面看,煤炭、电力行业均具有自发的改善企业经营环境,以及长远发展的动力和积极性。因此,构建国资央企煤电协同供应链具备主观上和客观上的现实可行性。

(三)煤电大协同供应链基本构成

煤电大协同供应链是由煤炭生产、运输和发电环节 (略) 状结构,各环节环环相扣,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其中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和业务流贯穿全过程。通过信息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共存等全要素、全过程高度协同,实现电煤由上游煤矿经运输部门运至物流基地,最后送配至下游发电厂的高效运转,从而实现全局最优。其中,信息流不仅包括电煤供需、生产、运输和资金等信息,还包括影响电煤供应链运行的勘探开采、天气变化和新能源发电等其他能源品类供应状况。信息流是双向流动的,煤矿根据下游发电厂的短期需求信息安排生产,根据中长期需求安排新增产能的规模;发电厂根据上游煤矿的生产信息、在途煤炭、电网需求等统筹安排发电,并及时根据煤炭产能释放的情况对电源规划及终端用电分配方案进行设计和调整。物流不仅包括*运、海运等流转煤炭资源的交通运输业,还包括库存共享、协同信息,实现全链库存总成本最低。随着电煤物流由上游的煤矿向下游的发电厂流动,相应的资金流应由下游向上游流动,不仅可提供传统的结算和支付服务,还注重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系统风险。

(四)煤电大协同供应链运行机制

完善有效的运行机制是保障煤电大协同供应链健康运行的基础。可行的运行工作机制包括:信息管理制度、联席工作制度、风险预警制度、应急保障制度和违规问责制度等。信息管理制度针对重要的能源运行统计数据,进行专岗专责管理,作为决策分析的重要保障要素;联席工作制度是各参与企业推选相关负责人参与联席工作,根据议事规则或决策实施办法,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风险预警制度主要统筹各产业链各环节主要企业的研究部门,配合加强国内煤炭、油气、水等一次能源跟踪分析,对可能出现的能源风险进行预测预警;应急保障制度针对不同的可能状况做好预案,定期开展多部门能源电力保供协同应急演练,提升极端及突发情况下的能源电力预警及应对能力;违规问责制度是按照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能源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的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严肃问责追责。

四、政策建议

(一)建立国资层面的煤电油气运协调机制

充分利用国家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构建国资央企层面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运输行业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国家及企业不同层级的协调机制作用,合力保持能源稳产增产,努力增加能源供应,切实提高运输保障能力,充分发挥能源储备作用,完善能源需求侧管理,多措并举确保人民生产生活等重点用能需求,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煤炭、电力和运输信息共享

提高极端气候预警及应对能力,发挥跨能源品类多部门能源保供信息共享及协同应急机制作用,定期、高频对能源相关信息进行互通共享,及时疏通产业链各环节出现的问题,有效推动和化解能源各行业出现的供应问题,将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控制在较小范围内或单一环节中,防止能源供应出现较大缺口,安全保障人民正常生产生活。

(三)构建利益共享机制,实行国资央企层面煤炭、煤电企业资金互济

煤炭、煤电企业作为唇齿相依的上下游企业,双方博弈一直没有停止过,市场主动权轮回转换。在当 (略) 场化电价尚未完全理顺的时期,推动煤电联营、行业资金互济是解决现阶段煤电企业大面积亏损的严峻经营局面的重要手段,任何一方长期亏损都不利于国家经济的长远发展及能源安全供应。实施国资层面的煤炭、煤电企业资金互济,对煤炭、电力等领域出现的资源溢价收取特别收益金,以补贴补偿补救承担社会价值的行业企业。

(四)构建责任分担机制,全面施行中央企业煤电供应链考核

煤电供应链上的煤炭、发电企业,为了落实国家能源保供政策,都可能面临经营业绩波动,不宜按照年度单一考核。建议建立针对煤炭、油气、电力、交通企业推动经济发展与社会责任兼顾的供应链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多年平均和上下游兼顾考核,提升国资企业权责共担意识。压实产能企业和电力企业的责任,与各方签订能源供应保障责任书,切实提高供应数量、质量及运输效率,保障用能高峰时段供应能力,同时确保能源供应稳定和价格在合理区间。


,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长治,重庆
【摘要】 : 新型电力系统四大基本特征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其中安全高效是基本前提。面对减碳和保供的双向压力,煤炭和煤电行业如何走出零和博弈的循环圈,实现共赢,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新型电力系统四大基本特征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其中安全高效是基本前提。强调:“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资源禀赋决定了较长时间内,煤和煤电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和电力系统基础性保障性电源。随着新能源快速高比例的发展以及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煤电保障性和灵活性的位置更加突出。但面对减碳和保供的双向压力,煤炭和煤电行业如何走出零和博弈的循环圈,实现共赢,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煤炭与煤电为保障我国能源电力供应安全作出贡献

(一)煤炭工业发展现状

2023年,全国生产原煤46.6亿吨,同比增长2.9%,创历史新高,原煤产量超亿吨的省份共有7个,其中,晋、陕、蒙、新4省(区)煤炭产量占全国煤炭产量的81.3%,充分发挥了增产增供“主力军”作用。

作为能源支柱和基础产业,煤炭工业有力地保障了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2017年以来,煤炭价格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致供需格局变化的背景下持续高涨,2020年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提出更加抑制了煤炭产能释放的意愿,叠加电煤企业连年亏损等多重影响因素,2021年我国局部地区出现严峻的电力供需紧张和拉闸限电现象。随后党中央、 (略) 做出一系列关于能源稳定供应的决策部署,要求坚守安全、民生底线,全力做好煤炭增产保供工作,优先保障发电供热和民生用煤需求,确保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兑现,煤炭增产保供政策效果逐步显现,煤炭生产情况逐步改善,全国煤炭产量同比平稳增长。

(二)煤电行业发展现状

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电力工业经历了由弱变强、由落后变先进的发展历程。电量和发电装机容量增长上千倍,并进入高可靠性水平阶段,为中国经济建设提供了价格可承受的电力供应;电网规模稳步发展,电压等级不断提升,建成世界上覆盖范围最广、能源资源配置能力最强、运行水平最高 (略) ;电源结构从“一煤独大”到水、火、核、风、光多种能源发电并举,清洁能源装机规模和发电量不断扩大,电源结构持续优化。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15.16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51.9%,占比已超过煤电(存量煤电机组约11.6亿千瓦)。在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中的比重接近40%,我国煤电所面临的电力系统环境愈发复杂。

我国电力系统灵活性持续改善,“十四五”前两年,煤电“三改联动”改造规模合计超过4.85亿千瓦,完成“十四五”目标约81%。其中节能降碳改造1.52亿千瓦、灵活性改造1.88亿千瓦、供热改造1.45亿千瓦。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煤电“三改联动”改造规模合计6亿千瓦左右。十三五”后半段和“十四五”以来建成的很多煤电项目已考虑了灵活性运行需要,这部分机组可以认为暂无实施灵活性改造的需求。加上部分特殊燃料、特殊炉型煤电机组以及大量供热机组实施灵活性改造的条件相对受限,粗略判断现役机组中“应该尽改”的总规模在5亿-7亿千瓦之间,扣除已经实施改造的3亿千瓦,2024年到2027年仍需改造2亿-4亿千瓦,平均每年改造*千瓦到1亿千瓦,低于或接近过去3年的改造速度。

二、需要更加重视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重要作用

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面对不确定性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必须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很重要的一项就是确保能源安全的能力。

(一)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对新型能源体系提出新的要求

作为现代社会重要的物质基础,能源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最基本保障和最关键动能,这就要求能源不仅要保障经济发展“量”的目标,更要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质”的要求,从而实现我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形态。

(二)现有电煤供应格局对保障能源安全供应提出新的问题

经过新一轮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煤炭产能过剩得到较大改善。煤炭产业格局逐步转为“中西部为主、向晋陕蒙集中”,多个煤炭产区成为煤炭净调入省,部分区域用煤大量依靠跨省区调运。电煤消耗季节性波动明显,与煤矿生产、铁路运输均衡性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随着新能源发电占比不断提高,天气因素对短期煤炭供需平衡的影响也愈加凸显。

由于上游煤炭产业格局转变、供应产量收紧、运输压力增大,与宏观经济形势总体向好、下游电煤消费需求不断增大相背而驰,导致电煤价格持续高位上涨。终端电价无法传导燃料成本,煤电企业受到高成本、低电价两头挤压,经营形势严峻,用电高峰时段非计划停用和出力受限机组大幅增多,部分地区出现火电破产清算现象。2021年到2023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从宽松转向紧张再转向宽松,在紧张时出现大范围有序用电现象。在经济恢复快速发展的形势下,电煤供应仍将持续面临极大的安全挑战。

(三)极端天气影响对保障能源可靠供应提出新的考验

近年来,极端气候对能源安全供应的影响日益突出。2022年迎峰度夏期间,大范围长时间极端高温天气叠加来水明显偏枯,传统水电大发期间无法达到同期出力水平。与此同时,疫情后政策拉动经济复苏,全国出现大范围的电力供需紧张局面,21 (略) 用电负荷创新高,全国日最大错避峰负荷超过*千瓦。华东、华中、南方等区域电力供需形势紧张,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在部分时段执行负荷管理措施。在60年一遇极端高温干旱极端灾害天气影响下,各大流域来水严重偏枯,水电发电能力断崖式下降,居民空调降温负荷激增,用电量大幅上涨,四川全省电力供应遭遇电力电量双缺的严峻局面,电网严重供需失衡, (略) 频率崩溃的极大风险。2022年8月21日起,四川省历史上首次启动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一级应急响应,实施“以水定发、以发定用”。

从极端气候对能源保障影响的频率、强度和趋势来看,提升能源供应体系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是世界各国迫在眉睫的工作。

(四)实现“双碳”目标对保障能源安全提出新的挑战

“双碳”国家战略目标将大大推进我国电源结构绿色化发展。 (略) 电源主体由稳定可控的常规电源转向随机波动的新能源,源荷双侧均呈现随机性和不可控性,将深刻改变电力系统的平衡模式。 (略) 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持续上升,高比例电力电子元件降低了系统运行所需的惯性,极大增加电力系统运行的复杂性和非线性,“双高”特性使得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压力持续上升。

经济发展离不开可靠性、稳定性高的能源供应体系保障。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由2012年的68.5%降至55.3%,下降13.2个百分点,仍然占能源消费总量半壁江山。这既是我国能源资源禀赋所决定,也是我国电力供应结构和煤电供应安全稳定可靠特性所决定。,减排必须在保证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推进,避免造成能源转型失序、失衡。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进程中,风电和光伏发电是主体,但无论从资源禀赋还是运行特性,煤电仍是我国新型电力系统稳定运行不可忽视的重要支撑。对煤电一刀了之不可取,必须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基础上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五)国际形势变化对保障能源安全带来新的压力

国际地缘政治冲突一直在持续改变和重塑全球能源政治和贸易版图。2022年2月起,乌克兰冲突带来国际能源局势持续紧张,美欧对俄多轮制裁的反噬不仅给欧洲能源供应安全带来巨大风险,也对我国的能源供应安全带来非常大的影响,使得造成我国油气对外依存度居高不下。尽管我国油气企 (略) 场气价远高于国内的困难,优化资源配置,增供发电用气,但发电用气价格高企仍然影响江苏、浙江等气电大省用电高峰时段气电顶峰能力,非停减出力大幅增加。长期国际形势变化走向仍然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保障国内能源安全面临着较大的压力。

三、统筹构建煤电大协同供应链

据测算,2021年因电煤价格上涨,全国煤电企业电煤采购成本额外增加6000亿元左右。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短期内补充了煤电企业的现金流,但从长期看,煤电企业成本疏导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企业的隐形债务规模不断增加,财务状况持续恶化。从国家层面,统筹构建从煤源地到电厂的煤电协同供应链是解决行业根本问题的重要举措。

(一)构建煤电协同供应链的必要性

(略) 长、流程多的供应链体系中,由于某一环节的突变影响,信息传递可能存在缺失、失真、滞后等问题,使得各个环节之间交互不畅,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能源电力供应偏紧,保供压力增大,与煤炭、电力上下游环节交互不畅、改革不同步有直接关系。若将能源供应链分散在环节、具有特定优势的独立企业联合起来,以机制为前提,以技术为支撑,以共享为基础,从系统的全局观出发,促进能源供应链企业内部和外部协调发展,在提高供应链整体竞争力的同时,实现供应链节点企业效益的最大化目标,开创“多赢”的局面。深度煤电协同将产生“1+1>>2”的协同效应,能带来超出独立煤炭、电力项目加和的净现值,也能产生大于独立项目的折现率,并取得煤电独立项目无法取得的稳定利润。一体化的规模效应和管理的协同效应会使煤与电的资源得以优化配置,取得更好的收益。

(二)构建煤电大协同供应链的可行性

从国家层面看,供应链安全已上升至国家战略要求。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其关键在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因此,构建煤电大协同供应链满足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从行业层面看,占区域、市场主导地位的煤炭、电力类企业多数是国资央企,同属国资委所辖,在国资委统一安排部署下,可以有效、高效打通内部机制和组织壁垒,整合资源,疏通产业链堵点,畅通资金、信息、实物链。从企业层面看,煤炭、电力行业均具有自发的改善企业经营环境,以及长远发展的动力和积极性。因此,构建国资央企煤电协同供应链具备主观上和客观上的现实可行性。

(三)煤电大协同供应链基本构成

煤电大协同供应链是由煤炭生产、运输和发电环节 (略) 状结构,各环节环环相扣,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其中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和业务流贯穿全过程。通过信息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共存等全要素、全过程高度协同,实现电煤由上游煤矿经运输部门运至物流基地,最后送配至下游发电厂的高效运转,从而实现全局最优。其中,信息流不仅包括电煤供需、生产、运输和资金等信息,还包括影响电煤供应链运行的勘探开采、天气变化和新能源发电等其他能源品类供应状况。信息流是双向流动的,煤矿根据下游发电厂的短期需求信息安排生产,根据中长期需求安排新增产能的规模;发电厂根据上游煤矿的生产信息、在途煤炭、电网需求等统筹安排发电,并及时根据煤炭产能释放的情况对电源规划及终端用电分配方案进行设计和调整。物流不仅包括*运、海运等流转煤炭资源的交通运输业,还包括库存共享、协同信息,实现全链库存总成本最低。随着电煤物流由上游的煤矿向下游的发电厂流动,相应的资金流应由下游向上游流动,不仅可提供传统的结算和支付服务,还注重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系统风险。

(四)煤电大协同供应链运行机制

完善有效的运行机制是保障煤电大协同供应链健康运行的基础。可行的运行工作机制包括:信息管理制度、联席工作制度、风险预警制度、应急保障制度和违规问责制度等。信息管理制度针对重要的能源运行统计数据,进行专岗专责管理,作为决策分析的重要保障要素;联席工作制度是各参与企业推选相关负责人参与联席工作,根据议事规则或决策实施办法,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风险预警制度主要统筹各产业链各环节主要企业的研究部门,配合加强国内煤炭、油气、水等一次能源跟踪分析,对可能出现的能源风险进行预测预警;应急保障制度针对不同的可能状况做好预案,定期开展多部门能源电力保供协同应急演练,提升极端及突发情况下的能源电力预警及应对能力;违规问责制度是按照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能源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的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严肃问责追责。

四、政策建议

(一)建立国资层面的煤电油气运协调机制

充分利用国家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构建国资央企层面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运输行业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国家及企业不同层级的协调机制作用,合力保持能源稳产增产,努力增加能源供应,切实提高运输保障能力,充分发挥能源储备作用,完善能源需求侧管理,多措并举确保人民生产生活等重点用能需求,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煤炭、电力和运输信息共享

提高极端气候预警及应对能力,发挥跨能源品类多部门能源保供信息共享及协同应急机制作用,定期、高频对能源相关信息进行互通共享,及时疏通产业链各环节出现的问题,有效推动和化解能源各行业出现的供应问题,将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控制在较小范围内或单一环节中,防止能源供应出现较大缺口,安全保障人民正常生产生活。

(三)构建利益共享机制,实行国资央企层面煤炭、煤电企业资金互济

煤炭、煤电企业作为唇齿相依的上下游企业,双方博弈一直没有停止过,市场主动权轮回转换。在当 (略) 场化电价尚未完全理顺的时期,推动煤电联营、行业资金互济是解决现阶段煤电企业大面积亏损的严峻经营局面的重要手段,任何一方长期亏损都不利于国家经济的长远发展及能源安全供应。实施国资层面的煤炭、煤电企业资金互济,对煤炭、电力等领域出现的资源溢价收取特别收益金,以补贴补偿补救承担社会价值的行业企业。

(四)构建责任分担机制,全面施行中央企业煤电供应链考核

煤电供应链上的煤炭、发电企业,为了落实国家能源保供政策,都可能面临经营业绩波动,不宜按照年度单一考核。建议建立针对煤炭、油气、电力、交通企业推动经济发展与社会责任兼顾的供应链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多年平均和上下游兼顾考核,提升国资企业权责共担意识。压实产能企业和电力企业的责任,与各方签订能源供应保障责任书,切实提高供应数量、质量及运输效率,保障用能高峰时段供应能力,同时确保能源供应稳定和价格在合理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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