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闽盛屯物产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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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闽盛屯物产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预公告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进行预挂牌,征集意向竞买人,现预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厦门 (略) 51%股权。

二、基本情况:厦门 (略) ( (略) )成立于2021年10月20日,注册和实缴资本1亿元,注册地址为: (略) 翔安区金海 (略) 510号706室之1,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略)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采购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金属材料制造;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初加工服务(不含植物油脂、大米、面粉加工、粮食收购、籽棉加工);木材收购;木材销售;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木材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数额

(万元)

实缴出资数额

(万元)

持股比例

1

福建华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100

5,100

51%

2

(略)

3,400

3,400

34%

3

厦门 (略)

1,500

1,500

15%

四、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1.内部决策:福建华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董事会(〔2024〕3-4号)同意转让其持有的厦门 (略) 51%股权。

2.上级批准:福建省 (略) 于2024年4月15日批复(福旅发〔2024〕59号)同意福建华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厦门 (略) 51%股权。

五、标的公司近期的财务指标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2022年(已审计)

2023年(未经审计)

2024年3月

(未经审计)

总资产

*

*

*

总负债

*

*

*

所有者权益

*

*

*

营业收入

3,*

*

*

利润总额

*

154.96

768.07

净利润

*

98.64

576.08

六、受让方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七、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股权转 (略) 不得继续使用“华闽”字号,不得继续以福建省 (略) 及福建华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原始股东 (略) 享有优先购买权;原始股东厦门 (略) 放弃优先购买权。

3.受让股权后受让方确保标的企业保持现有实缴资本规模,且不迁出现有注册地,暂定存续时间至少4年以上。

4.受让方 (略) 在职所有员工(除福建华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厦门 (略) 委派人员)。

八、预公告期限: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3日。

九、联系方式:电话:0591-*、*、*、*;

地址: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本项目预挂牌期间,欢迎有意向者按以上联系方式前来接洽。

特别提示:本预公告不构成对任何意向竞买人或接收本公告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预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转让方和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转让方和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保留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项目作适当调整的权利。有关本项目的最终信息均以正式发布的项目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4月25日


信息来源:http://**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进行预挂牌,征集意向竞买人,现预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厦门 (略) 51%股权。

二、基本情况:厦门 (略) ( (略) )成立于2021年10月20日,注册和实缴资本1亿元,注册地址为: (略) 翔安区金海 (略) 510号706室之1,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略)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采购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金属材料制造;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初加工服务(不含植物油脂、大米、面粉加工、粮食收购、籽棉加工);木材收购;木材销售;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木材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数额

(万元)

实缴出资数额

(万元)

持股比例

1

福建华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100

5,100

51%

2

(略)

3,400

3,400

34%

3

厦门 (略)

1,500

1,500

15%

四、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1.内部决策:福建华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董事会(〔2024〕3-4号)同意转让其持有的厦门 (略) 51%股权。

2.上级批准:福建省 (略) 于2024年4月15日批复(福旅发〔2024〕59号)同意福建华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厦门 (略) 51%股权。

五、标的公司近期的财务指标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2022年(已审计)

2023年(未经审计)

2024年3月

(未经审计)

总资产

*

*

*

总负债

*

*

*

所有者权益

*

*

*

营业收入

3,*

*

*

利润总额

*

154.96

768.07

净利润

*

98.64

576.08

六、受让方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七、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股权转 (略) 不得继续使用“华闽”字号,不得继续以福建省 (略) 及福建华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原始股东 (略) 享有优先购买权;原始股东厦门 (略) 放弃优先购买权。

3.受让股权后受让方确保标的企业保持现有实缴资本规模,且不迁出现有注册地,暂定存续时间至少4年以上。

4.受让方 (略) 在职所有员工(除福建华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厦门 (略) 委派人员)。

八、预公告期限: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3日。

九、联系方式:电话:0591-*、*、*、*;

地址: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本项目预挂牌期间,欢迎有意向者按以上联系方式前来接洽。

特别提示:本预公告不构成对任何意向竞买人或接收本公告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预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转让方和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转让方和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保留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项目作适当调整的权利。有关本项目的最终信息均以正式发布的项目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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