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体育消费节互联网内容平台独家战略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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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体育消费节互联网内容平台独家战略合作伙伴


挂牌价格: 本项目合作方无需向项目方交纳费用,合作方需承诺向2024年上海体育消费节累计投入不少于*元等价资源。本项目成交金额为合作方在成交确认书中约定投入相应资源对价。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黄浦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4-2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5-07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尹永君 联系电话:219、*
转让方承诺

本项目方现提出申请,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 (略) (以下简称“联交所”) (略) 站及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项目信息并由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本项目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项目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 本次转让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项目涉及共有或转让项目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 我方所提交的《项目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并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

4. 我方已知悉、理解和认可联交所的交易规则,同意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同意按照联交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5. 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项目情况,若成交后发生移交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6. 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联交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7. 我方承诺在联交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8. 如涉及需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包括审计、评估、权证变更等相关费用,由我方自行承担。


项目简介





评估机构-估值依据类别-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核准(备案)日期-
备案编号/核准编号-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万元)-单价评估值(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资产原值(万元)-
项目简介一、项目简介:2024年上海体育消费节将于2024年4月22日至11月30日举办,消费节以体育运动为纽带,有机配置文旅 (略) 场资源,搭建“1+2+3+4+X”活动框架,即办好2024上海国际赛事文化及体育用品博览会,打造体旅、体商两个类目的核心体育消费产品,举办启动仪式、挂牌招募、闭幕仪式等3个重要仪式,组织开展4个系列主题月活动,鼓励各区因地制宜开展X场各具特色的体育促消费活动,充分发挥体育聚人气、助发展作用,促进体育活动“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打造与文旅商展融合的体育消费新场景、新产品。二、项目现状2024年上海体育消费节计划于2024年4月22日举办启动仪式。消费节预计招募独家战略合作伙伴4家,战略合作伙伴不少于5家,合作项目不少于10个。目前纳入消费节的赛事活动不少于200场,意向合作项目不少于20项。三、合作方获得权益:1、在活动期间,享有“2024年上海体育消费节·独家战略合作伙伴”称号及证书,可在宣传中根据约定范围使用该称号;2、在活动期间,享有“尚嗨运动·上海体育消费节”标识与企业标识按规定组合使用的权利;3、以独家战略合作伙伴身份在上海体育消费节启动仪式、闭幕仪式上与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共同露出权益;4、经协商,在上海体育消费节启动仪式、闭幕仪式上享有合作推介机会;5、经协商, (略) 部分公共体育场馆,摆放企业与消费节合作产品宣传物;6、经协商,在上海体育消费节部分活动中宣传推介企业相关产品;7、经协商,对合作重点项目和活动通过官方媒体、上海体育领域宣传矩阵等宣传渠道进行宣传;8、经协商, (略) 体育局共同策划和举办公益活动,并邀请知名运动员(世界冠军或奥运冠军)参加活动;9、经协商,对上海体育消费节活动及消费项目宣传推广,以及与活动主体合作开展营销活动的权益。10、经协商,与上海体育消费节的独家战略合作伙伴、战略合作伙伴、合作项目开展合作权益。11、经协商,在相关体育产业活动中,享有合作推介机会。12、双方相互职责以最终签订协议为准。四、合作方应履行职责及需投入资源:1、负责 (略) 体育局正面、积极形象;2、发挥行业优势,对上海体育消费节活动和消费项目做好宣传推广,配合开展相关营销活动,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累计投入不少于*元等价资源;3、确保其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4、双方相互职责以最终签订协议为准。

项目方合作方简况
项目方合作方
基本情况
项目方/合作方类型法人/其他组织
项目方/合作方名称 (略) 体育局
所在地区上海 黄浦区
注册地(地址) (略) (略) 150号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本项目价款按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支付。合作方在签署协议后,按协议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支付至项目方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合作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2、本项目合作方数量为1个。3、意向合作方须自行下载《意向合作申请书》(见附件)。意向合作方在举牌同时,按照规定递交《意向合作申请书》至上海联 (略) 。4、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的,经过项目方确认后,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联交所组织签订成交确认书。5、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的,经过项目方确认后,采取综合评议,确定合作方和成交价格。联交所组织签订成交确认书。6、如本项目产生溢价,溢价部分分配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合作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合作方一经递交举牌申请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标的的现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合作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的现状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
结算方式场外结算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合作方为境内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2、意向合作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合作方须具有正面、积极的企业形象,无社会不良影响记录;4、意向合作方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综合评议中,意向合作方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择优遴选:1)意向合作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行业声誉、资金实力、专业能力等;2)意向合作方在其专业领域有较高声誉;3)意向合作方的报价;

挂牌价格: 本项目合作方无需向项目方交纳费用,合作方需承诺向2024年上海体育消费节累计投入不少于*元等价资源。本项目成交金额为合作方在成交确认书中约定投入相应资源对价。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黄浦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4-2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5-07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尹永君 联系电话:219、*
转让方承诺

本项目方现提出申请,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 (略) (以下简称“联交所”) (略) 站及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项目信息并由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本项目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项目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 本次转让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项目涉及共有或转让项目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 我方所提交的《项目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并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

4. 我方已知悉、理解和认可联交所的交易规则,同意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同意按照联交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5. 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项目情况,若成交后发生移交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6. 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联交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7. 我方承诺在联交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8. 如涉及需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包括审计、评估、权证变更等相关费用,由我方自行承担。


项目简介





评估机构-估值依据类别-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核准(备案)日期-
备案编号/核准编号-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万元)-单价评估值(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资产原值(万元)-
项目简介一、项目简介:2024年上海体育消费节将于2024年4月22日至11月30日举办,消费节以体育运动为纽带,有机配置文旅 (略) 场资源,搭建“1+2+3+4+X”活动框架,即办好2024上海国际赛事文化及体育用品博览会,打造体旅、体商两个类目的核心体育消费产品,举办启动仪式、挂牌招募、闭幕仪式等3个重要仪式,组织开展4个系列主题月活动,鼓励各区因地制宜开展X场各具特色的体育促消费活动,充分发挥体育聚人气、助发展作用,促进体育活动“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打造与文旅商展融合的体育消费新场景、新产品。二、项目现状2024年上海体育消费节计划于2024年4月22日举办启动仪式。消费节预计招募独家战略合作伙伴4家,战略合作伙伴不少于5家,合作项目不少于10个。目前纳入消费节的赛事活动不少于200场,意向合作项目不少于20项。三、合作方获得权益:1、在活动期间,享有“2024年上海体育消费节·独家战略合作伙伴”称号及证书,可在宣传中根据约定范围使用该称号;2、在活动期间,享有“尚嗨运动·上海体育消费节”标识与企业标识按规定组合使用的权利;3、以独家战略合作伙伴身份在上海体育消费节启动仪式、闭幕仪式上与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共同露出权益;4、经协商,在上海体育消费节启动仪式、闭幕仪式上享有合作推介机会;5、经协商, (略) 部分公共体育场馆,摆放企业与消费节合作产品宣传物;6、经协商,在上海体育消费节部分活动中宣传推介企业相关产品;7、经协商,对合作重点项目和活动通过官方媒体、上海体育领域宣传矩阵等宣传渠道进行宣传;8、经协商, (略) 体育局共同策划和举办公益活动,并邀请知名运动员(世界冠军或奥运冠军)参加活动;9、经协商,对上海体育消费节活动及消费项目宣传推广,以及与活动主体合作开展营销活动的权益。10、经协商,与上海体育消费节的独家战略合作伙伴、战略合作伙伴、合作项目开展合作权益。11、经协商,在相关体育产业活动中,享有合作推介机会。12、双方相互职责以最终签订协议为准。四、合作方应履行职责及需投入资源:1、负责 (略) 体育局正面、积极形象;2、发挥行业优势,对上海体育消费节活动和消费项目做好宣传推广,配合开展相关营销活动,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累计投入不少于*元等价资源;3、确保其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4、双方相互职责以最终签订协议为准。

项目方合作方简况
项目方合作方
基本情况
项目方/合作方类型法人/其他组织
项目方/合作方名称 (略) 体育局
所在地区上海 黄浦区
注册地(地址) (略) (略) 150号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本项目价款按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支付。合作方在签署协议后,按协议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支付至项目方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合作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2、本项目合作方数量为1个。3、意向合作方须自行下载《意向合作申请书》(见附件)。意向合作方在举牌同时,按照规定递交《意向合作申请书》至上海联 (略) 。4、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的,经过项目方确认后,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联交所组织签订成交确认书。5、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的,经过项目方确认后,采取综合评议,确定合作方和成交价格。联交所组织签订成交确认书。6、如本项目产生溢价,溢价部分分配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合作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合作方一经递交举牌申请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标的的现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合作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的现状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
结算方式场外结算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合作方为境内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2、意向合作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合作方须具有正面、积极的企业形象,无社会不良影响记录;4、意向合作方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综合评议中,意向合作方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择优遴选:1)意向合作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行业声誉、资金实力、专业能力等;2)意向合作方在其专业领域有较高声誉;3)意向合作方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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