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转让
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转让
项目名称 | 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2058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4月2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5月13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合景月亮湾楼盘附近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 (m3) | 评估总价(万元) | 评估单价 (元/ m3) | 挂牌单价(元/ m3)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 | * | 667.5 | 66.75 | 66.75 | 201 | |
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的标的 (略) 合景月亮湾楼盘附近,数量为* m3,主要为细沙,含少量中砂和粉砂,且含有杂草和素填土等杂质。大部分坡砂呈黄色;少部分坡砂颜色呈深黄色,整体含沙量较高(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数量最终以实际交货量为准。 | ||||||
特别告知 | 1. 坡砂由受让方处理达到建筑材料标准后, (略) 政工程建筑工地、供应搅拌站用于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现场搅拌混凝土以及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等建设工程中。 2.装载:受让方到指定地点装车及外运,装运费用自行承担。 3.运输方式及费用:*上运输,受让方自提,坡砂的运输费用、装车费用及其它由于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交通运营的有关规定。装车以后的全部风险(含环境影响风险)即转移给受让方。 4.竞买前,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本次转让的坡砂,特别提醒,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坡砂现状已确认,受让方确认坡砂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坡砂无任何异议,不会就坡砂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坡砂,并提出权利要求。 | ||||||
评估情况 | 评估单价(元/ m3) | 66.75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月5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正商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文府函〔2024〕249号;文府函〔2024〕317号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略) 人民政府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 意向竞买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 必须提供具有满足接纳坡砂堆场证明文件(其中堆场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面积不小于10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数量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3、本标的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4、其他未尽事宜按《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执行。 | ||||||
标的交割 | 按《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 2024年5月13日17:00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元至海南产权交易所 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竞得后,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20%)和部分成交价款转给转让方。竞买保证金不足抵扣履约保证金和成交价款部分,由受让方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成交价款按合同约定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补齐至合同总金额的50%;所提运的坡砂总价值达到50%时,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余下的50%。 3.结算方式为:以现场车辆计量确认数量作为依据,抵扣受让方所支付的货款,多退少补。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 (略) 合景月亮湾楼盘附近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13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5月13日17:00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具有满足接纳坡砂堆场证明文件:租赁合同或土地权属证明(其中堆场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面积不小于10亩);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的; (6)未按照《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受让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即成交价的2.5%。实际结算数量与预估数量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 | 2024年4月26日9:00 | 2024年5月14日9:00 | *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 陈先生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2058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4月2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5月13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合景月亮湾楼盘附近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 (m3) | 评估总价(万元) | 评估单价 (元/ m3) | 挂牌单价(元/ m3)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 | * | 667.5 | 66.75 | 66.75 | 201 | |
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的标的 (略) 合景月亮湾楼盘附近,数量为* m3,主要为细沙,含少量中砂和粉砂,且含有杂草和素填土等杂质。大部分坡砂呈黄色;少部分坡砂颜色呈深黄色,整体含沙量较高(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数量最终以实际交货量为准。 | ||||||
特别告知 | 1. 坡砂由受让方处理达到建筑材料标准后, (略) 政工程建筑工地、供应搅拌站用于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现场搅拌混凝土以及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等建设工程中。 2.装载:受让方到指定地点装车及外运,装运费用自行承担。 3.运输方式及费用:*上运输,受让方自提,坡砂的运输费用、装车费用及其它由于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交通运营的有关规定。装车以后的全部风险(含环境影响风险)即转移给受让方。 4.竞买前,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本次转让的坡砂,特别提醒,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坡砂现状已确认,受让方确认坡砂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坡砂无任何异议,不会就坡砂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坡砂,并提出权利要求。 | ||||||
评估情况 | 评估单价(元/ m3) | 66.75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月5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正商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文府函〔2024〕249号;文府函〔2024〕317号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略) 人民政府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 意向竞买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 必须提供具有满足接纳坡砂堆场证明文件(其中堆场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面积不小于10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数量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3、本标的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4、其他未尽事宜按《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执行。 | ||||||
标的交割 | 按《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 2024年5月13日17:00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元至海南产权交易所 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竞得后,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20%)和部分成交价款转给转让方。竞买保证金不足抵扣履约保证金和成交价款部分,由受让方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成交价款按合同约定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补齐至合同总金额的50%;所提运的坡砂总价值达到50%时,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余下的50%。 3.结算方式为:以现场车辆计量确认数量作为依据,抵扣受让方所支付的货款,多退少补。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 (略) 合景月亮湾楼盘附近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13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5月13日17:00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具有满足接纳坡砂堆场证明文件:租赁合同或土地权属证明(其中堆场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面积不小于10亩);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的; (6)未按照《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受让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即成交价的2.5%。实际结算数量与预估数量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 | 2024年4月26日9:00 | 2024年5月14日9:00 | *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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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 陈先生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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