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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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也是海宁在浙江“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勇攀高峰、勇立潮头的再出发之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 (略) 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等系列上级工作会议精神, (略) 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准确把握自然资源工作在新形势下的任务和要求,聚焦“创新提升年、改革突破年、项目攻坚年”“企业为基、项目为王、招商为要,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和“三支队*”建设主题主线,立足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职责定位,统筹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高效能保障,全力以赴为经济运行持续稳进向好提供强大的自然资源要素支撑。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4年主要预期指标安排: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目标责任,全年完成建设用地复垦2000亩,补充耕地立项2000亩、验收2000亩,永久基本农田连片整治立项9个*亩,新增“多田套合”面积9500亩;二是全力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快推动马桥街道等4街道(镇)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024年完成项目验收3个,立项2个;三是积极争取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全力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全年争取获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000亩(含村民建房),供应各类建设用地*亩,其中盘活供应存量建设用地4000亩,工业用地不少于3500亩;四是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2000亩,低效工业用地改造开发1500亩,消化09-23年计划批次批而未供土地1950亩,应开工项目开工率达90%以上、应竣工项目竣工率达80%以上; (略) 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审,接续推进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审,启动海宁站-金三角等重点单元详细规划和《 (略) 更新专项规划》编制, (略) 更新;六是全面推动林长制工作落地,积极谋划省千万亩森林质量提升工作,完成美丽生态廊道森林质量提升2000亩以上,完成省“一村万树”示范村创建2个,持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巡护频次,增加巡护密度。

一、坚持生态优先,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保护生态修复

1.刚性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坚决落实“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的重大要求,全面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20条硬举措,压紧压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确保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首考”全面落地。完成耕地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到2025年耕地保护责任。编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完成2024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计划,继续做好耕地非农化的整改和日常监管。刚性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全年新增流入耕地6200亩以上,督促各镇(街道)落实早稻种植和晚稻插秧工作,全年完成补充耕地立项2000亩、验收2000亩,力争获取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500亩以上。谋划“耕地智保”迭代升级,继续建设完善“耕地智保”数字化应用场景,多维度实现系统功能升级,充分发挥“技防”作用,减轻“人防”工作量。

2.全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打造土地综合整治新模式,推动土地综合整治从短期指标收益向长期空间布局优化转变。围绕“1211”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计划,深入开展“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作,全年新增立项9个*亩。统筹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高品质谋划资源储备,2024年力争完成项目验收3个、新增立项2个,实施建设用地复垦2000亩。做好省“十项重大工程”星级评定工作,力争马桥街道马桥等3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获评省级精品工程。 (略) 财政局做好对接,加强土地整治项目资金保障力度。

3.协同开展“多田套合”建设。探索建立“多田套合”全周期管理制度,统筹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保护利用、农田灌溉、水土保持等项目,有序推进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空间布局“层层套合”,计划新增“多田套合”9500亩。2024年,存量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内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套合率达到80%以上,其中跨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套合率力争达到85%;新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多田套合”率达100%。

4.持续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全面落实林长制,积极应用林长制工作场景系统, (略) 总林长会议和林长巡林等工作。积极谋划省千万亩森林质量提升工作,计划完成美丽生态廊道建设2000亩,积极开展森林系列创建活动,完成省“一村万树示范村”创建2个。根据林业考核有关指标,深入开展“森林资源集约利用”专项行动,强化森林资源年度监测和森林督查,提高公益林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强化林地、草地占用审批和林木采伐审批,坚决杜绝违规违法林地占用、林木乱采乱伐等情况发生。督促指导各镇(街道)持续开展“清网行动”,持续落实嘉兴野生动物三年行动,加大巡护频次、增加巡护密度,严 (略) 捕鸟等违法行为。

二、提升规划刚性,健全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体系

5.加快国土空间规划报审。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已于2023年12月21 (略) 批复,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5月底前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审,接续推进2个片区、6个镇(街道)规划编审工作,加快建设“现 (略) 、国际化品质潮城”,形成“一主、两副、一区、两带”的市域总体空间格局。

6.加大项目用地规划保障。完成海宁站-金三角、钱塘国际新城等重点单元详细规划修编,指导各镇(街道)加快推进城镇单元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启动《 (略) 更新专项规划》编制, (略) 更新工作。开展“商改工”“住改工”潜力区块排摸,重点在中心城区、杭海新区及尖山新区三 (略) 域未来新增和可调整产业空间。加快提升乡村地区规划管理能力,按照“分区准入+约束指标”要求,编制《 (略) “通则式”乡村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为乡村产业项目规划许可和用途管制提供支撑。

7.统筹抓好规划实施管理。强化和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严格各类空间控制线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人为活动准入和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的情形和程序。创新实施主体功能区差异化指引、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管控等政策,探索刚性管控和弹性引导并举的 (略) 径。

三、坚持节约集约,着力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

8.积极争取新增指标,扎实做好土地供应。用足用好新一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政策,紧盯“项目、挂钩、奖励”三类指标,通过“上争、内挖、外购”,全力拓宽用地指标获得渠道,积极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000亩。以“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为原则,走集约节约高 (略) ,算好用地需求和供给两本账,全年供应建设用地*亩,其中工业用地不少于3500亩,确保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星光作业区、 (略) (麻泾港至硖石互通)项目、525国道海宁段改建工程、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东部通道工程(麻泾港枢纽工程)等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民生健康产业、乡村振兴和刚需建房做到“应保尽保”。

9.着力盘活存量用地,持续强化“六未”处置。以城中村改造和低效工业用地整治为重点,围绕政策与机制创新,指导镇(街道)因地制宜,推动城乡发展从增量依赖向存量挖潜转变,全年完成盘活供应存量建设用地4000亩,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2000亩,低效工业用地改造开发1500亩。持续加大“六未”土地处置力度,着力推进历史批而未供土地成因分析,靶向发力,统筹协调推进消化处置,争取2009-2023年计划批次供地率大幅提升,确保应开工项目开工率达90%以上、应竣工项目竣工率达80%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100%。

10.全面提升监管质效,创新优化供地模式。常态化开展一般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完善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开竣工红黄绿预警机制。推进《 (略) 混合产业用地管理实施办法》《 (略) 关于 (略) 花园建筑的实施方案》的实施及落地,并在项目推进中做好评估总结。优化土地价款结构体系,调整建设用地土地价款构成内容,探索纳入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费。结合目前经济形势,合理调整土地价格比照时段区间,进一步实 (略) 场化,规范土地价格评估工作。持续优化土地配置方式,在重点片区实施住宅用地差别化供应,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强化服务民生,深化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数字改革

11.深化协同自然资源领域数字化改革。擦亮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金名片”,持续推动“不动产智治”应用建设,拓展“ (略) +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 (略) 办掌办的便捷程度,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办件高质量“一网通办”率。制定智能审查规则,确保“一手房、二手房登记智能辅助审查”微改革尽快落地。开展好2024年度地理国情“一区两率”监测。 (略) 实景三维建设、提供二三维一体化的自然资源时空大数据服务,配合 (略) 国土空间监测相关工作。

12.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会同农业农村局部门,进一步完善不 (略) ,实时对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系统(平台),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 (略) 存量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整合,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持续加快农房确权登记颁证到户,规范农房确权登记常态化长效管理,做好新建房屋的测绘和登记、存量房屋的变更、拆除房屋的注销工作。在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基础上,通过“日常+定期”模式常态化开展登记成果更新工作。

13.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加强与住建、银行、法院、公证等部门的业务协作,打造规范高效、便民利企、整体智治的登记体系。继续实施工业项目分期(幢)验收、登记,助力企业解决不动产抵押融资难问题。持续推进一手房转移及抵押权登记、二手房转移及抵押权登记联办,常态化开展“交地即交证”。全面实施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模式,开展跨行“带押过户”业务,引入“公证提存”,强化交易资金监管。出台地下车位确权登记政策,开展商品房楼盘地下车位(车库)确权登记。

14.切实维护回迁安置群众切身利益。积极推进农村回迁安置工作,以2024年1月1日为时间节点,排摸统计海宁2023年1月以来集体土地征收搬迁地块新增未完成安置农户96户48亩(宅基地安置),纳入农村回迁清单销号管理。继续抓好2023年度尚未完成的安置工作,2024年计划将5年以上的5户全部完成安置,3-5年的18户完成50%以上,3年以下的10户完成2户以上。

五、严格违法处置,强化提升自然资源依法行政能力

15.高标准开展土地执法专项行动。根据卫片执法“季度卫片监测和年度卫片监测(全国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的最新要求,做好2024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2023年度变更调查耕地流向建设用地为主要线索,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确保做好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常态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发现一批、处置一批、通报一批”的原则,对工作滞后的镇(街道)约谈问责,扣减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和不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严厉打击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进一步压实属地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16.严要求抓好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紧盯督促属地及相关责任单位及时高效开展2023年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工作,确保100%按时核销。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省厅开展2024年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会同属地及相关责任单位做好举证、核实、整改工作,力争2024年督察问题数量少、无重点督办典型问题,并按照省厅整改核销要求开展正式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深化调查监测与管理业务协同,全力做好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2024年日常变更调查工作。

17.全方位推进自然资源普法宣传。根据“八五”普法方案,做好2024年普法工作,确定重点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维护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充分利用“3.12植树节”“浙江省爱鸟周”“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2.2世界湿地日”等重要法治宣传节日,举办自然资源课堂、知识讲座、答题竞赛等各类活动,切实推动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继续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同时做好年度法治政府考核相关工作。

六、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打造资源规划风清气正铁军

18.聚焦政治过硬,在践行绝对忠诚上走在前作表率。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拓宽和深化机关党建 (略) 子,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机关支部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各级重大决策部署上。强化对党忠诚教育,通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仪式,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大力开展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家风教育,用好正反面典型,及时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设置党员先锋岗、划定党员责任区,深入推进作风能力攻坚行动,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洁从政浓厚文化氛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党纪学和履职能力。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规,强化制度建设,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抓实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各个环节。对各党支部理论学习和党建活动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指导,查看各党支部手册记录、干部职工的学习笔记情况和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组织机关党员深入企业,开展“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服务保障中心工作”“迎七一强党性践初心”等系列主题党日活动,不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也是海宁在浙江“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勇攀高峰、勇立潮头的再出发之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 (略) 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等系列上级工作会议精神, (略) 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准确把握自然资源工作在新形势下的任务和要求,聚焦“创新提升年、改革突破年、项目攻坚年”“企业为基、项目为王、招商为要,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和“三支队*”建设主题主线,立足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职责定位,统筹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高效能保障,全力以赴为经济运行持续稳进向好提供强大的自然资源要素支撑。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4年主要预期指标安排: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目标责任,全年完成建设用地复垦2000亩,补充耕地立项2000亩、验收2000亩,永久基本农田连片整治立项9个*亩,新增“多田套合”面积9500亩;二是全力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快推动马桥街道等4街道(镇)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024年完成项目验收3个,立项2个;三是积极争取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全力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全年争取获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000亩(含村民建房),供应各类建设用地*亩,其中盘活供应存量建设用地4000亩,工业用地不少于3500亩;四是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2000亩,低效工业用地改造开发1500亩,消化09-23年计划批次批而未供土地1950亩,应开工项目开工率达90%以上、应竣工项目竣工率达80%以上; (略) 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审,接续推进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审,启动海宁站-金三角等重点单元详细规划和《 (略) 更新专项规划》编制, (略) 更新;六是全面推动林长制工作落地,积极谋划省千万亩森林质量提升工作,完成美丽生态廊道森林质量提升2000亩以上,完成省“一村万树”示范村创建2个,持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巡护频次,增加巡护密度。

一、坚持生态优先,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保护生态修复

1.刚性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坚决落实“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的重大要求,全面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20条硬举措,压紧压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确保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首考”全面落地。完成耕地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到2025年耕地保护责任。编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完成2024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计划,继续做好耕地非农化的整改和日常监管。刚性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全年新增流入耕地6200亩以上,督促各镇(街道)落实早稻种植和晚稻插秧工作,全年完成补充耕地立项2000亩、验收2000亩,力争获取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500亩以上。谋划“耕地智保”迭代升级,继续建设完善“耕地智保”数字化应用场景,多维度实现系统功能升级,充分发挥“技防”作用,减轻“人防”工作量。

2.全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打造土地综合整治新模式,推动土地综合整治从短期指标收益向长期空间布局优化转变。围绕“1211”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计划,深入开展“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作,全年新增立项9个*亩。统筹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高品质谋划资源储备,2024年力争完成项目验收3个、新增立项2个,实施建设用地复垦2000亩。做好省“十项重大工程”星级评定工作,力争马桥街道马桥等3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获评省级精品工程。 (略) 财政局做好对接,加强土地整治项目资金保障力度。

3.协同开展“多田套合”建设。探索建立“多田套合”全周期管理制度,统筹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保护利用、农田灌溉、水土保持等项目,有序推进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空间布局“层层套合”,计划新增“多田套合”9500亩。2024年,存量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内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套合率达到80%以上,其中跨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套合率力争达到85%;新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多田套合”率达100%。

4.持续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全面落实林长制,积极应用林长制工作场景系统, (略) 总林长会议和林长巡林等工作。积极谋划省千万亩森林质量提升工作,计划完成美丽生态廊道建设2000亩,积极开展森林系列创建活动,完成省“一村万树示范村”创建2个。根据林业考核有关指标,深入开展“森林资源集约利用”专项行动,强化森林资源年度监测和森林督查,提高公益林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强化林地、草地占用审批和林木采伐审批,坚决杜绝违规违法林地占用、林木乱采乱伐等情况发生。督促指导各镇(街道)持续开展“清网行动”,持续落实嘉兴野生动物三年行动,加大巡护频次、增加巡护密度,严 (略) 捕鸟等违法行为。

二、提升规划刚性,健全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体系

5.加快国土空间规划报审。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已于2023年12月21 (略) 批复,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5月底前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审,接续推进2个片区、6个镇(街道)规划编审工作,加快建设“现 (略) 、国际化品质潮城”,形成“一主、两副、一区、两带”的市域总体空间格局。

6.加大项目用地规划保障。完成海宁站-金三角、钱塘国际新城等重点单元详细规划修编,指导各镇(街道)加快推进城镇单元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启动《 (略) 更新专项规划》编制, (略) 更新工作。开展“商改工”“住改工”潜力区块排摸,重点在中心城区、杭海新区及尖山新区三 (略) 域未来新增和可调整产业空间。加快提升乡村地区规划管理能力,按照“分区准入+约束指标”要求,编制《 (略) “通则式”乡村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为乡村产业项目规划许可和用途管制提供支撑。

7.统筹抓好规划实施管理。强化和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严格各类空间控制线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人为活动准入和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的情形和程序。创新实施主体功能区差异化指引、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管控等政策,探索刚性管控和弹性引导并举的 (略) 径。

三、坚持节约集约,着力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

8.积极争取新增指标,扎实做好土地供应。用足用好新一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政策,紧盯“项目、挂钩、奖励”三类指标,通过“上争、内挖、外购”,全力拓宽用地指标获得渠道,积极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000亩。以“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为原则,走集约节约高 (略) ,算好用地需求和供给两本账,全年供应建设用地*亩,其中工业用地不少于3500亩,确保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星光作业区、 (略) (麻泾港至硖石互通)项目、525国道海宁段改建工程、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东部通道工程(麻泾港枢纽工程)等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民生健康产业、乡村振兴和刚需建房做到“应保尽保”。

9.着力盘活存量用地,持续强化“六未”处置。以城中村改造和低效工业用地整治为重点,围绕政策与机制创新,指导镇(街道)因地制宜,推动城乡发展从增量依赖向存量挖潜转变,全年完成盘活供应存量建设用地4000亩,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2000亩,低效工业用地改造开发1500亩。持续加大“六未”土地处置力度,着力推进历史批而未供土地成因分析,靶向发力,统筹协调推进消化处置,争取2009-2023年计划批次供地率大幅提升,确保应开工项目开工率达90%以上、应竣工项目竣工率达80%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100%。

10.全面提升监管质效,创新优化供地模式。常态化开展一般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完善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开竣工红黄绿预警机制。推进《 (略) 混合产业用地管理实施办法》《 (略) 关于 (略) 花园建筑的实施方案》的实施及落地,并在项目推进中做好评估总结。优化土地价款结构体系,调整建设用地土地价款构成内容,探索纳入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费。结合目前经济形势,合理调整土地价格比照时段区间,进一步实 (略) 场化,规范土地价格评估工作。持续优化土地配置方式,在重点片区实施住宅用地差别化供应,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强化服务民生,深化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数字改革

11.深化协同自然资源领域数字化改革。擦亮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金名片”,持续推动“不动产智治”应用建设,拓展“ (略) +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 (略) 办掌办的便捷程度,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办件高质量“一网通办”率。制定智能审查规则,确保“一手房、二手房登记智能辅助审查”微改革尽快落地。开展好2024年度地理国情“一区两率”监测。 (略) 实景三维建设、提供二三维一体化的自然资源时空大数据服务,配合 (略) 国土空间监测相关工作。

12.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会同农业农村局部门,进一步完善不 (略) ,实时对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系统(平台),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 (略) 存量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整合,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持续加快农房确权登记颁证到户,规范农房确权登记常态化长效管理,做好新建房屋的测绘和登记、存量房屋的变更、拆除房屋的注销工作。在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基础上,通过“日常+定期”模式常态化开展登记成果更新工作。

13.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加强与住建、银行、法院、公证等部门的业务协作,打造规范高效、便民利企、整体智治的登记体系。继续实施工业项目分期(幢)验收、登记,助力企业解决不动产抵押融资难问题。持续推进一手房转移及抵押权登记、二手房转移及抵押权登记联办,常态化开展“交地即交证”。全面实施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模式,开展跨行“带押过户”业务,引入“公证提存”,强化交易资金监管。出台地下车位确权登记政策,开展商品房楼盘地下车位(车库)确权登记。

14.切实维护回迁安置群众切身利益。积极推进农村回迁安置工作,以2024年1月1日为时间节点,排摸统计海宁2023年1月以来集体土地征收搬迁地块新增未完成安置农户96户48亩(宅基地安置),纳入农村回迁清单销号管理。继续抓好2023年度尚未完成的安置工作,2024年计划将5年以上的5户全部完成安置,3-5年的18户完成50%以上,3年以下的10户完成2户以上。

五、严格违法处置,强化提升自然资源依法行政能力

15.高标准开展土地执法专项行动。根据卫片执法“季度卫片监测和年度卫片监测(全国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的最新要求,做好2024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2023年度变更调查耕地流向建设用地为主要线索,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确保做好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常态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发现一批、处置一批、通报一批”的原则,对工作滞后的镇(街道)约谈问责,扣减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和不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严厉打击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进一步压实属地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16.严要求抓好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紧盯督促属地及相关责任单位及时高效开展2023年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工作,确保100%按时核销。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省厅开展2024年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会同属地及相关责任单位做好举证、核实、整改工作,力争2024年督察问题数量少、无重点督办典型问题,并按照省厅整改核销要求开展正式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深化调查监测与管理业务协同,全力做好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2024年日常变更调查工作。

17.全方位推进自然资源普法宣传。根据“八五”普法方案,做好2024年普法工作,确定重点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维护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充分利用“3.12植树节”“浙江省爱鸟周”“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2.2世界湿地日”等重要法治宣传节日,举办自然资源课堂、知识讲座、答题竞赛等各类活动,切实推动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继续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同时做好年度法治政府考核相关工作。

六、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打造资源规划风清气正铁军

18.聚焦政治过硬,在践行绝对忠诚上走在前作表率。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拓宽和深化机关党建 (略) 子,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机关支部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各级重大决策部署上。强化对党忠诚教育,通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仪式,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大力开展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家风教育,用好正反面典型,及时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设置党员先锋岗、划定党员责任区,深入推进作风能力攻坚行动,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洁从政浓厚文化氛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党纪学和履职能力。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规,强化制度建设,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抓实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各个环节。对各党支部理论学习和党建活动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指导,查看各党支部手册记录、干部职工的学习笔记情况和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组织机关党员深入企业,开展“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服务保障中心工作”“迎七一强党性践初心”等系列主题党日活动,不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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