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3层整体招租
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3层整体招租
标的名称 | 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3层整体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租赁底价 | 0.003 万元/平方米/月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4-28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5-13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市辖区>渝中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名称 | 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3层整体招租 | ||||
坐落 | 详见附表 | 楼盘名称 | 交易大厦 | ||
租赁底价 | 0.003 万元/平方米/月 | 租赁期限(年) | 详见附表 |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免租期 | 租期3年免租期2个月,每增加1年租赁期即增加1个月免租期,免租期最多不超过9个月(含) |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2年在上一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 招租用途 | 办公、商业。不得用作黄、赌、毒、娱乐等非法用途;不得用于开展易燃易爆、高污染、高危险的经营活动。 | ||
产权证号 | 详见附表 | ||||
楼层 | 详见附表 | 结构 | 钢筋混凝土 | ||
房屋证载用途 | 商服用房 | 招租面积(㎡) | 3505.26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渝勤业五联(2024)咨字第025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4-03-07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付威 | 联系电话 | * |
招租方名称 |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行为批准机构 |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为整体招租,标的为连通状态,提请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注意。 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3、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 (略) 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4、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6、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订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将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承租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招租方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物业服务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8、除第7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含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等)按相关规定由招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 9、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1)不得将租赁房产转租、转借、抵押、质押给第三方,不得托管转租;(2)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产使用用途和建筑及结构现状;(3)不得将租赁房产用于非法用途。 10、标的面积以现状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自招租方收到履约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标的现状进行移交。 11、意向承租方应提前了解现场实际物业管理方就经营业态、物业费缴纳、装修施工时间、装修进场、装修出渣等事宜,如意向承租方未就以上事项与现场实际物业管理方达成一致导致产生纠纷,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协调解决,不得要求招租方延长承租时间、免租期等,由此导致的损失(包括时间损失、财务损失等)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12、该标的原有办公精装修(含空调),如意向承租方租赁后需对标的进行改造,招租方无法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电力增容、空调设备改造及安置、给排水排污改造、户外店招位置设置等配套改建服务内容,如涉及以上事项,需意向承租方征得现场实际物业管理方同意并自行解决。 13、备查资料: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咨询报告。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31.55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吴秋伊 | 联系电话 | * |
标的名称 | 转让底价/租赁底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标的类型 | 标的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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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3层整体招租 | 0.003 | 31.55 | 招租房产 | 报名中 |
报价会名称 | 保留价(起始价)(万元) | 最新价(万元) | 状态 | 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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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报价会! |
鉴证书编号 | 鉴证书名称 | 成交价(万元)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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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书暂未出具! |
标的名称 | 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3层整体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租赁底价 | 0.003 万元/平方米/月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4-28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5-13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市辖区>渝中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名称 | 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3层整体招租 | ||||
坐落 | 详见附表 | 楼盘名称 | 交易大厦 | ||
租赁底价 | 0.003 万元/平方米/月 | 租赁期限(年) | 详见附表 |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免租期 | 租期3年免租期2个月,每增加1年租赁期即增加1个月免租期,免租期最多不超过9个月(含) |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2年在上一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 招租用途 | 办公、商业。不得用作黄、赌、毒、娱乐等非法用途;不得用于开展易燃易爆、高污染、高危险的经营活动。 | ||
产权证号 | 详见附表 | ||||
楼层 | 详见附表 | 结构 | 钢筋混凝土 | ||
房屋证载用途 | 商服用房 | 招租面积(㎡) | 3505.26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渝勤业五联(2024)咨字第025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4-03-07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付威 | 联系电话 | * |
招租方名称 |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行为批准机构 |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为整体招租,标的为连通状态,提请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注意。 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3、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 (略) 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4、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6、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订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将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承租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招租方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物业服务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8、除第7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含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等)按相关规定由招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 9、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1)不得将租赁房产转租、转借、抵押、质押给第三方,不得托管转租;(2)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产使用用途和建筑及结构现状;(3)不得将租赁房产用于非法用途。 10、标的面积以现状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自招租方收到履约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标的现状进行移交。 11、意向承租方应提前了解现场实际物业管理方就经营业态、物业费缴纳、装修施工时间、装修进场、装修出渣等事宜,如意向承租方未就以上事项与现场实际物业管理方达成一致导致产生纠纷,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协调解决,不得要求招租方延长承租时间、免租期等,由此导致的损失(包括时间损失、财务损失等)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12、该标的原有办公精装修(含空调),如意向承租方租赁后需对标的进行改造,招租方无法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电力增容、空调设备改造及安置、给排水排污改造、户外店招位置设置等配套改建服务内容,如涉及以上事项,需意向承租方征得现场实际物业管理方同意并自行解决。 13、备查资料: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咨询报告。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31.55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吴秋伊 | 联系电话 | * |
标的名称 | 转让底价/租赁底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标的类型 | 标的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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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3层整体招租 | 0.003 | 31.55 | 招租房产 | 报名中 |
报价会名称 | 保留价(起始价)(万元) | 最新价(万元) | 状态 | 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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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书编号 | 鉴证书名称 | 成交价(万元)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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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书暂未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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