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位于喀什市多来提巴格乡托喀依15村,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机器设备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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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位于喀什市多来提巴格乡托喀依15村,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机器设备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

重要提示


一、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竞买协议》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二、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拍卖尾款无法及时按指定期限缴纳的,应提前与拍卖人取得联系并协商尾款缴纳期限,如因尾款缴纳延迟造成损失,或是协商缴款期限内仍未缴纳尾款的,拍卖人不予退还竞拍保证金。

三、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请有意竞买者于拍卖日前在“ (略) ”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

五、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 (略) (略) 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 (略) 上银行U盾,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并查看 (略) 银支付限额列表、 (略) 银支持列表

六、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拍卖方。


拍 卖 公 告

受相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5月2日12时至2024年5月3日12时(延时除外)在“ (略) -资产拍卖”(www.gpai.net)对以下标的租 (略) 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本次拍卖标的:

  1. (略) 多来提巴格乡托喀依 (15)村,厂房、业务用房、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合计: 5003.20 平方米;
  2. (略) 多来提巴格乡托喀依 (15)村,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合计 8200 平方米(国有划拨医疗慈善用地);
  3. 洗涤消杀机器设备一套(待安装到位)。

租赁期以签订租赁合同为准。(本次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买受人须亲自到现场勘验标的物的真实状况,查阅相关手续,认可本告知,一经拍卖成交就等于认可该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于2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期移交具体细节以《租赁合同》为准。

起拍价:210.*元/年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与拍卖方联系,统一安排。(节假日除外)。

竞买登记: (略) (略) 上实名注册、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须经拍卖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 (略) 络拍卖,未经资格审查的竞买人为无效参拍人。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由“ (略) ”在规定时间内(不计息)原路全额退还给竞买人,出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

若竞买成功,买受人同意向拍卖人支付成交总额(即签订《租赁合同》总额)4%的拍卖佣金,并在成交之日自动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余款冲抵部分成交价款。标的物成交后,由买受人向“ (略) ”平台另付技术服务费为成交价的0.15%,上限*元。

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交至以下帐户:

账户名称: (略)

账号:**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 (略) 支行

上述付款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及拍卖佣金后,20个工作日内,持拍卖人签署的《成交确认书》、付款凭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期移交具体细节以委托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买受人逾期未履行上述约定,可视为违约,拍卖保证金可作为违约金扣除,在经得委托人同意后可再次进行拍卖,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仔细阅读《拍卖规则》、竞买协议、特别规定及重要提示,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本公司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请竞买者仔细阅读本公告、竞买协议、特别规定及重要提示。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机构咨询。

预展时间:2024年4月17日—2024年5月1日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时间:2024年5月2日12时至2024年5月3日12时止

(略) 址: (略) -资产频道zc.gpai.net

拍卖机构联系电话:0991-*、*、*

(略)

二O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 (略) ,喀什

重要提示


一、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竞买协议》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二、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拍卖尾款无法及时按指定期限缴纳的,应提前与拍卖人取得联系并协商尾款缴纳期限,如因尾款缴纳延迟造成损失,或是协商缴款期限内仍未缴纳尾款的,拍卖人不予退还竞拍保证金。

三、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请有意竞买者于拍卖日前在“ (略) ”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

五、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 (略) (略) 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 (略) 上银行U盾,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并查看 (略) 银支付限额列表、 (略) 银支持列表

六、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拍卖方。


拍 卖 公 告

受相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5月2日12时至2024年5月3日12时(延时除外)在“ (略) -资产拍卖”(www.gpai.net)对以下标的租 (略) 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本次拍卖标的:

  1. (略) 多来提巴格乡托喀依 (15)村,厂房、业务用房、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合计: 5003.20 平方米;
  2. (略) 多来提巴格乡托喀依 (15)村,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合计 8200 平方米(国有划拨医疗慈善用地);
  3. 洗涤消杀机器设备一套(待安装到位)。

租赁期以签订租赁合同为准。(本次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买受人须亲自到现场勘验标的物的真实状况,查阅相关手续,认可本告知,一经拍卖成交就等于认可该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于2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期移交具体细节以《租赁合同》为准。

起拍价:210.*元/年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与拍卖方联系,统一安排。(节假日除外)。

竞买登记: (略) (略) 上实名注册、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须经拍卖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 (略) 络拍卖,未经资格审查的竞买人为无效参拍人。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由“ (略) ”在规定时间内(不计息)原路全额退还给竞买人,出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

若竞买成功,买受人同意向拍卖人支付成交总额(即签订《租赁合同》总额)4%的拍卖佣金,并在成交之日自动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余款冲抵部分成交价款。标的物成交后,由买受人向“ (略) ”平台另付技术服务费为成交价的0.15%,上限*元。

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交至以下帐户:

账户名称: (略)

账号:**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 (略) 支行

上述付款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及拍卖佣金后,20个工作日内,持拍卖人签署的《成交确认书》、付款凭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期移交具体细节以委托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买受人逾期未履行上述约定,可视为违约,拍卖保证金可作为违约金扣除,在经得委托人同意后可再次进行拍卖,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仔细阅读《拍卖规则》、竞买协议、特别规定及重要提示,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本公司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请竞买者仔细阅读本公告、竞买协议、特别规定及重要提示。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机构咨询。

预展时间:2024年4月17日—2024年5月1日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时间:2024年5月2日12时至2024年5月3日12时止

(略) 址: (略) -资产频道zc.gpai.net

拍卖机构联系电话:0991-*、*、*

(略)

二O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 (略) ,喀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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